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倫法則具體講的就是授權的定義。我們知道要授權,有些事情交給員工去做,但反思一下有沒有做到真正的“授權”?在員工打掃流程時,應該是先打掃地面還是打掃層板;整合貨品時,是先全部找出來再做調撥單還是一家一家的找并接著做單子?方法很多種,每個人選取的也不一樣。我們經常是安排給隊長,讓隊長安排各種的隊員。但是在做的過程中,我們會經常性的去干預他們。這僅僅是一些小事情,在大事情上,我們可能更無法做到真正的授權。
當然,要做到“授權”,我們更應該做到是選對人。找一個值得信任的人,這樣才能做對事,否則會背道而馳。另外要告訴相應的職責。“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做到完全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