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這個政策對建筑企業的影響頗大,包括企業的業務管理與財務管理不得不重新進行調整,今天就來講一講建筑企業勞務如何省下這部分利潤。
眾所周知,現在建筑業的增值稅率調整為了11%,這個費用是比較高的,對任何一家建筑單位這個稅額都是十分巨大的,單從公司勞務這塊來算都十分嚇人。但是我們通過對相關條文的解讀,不難發現其實在勞務這塊只要處理得當還是不用太擔心的。
傳統建筑單位一般都有自己的建筑工人,如果說我們按照現在的稅律來計算的話,就是11%/(1+11%)=9.9%來征收,打比方有1000萬的人工費,那就是1000萬X0.099=99萬的稅額,很恐怖吧。但是有另一種方式可以有效的解決這個問題——成立一家建筑勞務公司。
有什么好處呢?很簡單,如果說我將整個的建筑勞務分包給了建筑勞務公司,這個稅率是可以按照簡易計稅法來計稅,也就是3%,按照3%/(1+3%)=2.9%來計算,同樣假如有1000萬的人工費,那就是1000萬X0.029=29萬的稅額,如果說這樣子來操作的話,99萬-29萬=我就省下來了70萬的稅額。
通過上面的例子不難看出,一正一反就可以省下70萬,所以說成立一家建筑勞務公司來省錢還是很不錯的。
其實呢,現在建筑公司講究輕資產運營,我們也完全沒有必要成立自己的勞務公司,為何不將整個勞務直接打包給另外的建筑勞務公司呢?也還是按照3%的稅額進行計稅,并且你建筑公司自身還可以省去為建筑工人買這保險那保險的費用,還不用你消耗精力來管理勞務這塊,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