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咪蒙的時候,讀大二,別人都在拼命地背單詞、入社團,我卻賴在床上看電影、裝文藝。
我把她奉為偶像的最簡單粗暴的道理是——她說“不要把人生浪費在正事兒上”“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是不努力一定會很舒服喲。”這完全契合我“吃飽就睡”的邏輯呀。
那段時間,我一邊“墮落”,一邊驚嘆世界上竟有如此清新脫俗的“混世魔王”。
當然,我必然會遵循偶像的行事原則,就連喜歡她這件事也如此。“熱戀期”過了,我的熾熱的情感也就降了下來,生活三點一線,該干嘛干嘛。
偶爾會翻翻她的微博、博客(那個時候還沒有微信公眾號),這貨果然是間接性懶癌發作,零零散散的一些文章,依舊倡導眾生要在這操蛋的世界里,無恥的活著。
后面的日子里,畢業、讀研、工作,時間一晃而過……
我換了新的城市也換了新手機,裝了微信,摸索著、探尋著各種新的可能,心血來潮,抱著檢驗這懶貨是不是都懶得跟風做公眾號的心態,我竟然搜到了!!!簡直不(liang)可(xia)思(gou)議(yan),此處應該有掌聲。
翻看她的文章才知道這貨竟然從南都辭職了,這貨竟然自己寫劇本了,這貨竟然開公司了,這貨果然只用十個月就把400萬花個精光,公司倒閉了……
哈哈,你果然是這樣的咪蒙!
什么?丫又跑到北京開公司了?——簡直喪心病狂。
可是,事情已經沒那么簡單了,以前百八十年不更新一次的公眾號為什么天天都有新推送?咪蒙這貨不會雇人寫公號吧?不會的,這種摳逼一定不會。
真正的情商高,不是虛偽,而是溫暖。
所謂情商高,就是懂得好好說話。
致賤人:我憑什么要幫你?!
致low B:不是我太高調,而是你玻璃心。
大多數人的所謂決心,裝完B就忘了。
你一點兒利用價值都沒有,談什么人脈?
我最討厭的話,就是“認真你就輸了。”
還是原來的配料,還是原來的酸爽,只是,她之前的書,寫的是“不要把人生浪費在正事兒上”,現在的書,寫的是“是的,我更喜歡努力的自己”;之前的標簽是“混世魔王”,現在的標簽怎么就變成“勵志女王”了。
擦,她怎么就成了勵志女王了?
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臉嗎?
可是,這貨卻無恥的說:“過去這些年,我玩膩了。我想換一種活法。換一種不一樣的體驗。人生不就圖個體驗嗎?
于是,畫風就切換成——
每天從早上9點到半夜一點,都要跟編劇團隊開劇本會,討論劇本。
每天只有中午2小時和晚飯1小時可以寫公號。如果沒寫完,只有睡得更少。
每天只有拉屎的時候才能用手機刷一下朋友圈。
只有打車的時候才能給媽媽打電話。
頸椎痛了三個月,都沒時間去治,雖然中醫館就在樓下。
牙痛蔓延到神經痛、偏頭痛,實在受不了了去診所看,本來需要復診3次,結果1次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沒時間上廁所都不是什么事兒了,還成功的成了憋尿小能手。
連續工作一個多月,哪怕能放半天假,都覺得是賺到了,甚至有種犯罪感,小心翼翼的問助理,這樣玩半天真的可以嗎?
為什么,為什么她變成了自己曾經討厭的一種人,還樂得屁顛兒屁顛兒的?
因為,她說——
在這個功利的世界,它承認你的努力。 你沒發現嗎?這個世界是: 當你不夠強大的時候,你想要一個小小的機會,都沒有。
當你足夠牛×的時候,你的面前有一萬個機會,你擋都擋不住。
當你足夠優秀的時候,你想要的一切都會主動來找你。
你想要超越這些,獲得尊重和贊美。 想成為自己喜歡的那種人。
你可知道,當你覺得為時已晚的時候,恰恰是最早的時候。
這個世上,只要你敢,再大的不可能,都會變成可能。
你不斷往上爬,不是為了被世界看見,而是想看見整個世界啊。
我們深知世界的復雜、黑暗和荒謬,
依然選擇面對復雜,保持歡喜。
我喜歡這個功利的世界,
更重要的是,功利的背后,它承認的是你的努力。
所以,我想,這部《我喜歡這個“功利”的世界》,值得每一個為了讓自己變得更好,而不斷向上的我們去品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