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時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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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暮春以為自己十三歲就會去闖蕩江湖了。

初三那一年,班上年齡大點的同學都在商量畢業后的人生規劃。暮春每天和比她大的同學同路,聽他們講外出打工的親戚朋友的淘金史,羨慕得不得了。暮春準備一畢業就和最好的同學外出闖蕩,這樣她就能自食其力,過上揚眉吐氣的生活了。

十三歲的暮春時節,暮春畢業了。暮春央求母親給她辦張身份證,因為別人說外出打工必須有身份證,不然就是黑人,不能進正式的工廠。母親到派出所一問,犯了愁,因為派出所說必須年滿十六周歲才可以辦身份證,十六歲后才能進廠上班,年齡未到十六歲就算童工,要被罰款的。

暮春犯了愁,暮春的母親也犯了愁。畢業后那個夏天,母親把暮春帶著干農活。可是暮春的確不是干農活的料,地里除草,慕春除掉的草和莊稼各占一半;給地拖肥,慕春把肥料丟進玉米稈上,玉米稈直接被肥料燒死,變成了名符其實的玉米稈;學習插秧,暮春插得極慢不說,甚至還暈在滿田的水里,嚇得母親再也不敢讓她務農。

這樣小的閨女,啥都學不會,以后如何生存?暮媽媽決定為她另謀出路。

在一個月明星稀的夏夜,暮媽媽徒步走了幾十公里,去給她聯系學校。

暮春原來的學校是一間一貫制學校,每年能考上中等師范和中專的學生寥寥無幾。暮春畢業那年,學校去動員了一個已讀高二的學長回校復讀,才免去了學校遞光頭的尷尬。暮春沒考上中師中專,就像每天太陽會從東方升起,河水要向低處流一樣正常。

暮媽媽不這樣認為。

暮媽媽是個不認命的女人,她不相信命中注定。

暮春剛出身時兩條腿一長一短,算命的說這孩子天生殘疾。她不信邪,每天用生姜給暮春擦腳,每天給暮春按摩,每天帶暮春鍛煉,暮春能下地時,雙腿居然一樣長了,沒人看出她有殘疾的對象。

暮媽媽有個能干的姐姐,她是家族中唯一一個沒靠土里刨食的人。暮媽媽想去和她商量,把暮春送到她所在的鎮上復讀。

暮姨媽脾氣爆,性子烈,她看不慣暮媽媽那忍辱負重的樣子,把暮春家老老小小全罵了個遍。罵完過后,又丟下一句狠話:“要靠讀書走出來,還得祖墳里埋有那樣的狗!憑她那吊兒郎當的衰樣,你的骨頭熬干都沒用!”

暮媽媽淚如雨下,此時天才微亮,啟明星掛在樹枝上頭,月亮的影子還未完全消退。她孤零零地站在路燈下面,像個迷路的孩子,單薄的影子映在地上,只有街上流竄的野狗時不時對她的影子狂吠幾聲。暮媽媽不知怎樣回的家,更不知暮姨媽偷偷地在后面跟蹤她,和她一樣哭得稀里嘩啦。

暮媽媽回家,向暮春輕描淡寫地說了被姨媽拒絕的事。暮春看到暮媽媽滿腳的血泡,突然對姨媽恨起來,她拿出平時寫作文的日記本,在上面寫下碗口大的五個字:“一定要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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