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野圭吾的小說,陸陸續續看了幾部,剛剛看完的《彷徨之刃》給了我最大的震憾和最深的思考。書的內容就不再贅述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很容易讓人產生共鳴,有孩子的父母,看這本書應該會有更深的感觸。
法律到底是在保護受害人還是在保護被害人?我不是專業的法律人員,不能以法律從業者的專業角度來分析看待這個問題。尤其是看到我們現實生活中出現的各類虐待同學事件,現在看來這本書更有震憾力。未成年人犯罪,因不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而免于責罰或減輕懲罰,是不是正確的?現實看來,還真的不一定。前期我們幾個留學生在美國虐待同學被判刑的案例真的給我們國家的法律做了一個示范,原來還可以這樣。很多人呼吁我們國家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確實很有必要,現在的孩子,早已不是十年甚至于二十年前的孩子了,他們思想活躍,早慧早熟,更改法律確有必要了。法律應該是能過一個案件起到震懾作用,讓其他類似的人想做類似的事時有所顧忌,不敢犯罪。而不應該是通過一個案例,讓其他相同的人知道原來我們做錯事甚至犯罪可以免受懲罰。如果是這樣,法律就是失敗的,沒有起到保護普通人的作用,反而助紂為虐,那我們要這樣的法律做什么?
法律的事,我們不是專家,談不了那么深入。但做為一個個人,當然會有自己的想法。每件事情,沒發生到自己身上,我們都可以以一個旁觀者的身份侃侃而談、各種大道理、各類事例理論。但一旦事情發生到了自己身上,那時,所有的一切都變了,一切標準也就變了。所以,換位思考、將心比心是最難的,因為沒有經歷,說什么都是那么蒼白無力。書中,長峰重樹的遭遇,如果是自己,會怎么做?書中的警察、店主最終都在或明或暗的幫助著他,為什么呢?因為他們只是普通人,以自己的感情和直覺在做事。那個警察見到了太多太多類似的案件,受害人及家庭遭受到了極大的傷害,而犯罪的人卻毫發無損。這就是法律,遵守了法律卻讓受害人受到了二次傷害。這樣的悖論在現實處處存在,卻很難去完美解決。長峰重樹只是遵從了自己的感情,做了一個普通的父親所能做的事。我看完這本書,心里久久不能平靜,如果我是他,我也一定會選取這樣的方式。當一個人所有生活的希望被撲滅后,我們怎么能要求他高尚冷靜?這是圣人婊干的事。當法律解決不了問題,他能依靠的只有自己。手段雖然激烈,但無可非議。
書看完,每個為人父母的都應該好好思考一下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求孩子大福大貴,但求孩子成為一個不傷害別人的人。不傷害他人,也不為他人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