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3日,我被派去參加15年杜卓醫療糾紛案的司法鑒定聽證會。這種聽證會我是頭一次參加,在這之前聽都沒聽說過,具體聽證會是什么樣子,怎么個形式,司法機構會問哪些問題,要不要和患者或家屬當庭對質?這些東西對我來說沒有絲毫概念。
? ? 我們是中午兩點到的,這個明正司法鑒定中心位于北京海淀區學院路38號,屬于北大醫學部的一棟樓,
我們在前臺做了登記后找了個角落坐下,杜卓的家屬和杜卓,另外還有他們的兩個委托人早就等在前臺,因為通知預約的我們的聽證會是下午3點半開始,我們全程無任何交流都默默的等著時間,這時我發現前臺有一個電子滾動屏幕,在滾動通知各鑒定案件的時間,都是醫療糾紛,有北京本地的,最遠還有河南周口的,這些人來這做鑒定恐怕要住在北京,真是不易。
? ?3點40終于輪到我們了。我們被帶進一個12-13平米的屋子,被設置成會議桌的樣子,桌上擺著標示牌,分別是患方代表,委托人及醫方代表,兩位鑒定員和一位外請產科專家。外請專家是無需簽字和告知單位及姓名的。
? ?這個產科專家全程問了我們醫方許多問題,雖然問題大多比較尖銳,但我認為如果我們認真總結歸納這些問題,對我們改進工作是很有幫助的!
? 1.首先專家肯定了我們的引產適用指征,這點很重要,因為時隔兩年患方法律委托人還在糾結這個問題,認為我們引產適用指征不當造成后果。
?2.我們的病例沒有顯示bishop評分,我狡辯稱有宮頸條件的詳細描述,專家沒再反駁,但我覺著我們以后的病例還是應該顯示宮頸評分,這個并不難,而且描述簡單,明了,專業。
? 3.很重要,就是催產素引產的規范化,一是“入室試驗”,也就是靜點催產素之前(包括外用米索)常規做一個胎監;二就是靜點催產素的記錄,這個記錄包括催產素入液時間,濃度,滴速,調節滴速記錄,病人的胎心宮縮等等。我們的催產素引產記錄在產科護理記錄里,應該獨立出來。續液也要再記錄。
4.破膜,包括人工破膜應該同時有這個時間節點的胎心監護。同時病例記錄應該有性狀及量的描述。
5.發現胎心異常要有異常時的監護。
6.臨產,也就是有規律宮縮有一個胎監記錄,我覺著我們的病人進產房常規拉一個胎監。
7.鑒定專家另外問了幾個問題,包括病人孕期有無做唐篩,是否采足跟血,在兒科住院期間有無排除代謝性疾病。我認為我們需要改進的就是新生兒生后一周的隨訪,主要是足跟血和聽力篩查。
最后,杜卓家提出對小孩做傷殘及護理依賴鑒定被否決,因為這種鑒定需要等小孩6周歲后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