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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os第一版中:
我們?yōu)檩敵隹谕瑫r聲明了屬性和底層實例變量,那時,屬性是oc語言的一個新的機制,并且要求你必須聲明與之對應的實例變量,例如:
注意:(這個是以前的用法)
@interface MyViewController :UIViewController
{
UIButton *myButton;
}
@property (nonatomic, retain) UIButton *myButton;
@end
在現在iOS版本中:
蘋果將默認編譯器從GCC轉換為LLVM(low level virtual
machine),從此不再需要為屬性聲明實例變量了。如果LLVM發(fā)現一個沒有匹配實例變量的屬性,它將自動創(chuàng)建一個以下劃線開頭的實例變量。因此,在這個版本中,我們不再為輸出口聲明實例變量。
ios5更新之后,蘋果是建議以以下的方式來使用:
@interface MyViewController :UIViewController
@property (nonatomic, retain) UIButton *myButton;
@end
因為編譯器會自動為你生成以下劃線開頭的實例變量_myButton,不需要自己手動再去寫實例變量。而且也不需要在.m文件中寫@synthesize?myButton,也會自動為你生成setter,getter方法。
@synthesize的作用:(1)讓編譯器為你自動生成setter與getter方法。(2)可以指定與屬性對應的實例變量,例如@synthesize
myButton = xxx;那么self.myButton其實是操作的實例變量xxx,而不是_myButton了。
現在:如果.m文件中寫了@synthesize?myButton,那么生成的實例變量就是myButton;如果沒寫@synthesize?myButton,那么生成的實例變量就是_myButton。所以跟以前的用法還是有點細微的區(qū)別。
二、實例變量與屬性變量使用方法
在MyViewController.m文件中,編譯器也會自動的生成一個實例變量_myButton。那么在.m文件中可以直接的使用_myButton實例變量,也可以通過屬性self.myButton.都是一樣的。用self.yourButton來訪問yourButton變量是不對的,Xcode會提示你使用->,改成self->yourButton就可以了。因為OC中點的表達式是表示調用yourButton方法,而上面代碼沒有yourButton方法,也可以直接使用yourButton。
三、類別中的屬性property
類與類別中添加的屬性要區(qū)分開來,因為類別中只能添加方法,不能添加實例變量。經常會在ios的代碼中看到在類別中添加屬性,這種情況下,是不會自動生成實例變量的。比如在:UINavigationController.h文件中會對UIViewController類進行擴展
@interface UIViewController (UINavigationControllerItem)
@property(nonatomic,readonly,retain) UINavigationItem *navigationItem;
@property(nonatomic) BOOL hidesBottomBarWhenPushed;
@property(nonatomic,readonly,retain) UINavigationController *navigationController;
@end
這里添加的屬性,不會自動生成實例變量,這里添加的屬性其實是添加的getter與setter方法。
注意一點,匿名類別(匿名擴展)是可以添加實例變量的,非匿名類別是不能添加實例變量的,只能添加方法,或者屬性(其實也是方法)。
四、成員變量、實例變量、屬性變量的聯(lián)系
@interface MyViewController :UIViewControlle
{
UIButton *yourButton;
int count;
id data;
}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UIButton *myButton;
@end
在{?? } 中所聲明的變量都為成員變量。 所以yourButton、count、data都是成員變量。既然如此,實例變量又是什么意思呢?
實例變量本質上就是成員變量,只是實例是針對類而言,實例是指類的聲明。{?? }中的yourButton就是實例變量。id 是OC特有的類,本質上講id等同于(void *)。所以id data屬于實例變量。
成員變量用于類內部,無需與外界接觸的變量。因為成員變量不會生成set、get方法,所以外界無法與成員變量接觸。根據成員變量的私有性,為了方便訪問,所以就有了屬性變量。屬性變量的好處就是允許讓其他對象訪問到該變量(因為屬性創(chuàng)建過程中自動產生了set 和get方法)。當然,你可以設置只讀或者可寫等,設置方法也可自定義。所以,屬性變量是用于與其他對象交互的變量。
綜上所述可知:成員變量是定義在{}號中的變量,如果變量的數據類型是一個類則稱這個變量為實例變量。因為實例變量是成員變量的一種特殊情況,所以實例變量也是類內部使用的,無需與外部接觸的變量,這個也就是所謂的類私有變量。而屬性變量是用于與其他對象交互的變量。
但是,現在大家似乎都不怎么喜歡用成員變量來定義類的變量,都喜歡用屬性變量來定義類的變量。把需要與外部接觸的變量定義在.h文件中,只在本類中使用的變量定義在.m文件中。
首先來區(qū)別一下實例變量、成員變量的區(qū)別:
可以看到在接口 @interface 括號里面的統(tǒng)稱為”成員變量”,實例變量是成員變量中的一種!
實例變量的英文翻譯是?Instance?Variable?(object-specific storage)
實例的英文翻譯為Instance(manifestation? of a? class)? 說的是“類的表現”,說明實例變量應該是由類定義的變量!
除去基本數據類型int float ....等,其他類型的變量都叫做實例變量。
**實例變量+基本數據類型變量=成員變量**
接下來說說屬性:
在@property(描述1 , 描述2 , 描述3)(class *) varName?里面,有3個描述詞需要填寫(也可以不填寫取默認值)
1. nonatomic<-->atomic
2. readwrite<-->readonly
3. retain/copy/assign
首先來介紹一下:
retain:他指的是將某個內存區(qū)域的指針賦值給變量,同時把該內存區(qū)域的引用計數器加1.每執(zhí)行一次,該內存區(qū)域的引用計數器就要加1,當該區(qū)域的引用計數器變?yōu)?的時候內存區(qū)域被釋放!
copy:它指的是將目標內存區(qū)域的值復制一份,然后開辟新的內存區(qū)域(新的指針)粘貼這個值。同時變量被賦值為新內存區(qū)域的指針!
assign:它指的是,僅只把目標內存區(qū)域的指針賦值給變量,該內存區(qū)域的引用計數器不發(fā)生變化!
1、2兩點不做解釋,3中的retain、copy、assign都是指的,在自動生成setter函數的時候,編譯器需要識別個描述詞來生成對應的setter函數!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沒有加上該類的描述詞,系統(tǒng)默認該變量的setter方法采取assign的方式。
在頭文件中.h一般在{}里面會有定義的實例變量
示例:
.h
@property (automic,retain) NSString * abc;
.m
@sythesize abc;
//在寫了@sythesize
abc;的情況下,系統(tǒng)不會自動生成實例變量“_abc”,直接通過變量名abc?,也就是直接使用變量名在賦值運算的時候(=號左邊),只是將內存區(qū)域的指針賦值給變量,相當于assgin.
如果是通過“點語句”self.abc=
來賦值,就要看在@property中定義的是copy、retain、assign哪一種了,如果沒有加上上述描述詞,就默認為assign。
//如果沒有寫@sythesize abc; ?系統(tǒng)會默認自動在.h文件{}中添加一個 不可見的 加“_”的成員變量(即使是變量名中本身就帶有“_”)
//括號里面定義的都是成員變量(基本數據類型+類生成變量),里面的變量可以在.m文件中通過“變量名稱”、self->“變量名稱”直接訪問到括號里面的變量,但是,這樣的賦值訪問只能是assign,原對象的引用計數器不會發(fā)生變化。
//1.@sythesize 變量名;2.@sythesize 變量名=_變量名;3.不寫@sythesize (一下提到的變量名都是指的在頭文件中@property 中定義的變量)
1.成員變量,實例變量通過“變量名”或者self->“變量名”直接訪問到,賦值(assign)。self.變量名 實現setter,getter方法。
2.成員變量,實例變量通過“_變量名”或者self->“_變量名”直接訪問到,賦值(assign)。self.變量名 實現setter,getter方法。
3.成員變量。實例變量(系統(tǒng)自動在原來變量名前加上“_”來生成的實例,成員變量),直接通過self->_變量名,或者變量名直接訪問到(assign)。self.變量名 實現setter,getter方法。
如果在頭文件中沒有通過@property定義的變量,但是在{}中有定義成員變量,在實現文件中也也沒有@sythesize
,那么可以直接通過self->“{}中的變量名”,或者直接使用“{}中的變量名”來訪問賦值,這樣的變量沒有定義setter,getter函數,只能是assign的方式賦值。
//再來分析一下@sythesize中的寫法,@sythesize abc 直接在.m文件中使用self.abc可以調用成員變量的setter、getter函數,直接調用成員變量名稱abc就為訪問該變量的指針,對成員變量直接賦值等同于ASSIGN效果。
參考鏈接:http://www.cnblogs.com/AnnieBabygn/p/5335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