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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的哲學家費爾巴哈說過,人活著的第一要務就是要讓自己幸福。人生像演戲,醉了醒了很多次,身邊輪換很多人,最后還是會剩下自己。人生也像一列車,在你生命的不同階段,很多人穿梭往來,你也可能遇到你以為有緣分的人,但是這些人總會在某個時候離你而去,閃亮登場,凄惶落幕,驀然回首,你就會發現只有你自己才會對你自己的幸福負責到底。沒有外援,我們真的要好好研究一下,在短暫的幾十年生命中,我們怎樣才會幸福。大概不同的人對幸福的體驗是不同的吧。
畢淑敏有一篇文章《這一生你最重要的事情是讓自己幸福》,說西方某個國家在進行的一個調查研究,題目是“誰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報社組織了一個評選委員會,想看看民眾中對于幸福、對于誰是最幸福的人有怎樣的答案。結果是這樣的,第一名是給自己的孩子洗完澡后懷抱嬰兒的媽媽;第二名是給病人治好了病后目送病人遠去的醫生;第三名是,在海灘上自己筑起一個沙堡,夕陽西下的時候,看著自己筑起的沙堡時自得其樂微笑的孩子;第四名是給自己的作品劃上句號的作家。這樣看來,幸福其實很簡單,如果能讓自己聽從內心的聲音,而不受世俗標準的裹挾,我們可能會離幸福更近一些。
幸福其實就是一種內心的感受,不論外界環境如何,你內心深處覺得幸福,那便是幸福了。我覺得,父母幸福,我才會覺得幸福。兒女幸福,我才會覺得幸福。愛人幸福,我才會覺得幸福。朋友幸福,我才會更加幸福。而所有這些,都需要我們努力去促成,仔細想想,我們對父母的孝順,對兒女的呵護,對愛人的關愛,對朋友的幫助,說到底,都是為自己,為了自己感到更幸福。能夠讓自己幸福的活著,是一種能力,每天抱怨自己活的不幸福,把幸福的決定權放在別人手里,那真是白活了。幸福與否,首先要端正態度,然后要培養能力,去踐行,去牢牢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