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把刀叫愛情

一個放蕩不羈的年輕浪子,給自己配上劉三刀這樣一個名字,往頭發里稀稀拉拉插上三把飛刀,在腰上隨意跨著一把直刀。他該行走在黃沙漫漫的大漠里,風從四面八方來,往東西南北去。
這樣的人就應該走在這樣的地方,單純為了生死去見另外一個人,太多的招式都是不必要的,最好一招,即決勝負,也分生死。
對于他來說,葬身在風里的沙漠,或者繼續做沙漠的毫無方向的風,都會是一個完美的結局。
也許他曾經也有長劍走江湖的時候,以為江湖快意恩仇,喝酒吃肉,自由自在,但那畢竟是年輕,畢竟身體好的時候,宿醉一夜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
當他翻過一座黃沙堆砌的土坡時,看見坡的下面的一泓清泉,泉邊的一間木屋,屋旁的一株綠柳。
很渴很累,但他依舊轉身離去——只是因為無法想象這樣一個邋遢的浪子,出現在水鄉江南的樣子。
江南可以盡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的翩翩傳說,卻絕不會存在一個隨手拿飛刀當發簪的刀客。
兩種人都不大看得上對方,卻也不及分生死的地步。
可正巧的是,劉三刀要去見的人,恰是一名劍客。說見可能不妥,因為劉三刀追殺他,已經整整半月。一個人被追殺可能有很多種情況,歸根結底是和別人結了仇,結仇有很多種結法,歸根結底,要么因為女人,要么因為寶物。江湖這么大,像劉三刀這樣的底層小人物,能活到現在的,自然不會因為口角而與人拼命。
而劉三刀這樣的小人物,也不會有什么令人覬覦的寶物,畢竟他身上最值錢的就是四把刀,三把在頭上,一把在腰上。
劉三刀雖然叫三刀,但他一般只出一刀,便是從刀鞘剛剛拔出的那一刀。他拔刀的手法極為奇怪,而且每次拔刀一定都會用上全身的力量,這讓他的刀變得很快,也很危險,如果砍不中別人,勢必會因收不住力而傷到自己。
別想入非非就認為這刀太殘酷,傳言江湖上還有種名為愛情的劍法,比他的刀還要快得多。練成之后,一旦出劍,傷不傷人不好說,卻一定會先傷到自己。便如真正的愛情。
盡管這劍法確實強大,但這一弊病也導致了這種劍法的失傳。有趣的是,江湖上仍有很多人學了這個劍架子,可以不傷自己,卻能在一定程度上唬到別人,然后趁別人不注意時,用最普通的劍法殺死對方。由此可見,江湖依舊很是險惡啊。
所以劉三刀討厭一切用劍的人,討厭愛情這種劍法。
七天后,劉三刀終于拔出了刀。
他很快擦干凈上面的血跡,收了回去。回來的路上,黃昏的時候,他看見了去時看見的木屋,心血來潮之際,便邁步過去。走進了看,原是座不大不小的酒館,后面還帶著一個院子和一座小樓。
按理說,能開在這樣地方的酒館,一定有獨特之處。而這酒館最獨特的地方,在于它沒有老板,沒有小二,沒有老板娘。
除了酒和必要的餐具,什么都沒有。
劉三刀進了酒館,見到一女子,二八年華,藍衣長劍,翡翠耳墜,明眸皓齒。
姑娘抬頭,看了一會兒劉三刀,開口說話:“我們以前是不是見過?”
劉三刀愣了愣,仔細回想了下,道:“想是沒有。”
姑娘道:“那便不是朋友。”
劉三刀笑道:“也不是敵人。”
姑娘道:“這里沒老板,喝酒自取,銀錢自留。”
劉三刀看了看靠墻整整齊齊落上的一干酒壇,搖了搖頭,道:“不愛喝酒,受不了那個味兒。”
姑娘幾分詫異,道:“不喝酒進酒館作甚?”
劉三刀笑道:“沒什么來往客人,這酒館又開在這里作甚?自然是給我這樣不愛喝酒的人提供一處地兒休息啊。”
姑娘微愣,道:“那應該不用留下什么銀錢。”
劉三刀繞過柜臺,徑直走到姑娘對面,坐了下來。
姑娘又一次抬頭,蹙眉道:“你身上有血腥味。”
劉三刀看了看自己腰上的刀,他清楚記得刀上的血跡已經被自己擦拭干凈,于是笑道:“厲害!看來你不簡單。”
姑娘面無表情,“若是我簡單,又怎會在這里喝酒?”
劉三刀笑了笑:“這里的酒館布置很簡單,這里的酒品種很簡單,桌子上擺放的東西很簡單,你簡簡單單坐在這里喝酒,怎么看都讓人覺得簡單。”
許是這插科打諢的本事還在,姑娘冷意去了幾分,仍蹙眉道:“我討厭血腥味,大家本不相識,明日清晨,各走各的路便是。”
劉三刀道了句好,起身走到后院,看見了兩層小樓,三四個房間,他回頭喊道:“房間也隨便入住嗎?”
姑娘道:“右起第一間今晚我住了,其余任你挑。”
劉三刀從右首第一間開始走,走到最左端。他看見房間里就簡簡單單的一張木床,但這對于一個追殺別人將近二十天的人來說,已經是很舒服的地方了。
那夜劉三刀睡得很安心。
第二天清晨劉三刀醒來,三兩下便把刀綁在自己身上,也不打理,便往外走去。走至正廳,只見姑娘一手握住酒壇上,另一手枕在頭下,一身酒意還沒醒,應該是在這里呆了一宿。
喝酒是如此令人難受,卻依舊有人會喝個不停,也許,他們有著更讓人難受的事情?
說實話,劉三刀并不知道自己為什么要這樣做,但他還是把姑娘背回了右首第一的房間。從清泉打了一盆水,放在了姑娘床邊。
這時候他本可以走了。
他想了想,從懷里掏出一把碎銀放在柜臺上,開了壇最劣質的酒,擦拭起自己的刀。
如果你的刀足夠快,那么你沒必要在意任何血腥味,因為一切麻煩都可以被刀斬開。劉三刀的刀并沒有快到那樣的程度,但他昨晚卻湊巧知道這世上有人通過鼻子就能知道他殺過人。
藍衣睡至正午才勉強清醒過來,出來時看了看劉三刀,又瞥了眼柜臺上的碎銀,問道:“已經過了早上,你怎么還不走?”
劉三刀原封不動把話還回去:“已經過了早上,你怎么還不走?”
姑娘畢竟是姑娘,雖然宿醉,第二天早上起來仍清清爽爽,一身藍衣,翡翠耳墜,明眸皓齒,她冷冷道:“半夜你睡得挺死的,隔著院子都聽得見你的鼾聲。在一個陌生的地方,初出茅廬的江湖人都知道防備一二。而你居然可以活到現在,真是不可思議。”
劉三刀指了指自己頭發上的飛刀,“我的飛刀和你衣服一樣顏色,所以挺放心。”
姑娘似乎想起了什么,蹙眉道:“我們以前是不是見過?”
劉三刀道:“如果以前這個詞包括昨天黃昏的話。”
劉三刀確實睡的很死,因為他清楚知道一個用劍的人一般不會偷偷摸摸,而一個討厭血腥味的人,便更不會無緣無故殺人,何況,她的衣服和我的刀是一個顏色。
劉三刀倒了杯清水,道:“左右無事,聊聊?”
姑娘自顧自倒了杯酒,道:“不想同你說話。”
劉三刀略帶笑意,道:“為何?”
藍衣姑娘把酒壇放下,道:“你這樣的人接觸了太多的江湖險惡,而我不想聽到這些,如果我勢必會接觸到這些,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了。”
劉三刀哈哈大笑,“那還真是誤解了。我這樣的人,經歷的美好可比險惡更多。”
藍衣喝酒不再答話,劉三刀就自顧自地說。
喝了第三杯酒的時候,突然,姑娘問:“你去殺的是什么人?”
劉三刀沒想到她突然會說話,有點詫異,喝了口水,道:“這酒越喝越暖,而水越喝越寒,但是喝酒傷身,喝水卻對身體好。”
劉三刀一定是個善于講故事的人,他沉默半晌,確認自己勾起了姑娘的興趣,便繼續道:“如果說的是他的身份,那他是萬劍宗的大弟子,就是快要出師那個,所以殺他是一件極為困難的事情,這也是我很得意的事,盡管你可能不大喜歡。如果問我殺他的緣由,那是挺遠的事情了,我記性不是大好,終歸是和他有仇。”
“哦。”
“那你怎么一個人跑來這大漠?”劉三刀也有了興趣。
藍衣沉默一會兒,卻不答話,繼續喝酒了。
劉三刀也不以為意,問了句,“這里有吃的嗎?我干糧快完了。”
“后院地窖有干肉。”
藍衣一直沒走,喝酒吃肉,每晚都會喝到很晚,而酒量似乎也越來越好了,因為每晚,都會比前一個晚上多清醒一會兒。
劉三刀不知道自己該往哪里走,干脆也停留在這里,有時候他會陪藍衣待到很晚,有時候就自己管自己回去睡覺。
他們不大說話,一個喝酒一個發呆,唯一的交集,便是每天早上,劉三刀會順手打一盆清水給藍衣。
這一日黃昏,藍衣突然道:“我聞到了很濃的血腥味。”
劉三刀有些無奈,道:“我聞到了讓我很討厭的氣味,你先避一避吧。”
他討厭劍,討厭用劍的人,但是喜歡藍色。
他討厭萬劍宗,據說萬劍宗還有一種讓人失去記憶的藥,害人不淺。
盡管,他曾經也用過劍,而當年用劍的時候,他的劍也出自萬劍宗。
很遠就有聲音傳來,中氣十足:萬劍宗清理門戶,閑雜人等退避!
姑娘深深吸了一口氣,吸氣完不自覺蹙了蹙鼻子,模樣有點可愛,道:“他們有五個人。好歹相識一場,我劍很快,要幫忙嗎?”
劉三刀笑道:“還是不讓你接觸世間險惡了,去后面避避吧。”
姑娘道:“他們身上的血腥味可比你重的多。”
身上的血腥味,而不是刀上的血腥味。劉三刀突然醒悟過來,她用的也許不是鼻子,而是感覺。
精準的感覺,可能是江湖上最有用的東西,但有著精準感覺的人卻很少。
他突然想起自己十來歲的時候,似乎遇見過這樣的人,那是一個老叟,帶著他的女弟子。
下意識的,他突然很相信藍衣的感覺,他說:“你師傅當年憑感覺救過我一次,他的弟子不該因為我撞上萬劍宗這樣的龐然大物。”
姑娘突然問道:“你為什么要殺萬劍宗的大弟子?”
劉三刀道:“為情。”
姑娘點點頭,“早先我就這樣感覺,看來我的感覺依舊不會有錯。”于是她拿劍去了后院,回頭道:“我感覺你今天沒那么容易死,我討厭血腥味,我出來之前,你幫我把這里收拾干凈。”
劉三刀笑道:“承你吉言。”
黃沙透過門上簾子的縫隙被風吹了進來。
劉三刀拔出了刀。
劉三刀頭發亂了一點。
又亂了一點。
直到他拔出最后一把飛刀,披頭散發。
一把刀,三把飛刀,而對方有五個人。
藍衣出來的時候,這里確實變得很干凈,一具尸體都不剩下,而劉三刀也不在了。藍衣去抱起一壇酒,走到柜臺放下一大把碎銀,接著把劉三刀的碎銀撿了回來,自語道:“你用的那酒記在我賬上,有機會我把你的錢還你。”
其實姑娘早在劉三刀提起她師父的時候,她便回憶起,劉三刀曾經是會喝酒的。那時她還只是個小女孩,看見趴在桌子上快要睡著的劉三刀,很認真地說:“我有種感覺,我以后會嫁給你。”
劉三刀哈哈大笑:“小姑娘想些什么呢。”然后沉沉睡去了。
醒了酒的人記憶會很好,過去的難受會加倍放大,但是醉酒那段時間發生了什么,他們往往一概不知。
萬劍山頂,萬劍宗主高坐大椅,一位白衣男子此時正站在宗主下方。白衣男子身負長劍,面容整潔,長發飄逸。
宗主道:“從今日起,你便是萬劍宗大弟子。”
白衣男子頷首聽命。
白衣男子前幾日中了心魔劫,險些走火入魔,如今雖然平安度過,實力也大漲了一截,記憶卻已經不完整。還好他記得,自己是萬劍宗的一把劍,否則沒有目標的他,不會知道自己何去何從。
有些人會因為回憶無所適從,但所有人都會因為沒有回憶而無所適從。所以天下的人,大多是不愿意將自己的回憶舍去的,舍去這個過程帶來的痛苦,比起沒有回憶的恐懼,已經無足輕重了。
以后的數個月,萬劍宗大弟子屢屢在江湖現身,每到一處,任何比試,從未輸過,引得無數人津津樂道。
后來江湖上多了一位女俠,愛找萬劍宗的不痛快,雖然未殺萬劍宗任何一人,卻足以惹得萬劍宗不痛快。
于是萬劍宗大弟子奉命去解決她。
萬劍宗大弟子的劍很快,除了江湖上已經失傳的愛情,無人可以出其之右。大弟子的話同樣不多,因為如果你的劍已經足夠快,是沒必要說太多話的,說太多話,會影響你的速度。
女俠的劍也很快。看他們比斗一定是一件賞心悅目的事情,銀光震顫,眼花繚亂。
一百招,兩百招。
大弟子終歸不是浪得虛名,藍衣畢竟是女子,氣開始有些不足,而大弟子卻依舊游刃有余。
兩百第三十六招的時候,大弟子的劍快到了藍衣的胸口,而藍衣的劍已經快要握不穩,斜斜的拿在手上。
看似勝負已定。
緊接著,藍衣出了一劍,沒人可以形容那一劍,那一劍的決絕,那一劍的光輝,如此美麗的一劍,卻讓人心痛。
傳言愛情的劍法早已失傳,其實是謠言,愛情劍真正失傳,其實是在那一天。只是江湖上不會有多少人知道罷了。
大弟子看著那一劍,一瞬間卻想起了太多東西。
兩敗俱傷。
后來萬劍宗找到那個他們比斗的那個地方,發現兩人的血跡從那里分開到了兩個不同的地方,一個消失在河邊,一個消失在山里。
萬劍宗大弟子沒有回山,連帶著藍衣也銷聲匿跡。
我感覺有一天你會娶我,但是人都是會變的。后來會發生什么,又有誰知道?感覺這種事,做不得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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