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的時候你帶著我滿城的跑,只為了找到那家你覺得最好吃的米粉。
我以為這是愛,后來發現不過是因為你也想念那家米粉的味道了,這是我15歲最荒唐的誤會。
安安問我,雖然我才認識他三個月,但我覺得朋友他應該喜歡我。
我說,你為什么這么覺得呢。
她說因為他總是能幫我借到我借不到的書,他也總能替我占到圖書館里最安靜的那個位置。
他為了感謝我借給他的筆記,甚至還會請我吃飯,我們相談甚歡。
我問她,他說他喜歡你了嗎,他給你打電話了嗎,你們約好了下一次什么時候見嗎?
安安被我問住了,她遲疑的搖了搖頭。
我也沒說話了,我知道這只是一個紳士的禮貌罷了,但我知道安安不會聽,她認定了他也喜歡她。
到大學畢業出去要出去實習的時候,安安表白了。
那個男孩子說對不起,我有喜歡的人了。
這次安安是紅著眼跑過來找我的的,她說,既然他不喜歡我,為什么對我那么溫柔。
未必所有的溫和細語都是喜歡。
不要誤把禮貌當喜歡,喜歡你的人自然會來找你,不必你猜,不來找你的人,也不值得你去牽腸掛肚。
這也是這個功利的世界最快確定一個人是否喜歡你的方法。
這是朋友的朋友莎莎的故事。
莎莎剛和相戀4年的男朋友分手。
她說了一句很讓我唏噓的話,有時候,吵架有時候是因為愛,而從不吵架有可能是從沒愛過。
莎莎和前男友W先生就是這樣的,W先生從不和他吵架,有時候她氣急了,吼了幾句,W先生也只是說,你先自己靜靜,我出去走一圈。
莎莎一個人在房間里氣的想哭,但是又哭不出來。所有的怒火,只能往心里憋。
朋友不無羨慕的對莎莎說,你看,你男朋友多好,從來都是讓著你,不和你吵。
莎莎只是苦笑,他是不吵,但他從來也沒有解決事情的態度,好像跟他沒什么關系一樣。
莎莎提了分手,W先生坦然接受。
莎莎說,我感覺永遠都是在對牛彈琴,他從來沒試圖懂過我,遇到意見不和也只會說你隨意,遇到問題也只是冷處理。
她在朋友圈寫下的一段話也能讓人明了她的分手原因。
粉飾太平有什么用呢,里子早已經是分崩離析了,從前以為沉默是退讓,是不忍和我吵,后來才發現是不屑,是不在乎。一點一點的失望讓我對這段感情死心。
雖然這話感覺更是對分手的一種不甘,一種抱怨。但是仔細想想,道理還是有幾分。
是的,不管怎么說,他都沒那么喜歡你,喜歡你會愿意和你一起解決這件事,不喜歡的人,永遠只會說你隨意。
愛吵架你隨意,我不在乎,你隨意怎樣,想想,跟暖一顆石頭沒什么區別了。
畢竟不喜歡你,也就懶得費心思,你在沒關系,不在更沒關系。
朋友f說,男朋友家長不同意他們在一起,說她離得太遠了,甚至為他男朋友物色好了一個本地的姑娘。
我說,然后呢,你男朋友怎么處理的?
f說,他現在算我老公了,因為我們偷偷把證領了。然后他也經常在他父母面前夸我,各種說我好話,時不時在父母面前刷我的存在感。
f一臉幸福的說,過段時間我們打算辦酒席了,他的父母說,雖然遠了點,人感覺還不錯,酒席好好辦。
我看著有一臉幸福的f,心里想著,真好。
你看,任何事都有解決的辦法的,只是要看有沒有那份想解決的心。
亦舒說,當一個男人不再愛它的女人,她哭鬧是錯,靜默也是錯,活著呼吸是錯,死了都是錯 。
曾經有人問我,你是選擇愛你的人還是你愛的人,我記得當時的我猶豫了好久,大概是還沒搞懂,到底怎樣才算愛。
那個時候我的答案是我愛的人
當時的理由是,如果這輩子和一個自己不愛的人在一起,該有多憋屈啊。
而現在的我更愿意選擇愛我的人,因為我再也沒有精力也懶得去暖一個不愛我的人了,就像機場里等一艘船,永遠沒有回應。
因為他沒有那么喜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