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xué)上有個著名的“2分鐘定律”。它是指如果你想做一件事,一定在2分鐘之內(nèi)去做,否則,這件事你可能就會拖延好久,甚至不再去做了。
有人研究說,我們的大腦中,有一個“理性決策的小人”,還有一只“及時享樂的猴子”。當(dāng)我們要去做實際工作時,那只及時享樂的猴子就會不高興,它就會干擾那個理性決策的小人做決策。如果小人打贏了,那么恭喜你,你很自律;如果猴子打贏了,那么很不幸,拖延產(chǎn)生了。
從精神分析的角度來說,這就是弗洛伊德所說的本我和超我。本我是人的本能,奉行的是“快樂原則”,就像這只小猴,它的唯一追求就是快樂。而超我是人的理想化目標(biāo),遵循的是“道德原則”,它是人對自己更高層次的要求,是由社會規(guī)范、倫理道德、價值觀念內(nèi)化而來。
拒絕拖延.拒絕懶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