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從2015年元旦節,云仔和杜小姐天各一方以后,他做什么都不在狀態,整日擺出一副郁郁寡歡,要死要活的樣子。
我曾經無數次勸云仔說,沒事的,你還是忘了她吧。
云仔搖搖頭,說,很難的。
我說,那你就再使出一點勁啊。
云仔說,你不懂。
我點點頭。但還是不忍心看他既難過又墮落。
為了讓云仔盡快走出悲傷,開始新的生活,這兩年我給他介紹過很多個姑娘,但都以失敗而告終。
那些姑娘都說云仔和人約會時不但面目表情僵硬,還語無倫次,簡直一點兒也不上心。
我想,云仔大概是真的忘不了杜小姐。他早已把她當作一生。
一個人如果把曾經的那樣一份感情看得比自己的命還要重要,愿意窮其一生。這樣一個人真應該好好把握,值得相愛。
但在現實生活中,又沒有誰能夠替他保證,甚至有時候他還會主動懷疑自己。所以,他和命運還是會錯過了當時最愛的她。
2、
2014年初,云仔在一場戶外活動中認識了比他小一歲的學妹杜小姐。
大概是杜小姐對云仔一見鐘情,她便主動問云仔要了聯系方式。從那以后,杜小姐每天都會找云仔聊天,什么都說。
云仔一點兒也不覺得杜小姐煩人,每次都聽得仔仔細細,他開心極了。
云仔和杜小姐還會在晚上做夢,都能夢見彼此。
杜小姐醒來后連忙發短信告訴云仔,你看,昨晚我又夢見你了,我是多想你啊。
云仔回復杜小姐說,我也是啊。然后,兩個人又通起電話,能嘮嗑好一陣子。
兩個月后,云仔要去外地實習。臨行前,杜小姐突然擁入云仔的懷里,她抬起頭對云仔說,親我。
那是云仔第一次和女生親密接觸,他有點害羞,緊張地說不出話。
杜小姐看了看云仔,然后主動把嘴唇貼了上去。她說,李云衫,這是我的初吻,今兒我把它交給你了。頓了頓,又問,你會一輩子替我保管好它嗎?
云仔點點頭,說,好。
上了火車后,云仔發現自己的褲兜里有手機在響。他掏出來一看,是一部新手機。杜雨兒發來短信說,李云衫,看你手機那么破,我就幫你買了一部新的,剛才偷偷地塞進了你的兜里,記得每天向我匯報你的情況哦。
頓時,云仔淚流滿面。
在去外地前一個星期,云仔和父親大吵了一架。手機被父親摔破了,不好用。但他并沒有把這件事告訴杜小姐。
云仔在心里說,杜雨兒還真是個細致入微,善良體貼的姑娘。說完,又用手機編輯了一條十幾個字的短信發給了杜小姐。
3、
云仔來到上海后,一有空就會給杜小姐打電話,杜小姐也隔三差五給云仔寄禮物。他們兩個人的感情還是挺讓人羨慕的。至少我曾經就多次向其他朋友說過云仔和杜小姐的愛情故事,我認為他們倆一定可以長長久久的恩愛下去。
就像喬一在故事《我不喜歡這世界,我只喜歡你》里說的這樣,愛讓我們褪去身上的青澀的棱角,穿越洶涌的人潮,用最溫柔最炙熱的愛擁抱彼此,我知道這個世界什么都善變,可是說真的,眼前這個人,他讓我相信永遠。
但是幾個月后,云仔從上海回到了老家。
他媽突發腦溢血死了。
葬禮上,云仔跪在地上一動不動,他的影子又瘦又黑,仿佛快要消失。
他喃喃自語說,沒了,我的世界轟然倒塌了。
我趕忙走向前,想扶起他。但他很快拒絕了,他說,你不要管我了,不值得。
我說,云仔,沒事啊,你還有我們,你還有杜雨兒,她很愛很愛你,她肯定愿意和你再撐起一個家。
云仔卻搖了搖頭。
4、
幾天后,杜小姐打電話問我為什么最近聯系不上云仔,她說她很擔心他,問我云仔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雖然我答應過云仔不能把他母親去世的消息告訴杜小姐,否則她一定也很悲傷。云仔不想讓杜小姐為他難過。但我最終還是沒能忍住,我說,他媽走了。
聽完,杜小姐愣在原地,她的面色有點發白,不一會兒眼淚就唰唰地流了出來。
我說,你放心,云仔不會有事的。
杜小姐回過神,抬起頭看了看我,又突然跪在地上,她朝我嗷嗷大哭地說,求求你,求求你告訴我云衫在哪?我要去找他,他需要我,他現在一定很需要我。
然后,杜小姐慌忙的從口袋里掏出手機遞給我,說,你看,這是他在去上海時發給我的短信。
“雨兒,我需要你,等我回來!”
他曾對她說的短短的一句情話,頓時讓我心痛不已。但我還是沒能幫得上杜小姐,因為云仔也沒有告訴我他要去哪。
我只記得云仔以前跟我說過,如果有天他很難過,他會去西藏看看。
我走到杜小姐跟前,將她慢慢地扶了起來,并說,要不你去西藏試試?
杜小姐立馬用袖子揩了揩眼睛,站直了身,對我說,謝謝你。然后又一把轉過身,飛奔起來。
我看著她慢慢消失的背影,像是等到太陽在東方緩緩升起。
5、
2015年1月1日零點零五分,云仔突然打來電話。他說,我和杜雨兒在一起了。
我很開心,問他,那你們是在一起看煙火嗎?
云仔笑了笑,說,是的。
我說,祝你們新年快樂哦。
云仔斷斷續續地說,好,你也是。正準備掛掉電話,卻忽然傳來他的哭泣聲。
我連忙又問云仔,兄弟,你沒事吧?
他說,沒事,我只是想哭。頓了頓,又說,我很幸福,她化成了夜空中最明亮,最好看的煙火陪在我身邊。
2015年1月1日零點零二分三十秒,那位叫杜雨兒的姑娘在經歷千辛萬苦找到那位叫李云衫的男孩后,突然停止了心跳。
沒人告訴我她得的是什么病。就像每一座城市的煙火,在那樣一個季節,那樣一個時刻,散發出萬丈光芒以后就會隕落。但有人永遠記得她的名字。
云仔說,如果不是當初我一時糊涂,想不開,不去西藏,也許我們都會好好的。是我害了她,對不起她。我不能把她忘了,不能把她一個人留在異鄉。
我說,但有天你一定會把她忘了。在某個晴朗的早晨,醒過來的剎那發現你不在她身邊,然后開始新的生活。
云仔說,不會的,我今生最害怕的事情,不是我不能留在她身邊,而是有那樣一天,我突然忘了她。
頓時,我熱淚盈眶。
《那年青春我們正好》里說,當一次次把你從記憶深處抹去,又一次次忍不住從思念里把你想起,我知道,我總是活在回憶里,我知道,我一直在懷念過去,我知道,忘了你,就必須先忘了自己,所有一切我都知道,但卻怎么也做不到。
當然,這都沒有關系。要是我們真的忘不了或是放不下那么一個人,那就把他(她)帶回故鄉,藏在心里,融進血液,化成骨頭,支撐我們的余生。
因為余生,我們還要和他(她)一起穿越萬水千山,歷經滄海桑田。
這一生,我們會遇見不少過客,經歷一些感人肺腑,難以忘懷的事??傆行┤耍€未來得及愛就已經錯過。長大后我們開始懂得,不是要一起相伴一生才叫生命的意義。只要曾經你陪伴過我,我溫暖過你,我們都能感受的到彼此的存在,就已經是命運恩賜給我們的最好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