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Vol.01
壹/
如果遮丑是一種疾病的話,我敢大膽預言,這種病在全世界幾十億人口中,發病率至少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而且絕無有效治療手段可以保證痊愈。
從心理學上來說,除了喜劇演員,沒有人會愿意將自己丑陋的一面展現給人看,尤其是那一面還是連自己都不愿面對的事物,于是我們可以看到“自古圣人多無父”,無論是中國道教的祖師爺老子,還是西方基督教的圣子耶穌,都是母親做了個夢或者是吃了個果子就不科學的懷孕了(什么原因自己想)。
種種神話般的單性繁殖說法不僅烘托了圣人的神秘來歷,無損光輝形象的同時,也間接的遮去了一些或許不好交代的歷史。
當然,遮丑的手段絕不只有編造傳說這一種辦法,在歷史上更多的遮丑手段是殺人滅口。
例如三國里的曹操在得知匈奴的特使要來覲見自己,由于對自己的長相不是很自信,擔心兩國外交場合對不起觀眾,就找了個明星臉來代替自己召見匈奴來使,自己卻扮作翻譯站立一邊。事后,曹操派細作去問匈奴來使,曹操想知道那個匈奴來使是怎么評價召見他的魏武王的!匈奴來使本著睦鄰友好的態度說了實話:“魏王很有明星范,但是坐榻邊上的那個長得丑的翻譯才是真英雄?!?/p>
聽了這番話,曹操立馬派人殺了匈奴特使,表面上看,是曹操忌諱這個特使是個慧眼識英雄的人才,可是其中何嘗沒有惱羞成怒擔心匈奴回國泄露自己長得丑的原因呢?按現在的話說就是,對不起,你知道得太多了。
當然,殺人滅口型的遮丑過于極端,新時代的人們往往在遮丑上更富有技巧性。
于是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女生在自拍的時候喜歡捂住嘴遮住部分臉孔,又或者四十五度角俯拍,甚至不管長什么德行的人經過整容醫院的流水線加工,都能在視覺上達到美的效果。
不過這種遮丑必須有個分寸,掩蓋缺陷不是什么大問題,畢竟每個人都有追求美好的權利,可是遮丑遮到爹媽都不認識你了,這樣的遮丑就蒙上了悲情的色彩。
當曾經看到照片不吝獻上肉麻之辭,并為之神魂顛倒的男士被本尊嚇破狗膽時,那種見光死的感覺比殺人也好不到哪去。
在此,請容許我為那些涉世未深看了照片就去相親的癡情種們默哀三分鐘。
章節Vol.02
貳/
遮丑絕不僅僅是停留在外表上的美,那樣太淺薄,遮丑的人從本質上都是有所追求的人,所以人們把遮丑也當做是一種內心強大和找回自信的手段,也是為了成功所采取的偽裝。
曾經的“中國第一CEO”“打工皇帝”唐駿在學歷門之前,有一份堪稱完美的履歷。
他在個人回憶錄《我的成功可以復制》中講述了他在求學過程中創造了卡拉OK打分、大頭貼照相機兩項發明專利,并走上人生巔峰的傳奇故事,令無數草根有種雖不能至,心生向往之的感覺,不瞞你說,其中也包括沒有見過大世面的我。
然而在方舟子的打假之下,唐駿跌下神壇,過去那些對成功人士盲目不負責吹捧反過頭來到成了一記響亮的耳光。
不過唐駿還是很有風度的,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虛心認錯:“虛榮心讓我需要一個博士光環;沒有給公眾一個完整清晰的學歷,因此造成誤導;認錯時機太晚,造成很多麻煩?!?/p>
不得不承認,即使拋開履歷的真偽,唐駿依舊是一個杰出的職業精英,可是為了成功,出色如唐駿都不得不通過造假來遮丑,可見遮丑某種程度上也是唯利益和成功至上的虛榮價值觀的產物。
章節Vol.03
叁/
當利益至上的虛榮價值觀對上至明星大腕下到平民百姓都產生同化的時候,迷信遮丑的欺騙性能夠維護面子和迷惑大眾的絕不只有唐駿,不過唐駿式的遮丑屬于門檻較低,人人可以參與,而有些遮丑則具有壟斷性和獨家性,而且這些遮丑的人比較心急。
在破舊的房屋前起上高墻遮擋視線,寸草不生的荒山上涂抹上綠油漆迎接檢查,種種花樣百出、滑稽荒唐的遮丑行為不斷上演,你別說,這種遮丑的效果在有些人看來成本低,見效快,那誰誰不就提拔了嗎?
于是,在成功的范本刺激下,更加大膽的遮丑行為不斷上演,似乎成了混跡官場江湖的不二法門,這幾天陜西渭南21名嬰兒被販賣,時隔三年才通知家長認領的新聞無疑刷新了遮丑界的新記錄。
通過新聞我們可以了解到,和過去面對災難時常用的溫情口號“不拋棄不放棄”不同,渭南當地ZF因為擔心影響了當地聲譽,21名嬰兒在被解救后并沒有及時回到父母的懷抱,而是為了遮丑活生生把孩子們放在福利院養了三年,直到16年底才一紙通知讓家長去領人,其從容淡定只能用冷血來形容。
或許渭南當地ZF此時心里也不好受,這種不好受當然不是后悔沒有早點“釋放”21名孩子,而是因為遮丑行動失敗,導致上下級紛紛埋怨,你們怎么沒有點遮丑天賦呢?快,趕緊編個新的遮丑借口。
我們也許該慶幸于渭南當地ZF沒有遮丑天賦,如果他們和曹操一般心狠點,這21名孩子會是怎樣的結局?答案令人細思恐極。
所以在家長們還沒有領到孩子前,媒體們還是別逼的太急,畢竟遮丑還不是絕癥,萬一臉都不要了,發生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
電影《辛德勒名單》中有一句金句可以說是至理名言:什么是權利?當一個人犯了罪,法官依法判他死刑。這不叫權利,這叫正義。而當一個人同樣犯了罪,皇帝可以判他死刑,也可以不判他死刑,于是赦免了他,這就叫權利!
同理,孩子可以給你,也可以不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