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敘事像冬日里烤著炭火的閑聊”,和朋友一起看《刀鋒》時,他這樣說道。看了兩部毛姆的小說之后,我發現他總是把自己也帶入故事,成為一個角色,把故事里的主角們都寫成自己身邊的熟人。讀他的小說,頗有一種聽朋友聊八卦的愉快和親切。
《刀鋒》寫于毛姆旅居美國的1944年,當時毛姆已是七十歲高齡。小說初稿完成后,他說:“寫這本書帶給我極大的樂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覺得這本書是好是壞。我終于可以一吐為快,對我而言,這才是最重要的。”
本書是毛姆以自己真名作為敘事者的長篇小說。書中人物雖都“另取其名”,內容卻“毫無虛構”,都是源自毛姆與友人的親身經歷。
這是一部具有濃厚哲學意蘊的深度著作,記述了青年拉里對人生意義的漫長探索。
一戰期間,飛行員拉里結識了一名愛爾蘭戰友。在參加空軍作戰時,他親眼目睹最親密的戰友為了救自己而喪生,這促使年輕的拉里開始思考人生的終極意義。
“走大家都走的路、隨遇而安,這不更好嗎?”接著,你想到一個人,一個小時前還充滿活力、有說有笑的,轉眼間就死了,躺在那里;就是這么殘酷,這么毫無意義。你不由得會問自己,人生到底是為了什么,人生到底有沒有意義,或者人生只是盲目、魯莽的命運造成的悲劇。
戰爭結束之后,回到正常生活中的他變得和以前大不相同。他不想工作不想上大學,只想游蕩。
因此,他拒絕了好友格雷父親的工作邀約,擺脫職業了的束縛,開始通過廣泛閱讀心理學和哲學著作,試圖從先賢那里找到現成的答案。
這樣的生活狀態引起了他未婚妻伊莎貝爾的不滿。伊莎貝爾是一個對富貴生活非常執著的人,因此不能接受跟拉里過將就的生活,經過兩人的冷靜探討,他們決定分手,也正是分手之后拉里開始了全心全意探索人生意義的漫長歷程。
在探索的第一階段,他到巴黎攻讀哲學,其間一段時間還當過煤礦工人。
在第二階段,他來到波恩的一所寺院,然而基督教義卻沒能為他提供滿意的回答。
第三階段的探索是在西班牙,拉里試圖通過藝術尋求人生的真諦。
到了第四階段,拉里去了印度(在那里待了五年),才從印度的宗教里找到了真正的信仰。
在一個精神感悟的時刻,他看到了香格里拉一般的山中仙境。他散掉了財產,打算返回紐約之后,當個出租車司機,決心按照新的信仰去生活。
世上有這樣的一些人,他們被一種非常強烈的欲望占據著、驅使著,非得身不由己地去做某一件事情。他們隨時準備犧牲一切,去滿足他們的這一渴求。
毛姆作品最吸引人的一點是,他筆下時常會有一個人物,這個人總是試圖追尋某種真諦,他可以拋棄一切,追求自己的詩和遠方。《刀鋒》中的拉里讓我想起了毛姆的另一本小說《月亮與六便士》,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德放棄了優越的生活,拋棄妻兒,去實現自己的畫家之夢。其實這些作品都是在探討一個很大又很現實的問題,人該怎么活著,這是個永不過時的主題。
有些人,會傾聽內心深處的聲音,并依此行事,這些人最終不是瘋了,就是成了傳奇。
拉里顯然就是這樣一個傳奇。他沒有選擇親朋好友口中的所謂“正確的生活”,去上大學或者有一份體面的工作。
他選擇雙眼查閱古今書籍,雙腿走遍千山萬水,去探尋心中的問題。他選擇了截然不同的人生,逃離了上層社會物欲橫流的生活,以修行的方式,去尋找人生的意義。他也確實找到了一些使自己更豐滿的東西,擺脫了一開始的空虛和迷茫。
在我們看來他本可以迎娶白富美,開啟幸福人生,他卻四處游蕩,過著艱苦的打工生活,甚至做過礦工、農夫。
無論是《刀鋒》中的拉里,還是《月亮與六便士》中的斯特里克蘭德,他們選擇了一條眾人眼中視為離經叛道的道路。盡管外人認為他們的行為荒誕無比,但是他們內心的自由早已幫助身體掙脫了塵世的一切目光。
知道自己不想過怎樣的生活,容易。知道自己想過怎樣的生活,并且義無反顧地投奔它,需要極大的勇氣
人生在世,到底應該怎樣生活?
其實并沒有明確答案,也不是別人能夠決定的。
只不過當你選擇的生活方式與別人不同時,身邊的大多數人可能并不能理解。
對我而言,我很敬重拉里敢于選擇的勇氣,忠于自己的內心,投奔自己想要的生活。
小說之所以取名為《刀鋒》,是有深刻寓意的。在印度教圣典《迦托·奧義書》中有這樣一句話:悟道之途艱辛困難,如同跨越鋒利的剃刀。
若救贖之路經刀山,找到答案的代價為何?若真有人在刀山上找到答案,那該如何看待山下的俗世呢?
主人公拉里對人生真諦的探求充滿了艱辛和困惑,為一心追求一種精神上的崇高美好的生活,他不惜舍棄了物欲、色欲和諸多本能的需求。終于在印度的精神哲學中找到了人類精神的終極出路,并切身體驗到“得道”那神秘而又極樂的感受。
大徹大悟之后,重新回到俗世人生的拉里對于究竟該“怎樣生活”的回答:“平靜、節制地生活,滿懷慈悲,無私忘我并且禁欲克己”;“我個人以為人類能夠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絢爛之極,歸于平淡。
“不過,就在我這樣要結束該書、不安地意識到會把讀者懸置在半空而又無能為力時,我把全書的內容在腦子里又過了一遍,看能否想出一個更為滿意的結局;令我非常驚訝的是,我無意間發現,我正好寫了一部關于成功的小說。因為書中所有與我有關的人物都得到了他們想要的東西:艾略特,成為社交界的名流;伊莎貝爾,在一個活躍而有教養的階層里,獲得了穩固的地位,擁有了一筆財富;格雷,有了穩定而又賺錢的工作,每天早晨九點到下午六點去公司上班;蘇珊·魯維埃,擁有了一個安全幸福的港灣;索菲,悲壯的死;拉里,尋得了快樂。”
《刀鋒》里面的人每個人都以自己的方式生活著,艾略特的勢利,拉里的自由,伊莎貝爾的現實,蘇珊的清醒,索菲的墮落,至于“我”就是負責記錄他們每個人不同生活方式的人。所謂成功,大概就是以自己的方式去度過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