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哈,看到了,你還隨身帶這個啊,好色啊。”
每次被人這么說,我都說是啊,要不要體驗一下嗯?
我錢包側面夾層里有個避孕套,有時候會不甘寂寞的露出一截,然后我就很尷尬。不過自從去年接受了寫書的人都比較放浪形骸著個設定后我就不那么在意了,隨它去吧。
要說也沒啥,某年某月某個夜晚,有人把這個放到我皮夾里,說這這樣能招財,后來我倆分了,不過那個避孕套我還留了下來。是不是很惋惜,一段感情最后的紀念品只是個避孕套?
不要戲精了,其實很簡單,我懶得扔,放的久了也不敢用,反正不占地方又招財那就放著唄。有時候我還會拿出來檔劍“不好意思今晚我有約了。”然后回家遛狗....就是這樣,沒有感人的故事,也沒有刻骨銘心的情傷,我就是懶和慫罷了。
生活中這樣的時刻很多,戲精上身。
我有一件超級丑的化纖長袖,初三那年西單批發市場買的,老板娘說小孩子看你一個人來的,給你便宜點兒60塊吧,我邪魅一笑20。那件衣服有多丑呢,丑到我爸都嫌棄,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款式,化纖,起球,越洗越大,還是白色的。但這件衣服我每年都穿,穿到現在依然堅挺。我是個對吃穿看的很開的一個人,但說白了就是極其不講究。
為了這件衣服我編造了無數個版本的故事。
第一次打工掙的錢啦,過世的奶奶買給給我的啦,出國的好友留在我家的啦,以及通殺,初戀送我的。
因為誰都討厭我這件衣服,我為了名正言順的把它留下,我必須從親情,友情,愛情,以及自我實現等多角度全方位立體化的包裝加持,才能個這件衣服的存在提供一系列源源不斷與時俱進的“合理”借口。
其實就是因為它穿著舒服,暖和,行動方便,臟了也不心疼。
現在我就穿著這件人神共憤的衣服在加班,咖啡灑在袖子上,濕了一塊我也不在意,反正洗洗又能穿,真的很自在。
我發現其實人挺有意思的,對“紀念品”有種迷之執著,留下的東西大多是要有些說法的。
我也有這種東西,第一張也是唯一一張獎狀,我的第一個畫袋,第一臺筆記本,以及前兩年收到的第一件生日禮物。除了第一次系列還有一些對我們有特殊意義的人留下的東西,奶奶的頂針,姥爺的一張相片,初戀留給我的一條手鏈,一個特別好的朋友移民前忘在我家的一條圍巾。這些我都留著。
至于我自己,我幾乎不怎么拍照,所以也沒留什么相片,但我有很多日記,我從初二那年開始寫的日記,最開始也就一兩百字,到了高中就能寫個四五百字,大學就厲害了,每天一兩千字,畢業后我就比較隨意了,有時間就寫寫,到了現在只要給我個題目,我就能坐下開始寫,我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靈感,寫字對我來說就是跟你們說話一樣的一件事。每次我的專業課老師或者現在的編輯說我在寫作這方面有天賦的時候,我就莫名心虛。
所以我留下的東西其實并不是很多,大部分還是跟那個避孕套和白衣服一樣,沒什么爆點的玩意。
但我們必須承認一件事,不是每樣東西都需要一個背景才能彰顯它的價值。就像維他命一樣,幾十幾百的天然維他命其實和三兩塊的沒有毛線區別。有人是追求生活品質,但如果只是單純的吃個維他命,何必呢加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