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的收到前任的信息,閃爍其詞,又不說什么事,最后的最后,還是發了“今晚約么?”
分手多久了?三四個月了吧,零星的聯系,也是再說我不好…說我們不合適…
結果,又在問我,約么?
單身,是罪么?就因為分手三四個月的我沒有找對象,就認為還可以發生什么么?
我單身只是因為我覺得單身的狀態很好,不期待,不失望,不用隨叫隨到,不用取悅。真不是因為傷心,更不是在等你回來,我才單身…
憑什么就能認為,你隨時勾勾手,我就顛吧顛吧過去了呢?喜歡你的時候,這些都無所謂,可是,分手了,就是不喜歡了,不合適了,就一文不值了,好么?!哎…單身,真的不是原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