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一篇關于共享單車商業模式和運營策略的文章,以下是我的幾點想法,拋磚引玉:
1. 共享單車,名稱具有極大的誤導,以國內目前的形式來說本質上是分時租賃。與外賣類似,這種模式下邊際成本并不是無限降低的,為服務更多用戶或地域,必然要求更多的車輛及運營成本投入;
2. 上述特點決定了它并不是一門類似淘寶這樣平臺性質的生意,賺的不是easy money,而是“干毛巾擠水”的辛苦錢,對于企業的精細運營有極高要求。這一點導致了ofo、摩拜在資本驅動的粗放式經營下走向敗局的必然命運;
3. 與傳統線下門店租賃的形式相比,移動互聯網時代下,單車租借時間靈活,結算與借還方便;而劣勢在于缺乏監督下的單車損壞率(含丟失)高企。這就決定了影響利潤率最重要的兩項運營目標,車輛的翻臺數(每天騎行次數)和車輛損壞率,各項運營動作應該以提升翻臺數或降低損壞率為核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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