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觀音山論劍”在京召開
著名法律實務專家謝罡律師的精彩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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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5年3月15日,第二屆“觀音山論劍”:“標桿企業——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研討會在北京隆重召開。此次研討會以“標桿企業——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為主題,吸引了眾多法律實務專家、學者、媒體人以及相關企業代表參加。
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作為一家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遭遇了諸多挑戰。從最初的荒山到如今的金山銀山,董事長黃淦波的投資經營功不可沒。然而,隨之而來的卻是各種磨難,如有人索賄、索要股份等不正當要求。當這些不合理的要求未被滿足時,便出現了暗中抵制、打擊報復的情況,甚至對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合理合法的訴求也置之不理。規劃要重新編修,不蓋章!不配合!他們甚至上報要求撤銷“國家級”自然保護地、“國家級”森林公園稱號等等。
著名法律實務專家、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謝罡在會上發言指出:“當地政府部門主動要求取消觀音山國家級森林公園的地位,這一情況十分反常?!彼M一步分析道,這種現象的背后,是觀音山經濟價值的變化引發了各方態度的轉變。從村委會告承包企業,到地方政府部門的各種刁難,無不反映出利益糾葛的復雜性。
謝罡(著名法律實務專家,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
“觀音山原來并不出名,它是一座荒山,就是在黃淦波投資經營下,由荒山變成了一座金山、一座寶山。它背后代表的經濟價值發生了變化,這個時候大家對它的看法,對它的態度才發生了變化。”
謝罡律師還提到,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曾給廣東省林業局回函,明確表示考慮到合同訂立及第三方利益保護等因素,拒絕了地方政府收回森林公園經營權的請求。這表明在更高層面的決策中,能夠站在更超然的角度看待問題,做出更為公正合理的判斷。
謝罡(著名法律實務專家,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
“材料里面有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給廣東省林業局的一個回函,里面寫的是:我辦連續接到你省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關于市政府要求收回森林公園經營權的反映。要求收回經營權的是市政府,而且是連續多次要求收回,這反映包括村委會,包括當地政府和承包企業之間的利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回函,他考慮的范圍比較周全,站的角度也比較高,考慮到各種合同的訂立、第三方利益的保護等等,其實是回絕了地方政府的這么一個請求。在觀音山問題的處理上,我們要相信更高一層,他處于一種更超然的利益格局,站得更高、看得更遠,愿意傾聽更多的呼聲。”
第二屆“觀音山論劍”:“標桿企業——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研討會的成功舉辦,不僅為解決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面臨的困境提供了思路,也為其他民營企業應對類似問題積累了寶貴經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