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悠悠地完成了工作。
下午本想讓自己看會書,然后休息一下的,可是胖胖要拉著我去呂四港,說讓我見見真正的海。順便可以去買點海鮮回來。他笑著說,這樣你可以有寫作的素材了。
東海確實是浩瀚無邊,卻是淡淡的灰色,也沒有買到海鮮,因為不便宜。途中遇到了呂洞賓雕像,但那條巷子路特別不好走,我也不是特別感興趣。
但期間我對老式爆米花機很感興趣,買了一袋,發現有些焦味,但和小時候的味道相像。還買了一根青皮甘蔗,味道微甜,解渴不膩。
我發現,無論我去哪個地方,我總是喜歡在沿途看房子,看看當地的土著居民,當地熱氣騰騰的早餐店,或是有地方特色的小菜館。
而對大同小異的高樓大廈不感興趣,對所謂的時尚也不敏感。
以前的我總非常喜歡遠方,總覺得外面的世界特別的好。所以一直為自己未曾遠離過故鄉而感到遺憾。
我喜歡田野,很喜歡鄉村。喜歡一間小小的房子里一應俱全,特別溫暖舒適。
我很喜歡在村落一處有一間干凈整潔的農舍,過著安靜有規律的生活,看看書,寫寫文,日子應該很愜意。
我喜歡當地的房子,那是因為我表面上向往遠方,但實際上我是一個深刻扎根在故鄉的人。就像一棵小草看似在四面八方飄搖,其實內心牢牢地抓住泥土。
今天也讓我突然明白,為什么有些作家的人生經歷不是很豐富,但也能寫出深刻接地氣的作品。
寫作的豐富材料,有時候并不是完全取決于在路上。作者的內心以及語言的駕馭,是促成寫成文的關鍵。
有了文化底蘊和認知的融會貫通,才會讓行走更加有力量。
內心的觸動和敏銳,對某一事物保有的熱情對寫文章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