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近有這樣一條新聞。
一寶馬(3系)車主撞了一個騎自行車的人。
寶馬車主,見到損壞的是一輛自行車,就想與自行車主私了。
遂拿出1000塊錢,對自行車主說,這應該夠賠償你的損失了吧。
自行車主見狀,心想這是瞧不起人啊,就回了寶馬車主:不夠!你這輛四輪車賣了也抵不上我這個兩輪車。
事后了解,自行車是法國一個知名品牌,而且自行車是全球限量版,至少值100多萬。當時,寶馬車主可能“死”的心都有啊!
2
偏見的本質是對一個群體及其成員負面的預先判斷。
在寶馬車主眼里,自己才是有錢人,而對自行車主這樣的群體持有負面的預先判斷——他們不如我富有,而且用錢可以擺平他們。
這樣的偏見現象可以說是俯拾皆是,各種自我為中心的群體中,排斥其他群體及其成員——喜歡自己的群體,不喜歡其他一些群體——這樣的群體包括宗教、肥胖、年齡、移民等等。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會有群體,而群體之間就會產生偏見。
3
偏見是我們擁有雙重態度系統最好的證據。
嫌貧愛富,可能是大部分人的態度,但是在不同情況下,我們對這一觀點表現出的態度可能完全不同:在外界壓力,如道德要求下,我們可能會認為嫌貧愛富是“錯誤的”;但外界壓力消失時,我們可能做出與之相反的判斷,否定了之前的想法。
我們對同一個目標可以同時擁有完全不同的外顯態度和內隱態度。
盡管外顯態度通過教育可能會發生巨大變化,但內隱態度會持續存在,只有通過不斷地練習從而形成新的習慣才會改變。
4
偏見的社會起源:不平等的社會地位。
主人視奴隸為懶惰的、不負責任的、缺乏抱負的,正因為他們擁有這些特點,所以他們適合被奴役。一旦這些不平等業已存在,偏見就在促使那些有錢有勢的人在經濟和社會方面的特權合理化。與窮人相比,上層社會的人更多地把財富視為自身奮斗的結果,是靠技能和努力得來的,而非靠關系、金錢或好運的來的。
寶馬車主的行為和態度已經很好地說明了這個問題:特權的合理化,以為金錢可以逾越法律。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允許的。
5
偏見幾乎是存在于每個人的內心深處,完全剔除也是非常困難的,但我們應該努力控制自己的偏見,尤其是當情況變得復雜時,更應該冷靜思考和分析,做出最理性和合理的判斷與選擇。這也是一個人不斷進步和提高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