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公眾號上看到一篇文章《愛自己的最高級,是熱氣騰騰地活著》(李娜)。“熱氣騰騰地活著”,這句話,很有力量。文中提到,這種活法,是指“對世界保有好奇心和激情”,同時,“做點讓自己真正快樂的事,看看會有怎樣的改變”。這兩點,很契合目前我對生活最高標準的定義。
我是比較熱衷于折騰地“改變”的。
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約公元前540年-前480年)說過:“一個人不可能兩次踏入統一河流”,說明一切事物無時不刻處于變化之中。而變化當中,通常蘊含著某種趨勢,當發展趨勢發生轉變,可謂之“改變”。對于個人而言,實際上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外部環境改變,如換工作,出國,家庭變故等等;第二種情況是個人的內在的狀態變化,包括思維,觀念等等。當我們試圖改變時,通常是針對前者而言,寄希望于外部環境的改變。但一味訴求于外部環境的改變,在新環境,也極有可能依舊會遇到“老問題”。反之,如果思維、觀念有所變化,我相信,當前所面臨的外部環境,自然會呈現新的維度。這兩種情況,是不是也可對應哲學中所提及的“心”與“物”。這兩者的關系,我贊成王陽明的“心無內外”的觀念,“王陽明平素教人,只指點出天理、人欲之分別,而不主張內心、外物的分別”(錢穆,1930)。我的理解是,只要堅持“良知”,堅持內心所真正熱愛的事情,任何環境之下,都能朝著自己希望的方向去發展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