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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看官,當你們看到這個題目時,第一反應是不是這樣:這個自戀的家伙,今天居然要寫自己?當然不是!我要寫的是我的小學老師,岳俊杰老師。
? ? ? 從小學到師范,我總共上了十一年學,五年小學,三年初中,三年師范,十七歲那年師范一畢業,就分配回母校做老師了。在求學期間,有幾位老師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 ?今天要說的是我小學時的語文老師岳老師。他是我在上三年級的時候才從師范畢業回來的(后來才知道,我們讀的都是滎陽師范。),當時最佩服他的是:寫的一手好看的字,說的一口流利的普通話,在此之前的語文老師還把“上課”一詞說成“shang kuo”,他不僅字音讀的標準,聲音也溫和好聽。不過,我們這位老師的脾氣可不怎么溫和,專業一點的說就是很嚴厲。尤其在學習方面,對我們嚴格要求。記得他總是讓我們準備一個專門的本子,用來抄每一課的解詞和中心思想,抄完還要一字不落的背誦。好在當時我記性比較好,從未被難倒過。
? ? ?岳老師當時還幫我們調解朋友間的糾紛。當年我們小女生之間的是非可多了,今兒不給這個說話了,明兒又不給那個玩兒了,事兒多著呢。岳老師知道后就讓我們幾個到講臺上,立正站好,當著全班同學的面握手言和,并保證不再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是怕他的,不敢不那么做;同時也覺得很滑稽可笑,彼此跟剛吵過架的朋友握手,大家都笑做一團,矛盾就此煙消云散。
? ? ? ? 岳老師讓我難堪的兩件事我也記著哩。
? ? ?一次是,他講完了課讓大家唱歌,輪到我時,我竟掃了大家的興,怎么也唱不出來,老師就狠狠的給了我幾個“糖棗”,并說躲過初一躲不過十五,當時心里可恨他呢。其實我的歌喉不錯,歌也會唱好多首,可那次硬是沒能唱出來,還惹怒了老師。現在想想,如果他當時能鼓勵我一下,也許我就唱了,以至于現在的我,仍然不敢在大庭廣眾之下引吭高歌。
? ? ?另一次就是寫錯字了罰我,現在還記的那個讓我蒙冤的“恩”字,其實那天是圓珠筆的問題,出水不利索,寫出的筆畫斷斷續續,所以寫下的“恩”字挺像“思”字,他就罰我抄寫一百遍,我以為老師只是說著玩兒,不想第二天要我上交驗收,我自然交不來,他就在原來的基礎上又加一百遍,并且還狠狠地批評了我。上了師范后,學了教育學,知道這種教育方式叫“錯一罰百”,是不科學的。
? ? ?有關小時候的回憶很多很多,假如現在能讓我回到小學時光,我定會好好唱一首歌給大家聽,也會好好寫那兩百遍“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