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變冷,冬天了,天暗得早。還不到6點半,路邊的燈早已亮起來,分了一點光,照著他的車。
下班高峰,人陸陸續續地從一棟棟鋼鐵籠子里走出來。大部分帶著一臉倦容,偶爾見到幾個小姑娘簇擁著一起走,笑聲朗朗,好像計劃著下班后的happy hour要去哪兒玩。
車停在大廈的不遠處,他坐在車子里,這距離剛好夠著他看清楚從大廈門口走出來的每一個人。副駕駛上的玫瑰花,被束在一張薄薄的塑料紙里,一支支玫瑰扎在了一起,同生共死。他在等一個人,一邊等著,一邊看看表。半個小時過去了,他打開窗,點了一支煙,慢慢地一口口耗光它。
他要等的這個人,是前女友。剛剛分手3個月,相伴三年的感情,無非也就是到了女大當嫁的時候被女友逼婚,他的猶疑和拖拉,讓這段感情,早已在半年前就名存實亡。當初剛在一起時,自己也曾抱著非她不娶的決心來交往的,不知怎么的,在后來的后來,人就慢慢變了。也許是懶惰,或是害怕,不敢跟她走入婚姻,真的是自己的錯嗎?
無論如何,任何一位女友,應該都不會接受這樣的答案。不娶就別娶,趁著青春,大不了另嫁他人。分手后一周,女友就火速搬離了兩人一起居住的公寓,刪了他電話,拉黑他所有的社交網絡賬號,算是為自己的愛情辦一次葬禮。
可是,畢竟,這幾年的感情,并不是被狗搶了去的包子,說沒有就沒有。他還是很不習慣沒有她的日子,那空蕩蕩的房間,天黑之后就只剩下寂寥,連衣柜里的衣服,也亂七八糟地疊在一起。
今天是她的生日,他專門請了半天假,去拿蛋糕和玫瑰花,并穿上她最喜歡的一件衣服,剃掉了滿臉的胡渣,早早地在她公司樓下等待。
這次來找她,他自己也沒想清楚是怎么回事,只是覺得自己很想見她一面,很想很想,再看看后來的幾個月,她過得還好嗎?順便再送她回家一次,以前同居時,總是自己提前偷溜半個小時等女友下班,然后小兩口一起慰藉肚子去了。
大廈出口的人潮終于平息了下來,現在只剩下稀稀疏疏的幾個人在門口走動著。他前女友走出來了,長頭發披在合身的白色毛衣上,臉上化了點淡妝,蓋住了眼睛下的黑圈,但看起來一點也不失精神。她站在公司門口,向左右張望著,不知道在等誰。
正當他打開門打算下車時,看到了街對面跑過來一男子,將前女友緊緊摟在懷里,親了一口,她笑著挽著那男子的手,兩個人有說有笑地走遠了。
前女友比冬天的路燈還絕情,連點光也不分于他,連點希望也不施舍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