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真的再見了 再也不見? - 2019.11.09
可我錯估了時間的力量,一大把一大把的時間會蓋過我最頂端關于你的一切。【江湖仍有故事,你我再無新事】。時間會磨損我的想念我的愛,只剩一個你還封存在記憶中。碾碎在冬日的寒風里,漫長的碎片一點點拋灑。終于這一次是,你贏了。偶爾想起你,卻不覺動容。當年哭的鼻子通紅的我,也學會在千變萬化中隱藏著情緒。? 可你唯一的錯誤可能是,給我的溫暖太多,我不知要用多長時間去遺忘,長到記不起那些在一起的時間,長到心堅硬到不再因為感動痛哭流涕,長到我好像不再喜歡任何人,長到我好像成為了自己最不喜歡的人,卻還是不知道怎么忘記。也只能說一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以,你好 再見
第一次給我披上的衣服是紫色的,口袋里有一根棒棒糖。他不知道那是我最討厭的香橙味。第一次吃討厭的味道那么開心,覺得甜。
他說要在路上一起走啊走,走到老。
每天晚上送給我回家的時候,故意忍住不回頭,但我知道,他還在那里。
他喜歡叫我笨蛋,因為笨到讓他那么輕易偷走了我的心。
很聽話,很少生氣,生氣也會說是騙我的,是裝出來的,怕我委屈。
不喜歡和我吵架,怕我不開心。
他討厭吃海鮮,討厭腥味,會為我剝蝦殼。
喝多了酒會過敏。會軟綿綿靠在身上睡。所以不想再讓他喝酒。
手笨還折了好多心給我,矯情的寫了很多話,最喜歡那句,在一起108天,只有107顆心,因為,還有一顆,在他那里。
喜歡牽我的手,不喜歡我挎著他。喜歡跟在我后面,怕我跑丟。
不愿意讓我拿一點東西。可現在的我能拖著兩個箱子背著提著幾個大包去異國他鄉,還冒著隨時流浪街頭的風險。
有時會稀里糊涂,迷路,我更是個路癡。
假期無數個最后一次來找我。可我控制不住自己,因為想見他。他不忍心拒絕我的要求,因為那些時間的喜歡。有些后悔。
我喜歡吃冰激凌,有時他很無奈,他不知道,有時候就是想讓他心疼我。
愛貓,愛狗,喜歡小動物,我以為他心腸軟。原來只是沒下決心。
我們都害怕蜘蛛。但他會為我弄走它們。
他說選擇的路是對的,那我們跪著也要走完。
買過一只小熊貓給我,一直在枕邊。說以后掙了錢,給我買好多趴趴熊。
就算是我做錯事也讓他分擔錯誤。調皮的向他認錯,喜歡看他無奈的笑。我真是太不懂事了。
他為我擦去過淚水。
高考那天發燒了,他沒去吃飯,給我買的藥,我說要吃了惡心,他就沒給我吃。給我接了好多水,一直陪著我。后來他說,很怕我因為那個考不好。可他當時只有安慰我,說沒事。我記得,他那時,也重感冒。
我不會照顧自己,他就學著,來照顧我。
會躲在被子里跟我發短信,聊天到深夜,會覺得是讓我陪他,很抱歉。
我會在身體難受的時候第一個告訴他,因為想知道,他在。卻忘了,有時候,他無能為力,只會讓他擔心。很后悔。
不讓我熬夜,怕我更像個熊貓。
給我打電話的時候每次都讓我先掛。說自己的手機沒有掛機鍵。對我沒有。現在不接我電話。
表面上很堅強,很快樂。其實需要人疼。
那次任性,沒告訴他,我知道,他一定會把我追回來。根本不是有勇氣。我仗著他一時愛我,傷了他的心。
過馬路總是讓我走,遠離車的那一邊。
暈流動的東西。一直以為他暈血,高考前抽血,棉棒沒壓好出了好多血,他還故作鎮定。直到有朋友看見過來幫我,他才蹲下。我還笑他暈血。
喜歡喝礦泉水。不喜歡奶茶,果汁什么的。但會喝我不喜歡的味道。
他血液循環不好,經常手腳冰涼。
喜歡被他緊緊地抱住,像最后一次分開那樣,雖然有些喘不過氣,可是能感受到,他舍不得我,很開心。怕他不要我。
他晚上不關機。因為我習慣做惡夢驚醒的時候給他發信息。無論幾點。
一起去過海邊,看過大海。好像在大海邊還鬧過別扭。我喜歡當時的我們有自動愈合的功能。
之前任性那天晚上手機關機的兩個小時里,他撥了322次我的電話。那條10086的短信還存在我手機里。
一直想吃我做的東西,可惜我不會做。他說以后他學做飯,做給我吃。他知道,一切跟土豆有關的,我都喜歡。
有時候發信息他會回什么我都會猜到,我不會告訴他。
說自己不喜歡記日子。卻把每個月我不舒服的那幾天記在手機里。
唱歌不好聽,偶爾跑調,破音。
跟我在一起飯量好像變小了,喜歡說我浪費食物。說以后出去吃飯,我們點一份就夠了。
會陪我看狗血的電視劇,大眾的娛樂節目,會陪我一起笑。
我會把他發的短信都存起來,想他的時候一遍遍的看,看到背過,看到,更想抱抱他。
洗過衣服。散過步。他不讓我淋雨。我懶得打傘,他替我撐。
不知道那個摔破的杯子現在在哪。
我記憶力差,迷糊,連銀行卡密碼都會忘記,所以會告訴他,想讓他幫我記得。可現在,我真的記不得密碼了。
我喜歡逛街。后來分開,變成宅女,才知道,只是喜歡跟他逛街。我只想呆在他身邊,哪也不去。
他想一個人安靜地時候。我卻總是嘰嘰喳喳說個不停。他嘰嘰喳喳的時候,我嫌他吵。
想他的時候,我就發呆。他會在一邊偷偷看我。問我干什么,我會說沒什么。我不會告訴他,就算他在我身邊,還是會想他。
他好像怎么吃也不胖。
讓他給我縫過扣子。是一件背帶褲。
我喜歡用深藍色給他寫東西。
他曾經想為我種一棵紫色的蒲公英。
只陪我過了一次的生日。
生日給他送了自己做的十字繡,第一次繡,不好看。
第一次推薦聽的歌是蘇打綠的【你被寫進我的歌里】。
我們經歷過高考。經歷過最難的時候。
總說我愛他比他愛我多。
他說我可以習慣沒有他的生活了。
留言板也停留在過去。
我不知道現在的他在想什么。不知道他在哪里。
在一起時間很短,可他曾經讓我相信我們不離不棄的愛情,直到分開,我們都不相信永遠。現在想想,也許是我單方面勾勒了太多兩個人未來的藍圖,在年紀小小的時候都承受了不必要的壓力,才沒能嘗到青春應有的滋味。
我們春天在一起,享受了春夏,卻沒有試過在秋冬擁抱的滋味。
還沒一起去過遊樂場。還沒一起吃燒烤到深夜。還沒相擁一起看一場大雪。還沒在分別好久之後重逢時好好的甜蜜一回。
201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