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杯子是大一的時候用的,后來買了玻璃杯就把它放在了柜子緊里面,嫌棄了。
圖片發自簡書App
今早上玻璃杯被我弄碎了。
我大早上起來沒戴眼鏡沒開燈迷迷糊糊地用書包刮倒了,它先是倒在了桌子上咣當一聲,我盯著那個位置看,可恨啊!啥也看不清。最后應該是眼睜著聽著它碎的。
晚上口渴,想喝杯水,才恍然玻璃杯碎掉了,想撞墻。幾秒鐘后想起來了,我還有它,于是翻出來,倒上開水,越看越喜歡,橘紅色在燈光下越發讓人想親一口。
心滿意足地喝完水之后我不禁自問:我是那種喜新厭舊,過河拆橋,上屋抽梯(請忽略用詞)的,人嗎?!我不禁又自答:不是的啊喂!
可是我怎么覺我就是這么做了呢…
也許,是因為,我們天生對新鮮的,美的,即使是表面美的事物,有新鮮感,有好奇感。只有在你過盡千帆,洗盡鉛華(同樣忽略用詞)之后,你才會覺得橘紅色的杯子挺好的。
不過道理是這個道理啊,可是我不想平凡呢,我想過千帆呢,我想洗鉛華誒,我想經歷一切新鮮事物,我想探索,我想發現,我想體驗啊喂。
是不是?!對不對?!
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樣。因為,我們風華絕代。噢!不。風華正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