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翻書看到一句話,談到了工作的目的和動力的關系,聯想到自己的單位,產生了許多感慨,首先當我們正常的工作時,工作的成就感來自于對任務的完成情況和責任感,這個時候我們是沒有壓力的,所以我們的工作動力只和工作內容相關。但是當出現考核的時候,我們的工作指向性就取決于考核的內容而不是工作的質量。
很簡單的道理,每個人都有評判自己工作的標準,而公司是可以引領這個標準的,成就感,責任感,金錢,等等。看你想讓你的員工去關注什么,金錢也有兩種方式,一個是加錢,一個是扣錢,給人的指導性也是不一樣的,如果只是扣錢但制度又不健全,那么你的單位就危險了,好比我本人在的單位,管理制度混亂,規章制度朝令夕改,名存實亡,首先就給人不信任的感覺。再加上考核無標準和亂考核的情況,讓人人自危,工作前要想一想如何才能不被扣錢而不是怎樣把工作做好,而規章制度有沒有明確的工作要求,這時能限制住員工的就不在是錢了,公司將失去的個更多。
也許有人會問考核不是正常的一種管理方式么?確實,有明確指向性和真實性的考核是可以促進公司管理的,但是前提是你的考核提的恰到好處,有理有據。舉個例子,公司管理一片混亂,漏洞百出,簡直是想考核的地方多如牛毛,這時你隨便提了一個人家沒犯的錯誤去提考核,看似很隨意,還很有人情味,但是傷害的是員工對事情的正確認知,他們會分不清什么是對的,什么事錯的,也會觸發員工的抵觸情緒,為什么我沒有犯錯都會被考核,我不服!久而久之,不但錯誤的事情改不過來,正確的事情也不會做了。
每個人都會有最起碼的道德標準,他知道自己犯錯后,你不懲罰他,他會感恩,你懲罰他,他覺得理所應當,但是道德顯然不具備約束能力,這時就需要我們拿起規章制度的武器,修掉他們的邊邊角角,但是你要會用,善用,最重要的是,不要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