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得明白? 才寫得明白
前賢教后輩為人處世,治學著述,總離不開三思而后行,亦即多思。從人生的經驗看,這自然十分恰當,切實可行。
寫作,更離不開多思。凡寫作者,都有這種實踐經驗:想得明白,才寫得明白。
無論是小說抑或散文,寫的無非是人和事,記敘人的社會活動。寫一個人物,總會寫他怎么想,怎么做,做的過程和效果如何?他對別人怎么說,別人聽到之后,又如何反應?
人與人的種種關系,和睦相處,關系融合,或者矛盾糾葛,無不體現在他們的言行之中。他們言來語去間,發生了什么?解決的辦法和過程又如何?有怎樣的結局和效果?將這些想明白了,寫起來自然會清楚,順暢得多。
話雖這般說,但以寫作的實踐論,其實這寫作,也沒有必要將它想得太過復雜。太復雜,就難免散亂,有畫蛇添足之嫌。
2.寫人? 敘事? 言情
寫人,敘事,言情。任何文學作品,都當與此有關。與此三者無關,遠不沾邊的所謂作品,只不過空話連篇,不著邊際。費時費力,亦是白寫。
寫一個人的人生故事,很難嗎?一般性的記敘,并不難。最難的是,從實際生活出發,將人物刻劃得豐滿,寫出他的實踐活動,他為人處世的性格和精神面貌。
要寫好“這一個”并非“那一個”,真得一招一式地練習,多下些仔細觀察的功夫,通過較長時間的寫作實踐,才會有較好的效果。
3.果實
文章一旦湊足一定的字數,你就匆匆發出去了。你以為那是你勞動的果實,挺開心的,自當珍惜。
發出去后,再看一遍,認真的你,就深感不安了。你自問:這寫的是什么呀?平淡如水,如此淺薄。
你積累的知識呢?你竟然胸無點墨,那書白讀了?你積累的生活呢?你人生的體驗與感悟呢?都煙消云散,了無痕跡了么?一個寫作者,有時候,真得多問問自己:為什么?
一早起來,你就玩手機,看那些八卦新聞,點擊游戲,空耗時光,只字不寫,永遠也難以進步!
我覺得一個簡書創作者,既然喜歡寫作,就當默默地用功。用紙筆,用手機,用電腦,用我們祖國的語言,去表達自己對生活的發現和感悟。
空空地想,自怨自艾,自譴自責,有什么用?人至須要的,是行動,是自己的寫作實踐活動。
寫吧,坐下來寫,認真寫,耐心寫,努力寫,不斷地寫。寫那些你知道的,經歷過的事情;寫那些你認識的,熟悉的人們。那怕你用白描的手法,用簡樸通用的語言文字,記敘他們日常的勞作、生活,表達他們的情感,甘與苦,笑與淚,幸或不幸,都好過你無根無底,胡編亂造。
寫吧,花功夫寫,字字句句,都要嚴謹。寫著寫著,說不定哪一天,也就有了你獨立創作的成果,引起那些同樣熱愛文學的作者和讀者的共鳴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