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文|童攸寧
明海十三歲就當了和尚。他的家鄉出和尚,當和尚的舅舅回了家,他爹娘就跟舅舅商議讓他跟著舅舅當了和尚。在明海眼里,當和尚的好處很多,一來可以吃現成飯,二來可以攢錢。攢了錢,還俗娶親,買畝田都是不錯的選擇。但是這和尚卻不是什么人都能當,一要面如朗月,二要聲如鐘磬,三要聰明記性好。明海樣樣符合,于是明子跟他爹娘磕了一個頭之后,就跟舅舅走了。學名明海就是他的法號。
明海走的時候需要渡河,撐船的就是一個五十多歲的大伯,船上還有一個正在船頭蹲著剝蓮蓬吃的跟明海差不多大的女孩子。
汪曾祺想要敘述的四十多年前的一個夢境,就從這里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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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喜歡沈從文的典型京派文人筆墨,《邊城》是我無論讀多少次都會覺得飄渺夢幻卻又充盈著淡淡的哀愁的一首詩。無論是沈從文還是汪曾祺,個人覺得他們小說的結構技巧比起真正連綴起小說情節情感的作者想要表達的思想內核來說,都是分量比較輕的。他們的小說是詩化的,從起筆著墨到落筆成書,一氣呵成,天然無藻飾,這種風格,左翼天才女作家蕭紅也具有。無論是《呼蘭河傳》還是《生死場》,蕭紅用孩童的視角,最本真的筆觸寫出了她對東北那片黑土地最濃郁的熱愛,同時也表達了對生活在其上的人們“忙著生,忙著死”的無奈。魯迅先生對蕭紅評價很高,大概也是因為這位女作家能做到藝術技巧與思想深刻性高度結合的原因吧。
似乎說得有一些遠,但是逢著自己喜歡的作家,想要說的總歸是會多一些。
正如我的題目所寫的那樣,我讀《受戒》,看出的就單單可以形容田園牧歌的樸素,純真兩個詞。
汪曾祺寫真,寫的比誰都大膽。不信你看:
明海當和尚的地方叫荸薺庵,正如這寺廟名字的不倫不類難以理解一樣。寺廟里的和尚,更是放浪形骸。最年長的和尚普照,汪曾祺在書里這樣寫道:這是個很枯寂的人。一天關在房里,就是那“一花一世界”里。也看不見他念佛,只是那么不聲不響地坐著。他是吃齋的,過年時除外。
請注意這一句:過年時除外。所以也不奇怪其他和尚是怎樣一種狀態:大和尚仁山打牌老輸,二師父仁海有老婆,每年夏秋來庵里住幾個月,因為這里涼快。三師父仁渡很是聰明精干,雜耍小調樣樣精通,相好的更是不止一個。
這個庵里無所謂清規,連這兩個字也沒人提起。庵里吃肉不瞞人,年下也殺豬。
單獨拿這些和尚來看的話,的確是對其信仰的大不敬,但是放在汪曾祺的文本語境之中,卻是融合得恰到好處,這些吃肉食色的和尚,跟整個環境居然是和諧,絲毫不沖突。如果沒有了這些和尚的隨性和恣意而為,小說的確也大為失色,這樣的荸薺庵在現實中存不存在并不重要,和尚的可愛與本真卻是真的,喝酒吃肉不瞞人,情愛也不避諱,但又是同樣虔誠地念經敬佛,怎樣是真,怎樣是假,不用說,汪曾祺也說出了他的答案。
若說荸薺庵的和尚是真,那明海和小英子則唱出了最動人的田園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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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海要渡河,初次船上相見,小英子先搭上了話,同樣是船上的姑娘,小英子比翠翠似乎更加開朗了一些,如同汪曾祺之于沈從文,文筆少了哀愁,多了些明亮歡快。小英子這樣介紹自己——“明子!我叫小英子!我們是鄰居。我家挨著荸薺庵……”“小英子把吃剩的半個蓮蓬扔給明海,小明子就剝開蓮蓬殼,一顆一顆吃起來”。
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做農活,幫大英子畫她的嫁妝繡樣。這樣好看能干的男孩子誰都喜歡,于是小英子的娘把他認了干兒子。兩個小人兒白天一起干活,晚上一起看場。我不知道看場是怎樣具體的活動,于是單單摘下來汪曾祺的原稿:
他們并肩坐在一個石磙子上,聽青蛙打鼓,聽寒蛇唱歌,聽紡紗婆子不停地紡紗,看螢火蟲飛來飛去,看天上的流星。
“呀!我忘了在褲帶上打一個結!”小英子說。
這里的人相信,在流星掉下來的時候在褲帶上打一個結,心里想什么好事,就能如愿。
讀《邊城》的時候,大概最打動我的就是二老夜晚的時候為翠翠唱的那些歌。茶峒人的淳樸就體現在這些細微的真摯里,翠翠夢里聽見了那些為她而唱的歌卻不知那人究竟是誰。相比翠翠二老的含蓄隱約,明海和小英子卻是十分坦率又勇敢的,譬如以下文摘:
她挎著一籃子荸薺回去了,在柔軟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腳印。明海看著她的腳印,傻了。五個小小的趾頭,腳掌平平的,腳跟細細的,腳弓部分缺了一塊。明海身上有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感覺,他覺得心里癢癢的。這一串美麗的腳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亂了。
明海的心波因為這一串腳印而被牽動,少男朦朧純真又羞澀的愛慕溢于言表。這樣的描寫不只一處,汪曾祺的心思細膩,總是能通過細節極力渲染人物心境,我們再看一處:
從庵趙莊到縣城,當中要經過一片很大的蘆花蕩子。蘆葦長得密密的,當中一條水路,四邊不見人。劃到這里,明子總是無端端地覺得心里很緊張,他就使勁地劃槳。
小英子喊起來:
明子!明子!你怎么啦?你發瘋啦?為什么劃得這么快?”
明子為什么劃這么快?我想這是他排解自己緊張情緒的方法,只剩他和小英子兩人的時候,他大概覺得自己的心跳大聲到能被小英子聽見。明海是羞澀的,小英子卻渾然不知,渾然不覺她跟明海在一起會有什么尷尬。她比起明海,始終都是勇敢一點。
明海受戒結束之后,小英子去接他。于是就是這段文末所有人都記得的描寫:
劃了一氣,小英子說:“你不要當方丈!”
“好,不當。”
“你也不要當沙彌尾!”
“好,不當。”
又劃了一氣,看見那一片蘆花蕩子了。
小英子忽然把漿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邊,小聲地說:
“我給你當老婆,你要不要?”
……
然后這次換做小英子跳進中艙,兩只漿飛快地劃起來,劃進了蘆葦蕩。
這幾句短短的對話,呼應了上次蘆葦蕩明海的慌亂。小英子的活潑可愛,明海的溫順體貼顯而易見。小英子不懂女孩子的矜持為何物,她的率真大膽甚于明海。如同翠翠一樣,小英子也可以被形容為一只小獸,她有靈氣,至于皮膚是否也黝黑,我確乎是將文本細節忘記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早在讀第一遍的時候,就有了想寫點東西的念頭。今日得閑終于完稿。曾經想過以大學階段學習的所有評論寫作的規范寫法來寫它,卻覺得那樣寫,似乎東西就不再屬于我。思索再三,我拋棄了一切給我設限的東西,單純切入了一個點,以文本加之自己所思所想,寫了這篇我自己也不知如何定義的文體。
之前在知乎看到一個觀點:有人將文學比作上帝,那么學院派的規范就是教廷。既然人們都可以通過圣經與上帝直接對話了,那么教廷的存在似乎并非為了人類,為了所謂普世性的基督之愛。
觀點是片面的,但是似乎也非完全錯誤。但于我而言,沒有丟下書本,沒有停下筆,始終想讀,始終想寫,我心永不枯竭,這便真是極其幸福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