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能安靜地抱著一本摻雜大量環境描寫的外國名著讀得津津有味。環境描寫在作者看來是情節的鋪墊,是內心的刻畫。但是于讀者,卻是被忽略的,不受重視的,乏味的。情節總是比背景有趣。但是,我能讀。所以至今,我很懷念那時的我。
上了大學,戀愛了。平常能安安靜靜(即使不那么情愿)看書的時間,更多地把目光停留在了他身上。我經常開玩笑說“你就是一本書,怎么看都看不夠”。從此,我粘稠的目光伴隨著他的身影,更希望在他的臉上找到我的存在感。為此,我增添了不少煩惱——我親愛的“書”,他的眼光在另外一本書上。他愛書,至今無論工作、聚會、旅游、運動、吃飯,去到哪,他的書就在哪,比我陪伴他的時間更多。我一度為此生氣吵鬧。但是我也越愛這愛書的他。
工作后,我有自己想要實現的東西,要碰觸更多更深擅長或不擅長、喜歡或不喜歡的知識。卻越發有借口不看書。但是未免不時在人前察覺到自己的淺薄,我好面子,不喜多問,自然還得看書。
其實看書并非是多么艱難的事情,至少比日常的柴米油鹽高雅得多。一本好書總是會吸引很多讀者的,所以拾起書本,我先不看特別艱澀的書。對照別人的生活、想法,想象力豐富的人就像在異時空過了一段妙的人生。而我也希望能追趕上他的腳步,在某個角落參加他的茶話會。
想象自己成為一個怎樣的人,讀修葺心靈的書,珍惜自己的文字,發表聊聊幾句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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