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下大家,還記得上個星期一你做了什么嗎?遇到了什么人?看到聽到了什么?上個月呢?上一年呢?等我翻下照片看下日記本,如果你沒有拍照片寫日記呢?你還能想起以前一些什么嗎?以前的日子是否真正活過呢?
可能你會說,我又沒有失憶,怎么會不記得呢?都說魚的記憶只有七秒鐘,那人類的記憶呢?如果我們沒有通過外部手段把每天活過的日子記載下來,比如文字圖像聲音影像等等,那么我們等于在過一天忘一天。又有朋友要說了,我還記得上個月踩到香蕉皮摔跤的事情,還記得去年得壓歲錢的數目,是啊,對于過去的日子里,我們仿佛還能想起些許特殊的事或者人,但是那些所謂的記憶只是在我們腦海里留下了點滴痕跡,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再清晰而明確,這就是多年后同學聚會,為什么大家針對某件事情集體回憶都有偏差了。
《百年孤獨》的加西亞·馬爾克斯一直擔心自己的作品還沒有完成,就失憶了,因為他覺得活著就是為了講述,通過講述每天值得一提的事情和人物,在時間長河里深深的鐫刻在每一天的生活。
那假如有一天,我失憶了呢?怎么辦呢?看我寫的日記吧!
相信許多寫日記寫文章的人,也是想通過文字這個媒介記錄下每天的人文趣事所思所想,仿佛這些圖文證明了曾經的日子真實的存在過,而非一張張撕掉的日歷紙。
生活不是我們活過的日子,而是我們記住的日子。當我們老去或者失憶的時候,翻看日記或者照片的時候,過去的歲月如圖放電影似的,涌入腦海中,走過的路,遇到的人,看到的風景,笑過哭過的那些瞬間,直擊內心深處。
所以我建議大家不僅僅要看看加西亞·馬爾克斯的唯一自傳《百年孤獨》,而且現在就開始記錄自己的生活,寫日記寫文章,讓歲月停留在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