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釋]
這首詩僅見于甲戌本第一回之前《凡例》的末尾。《凡例》的末段內(nèi)容與其他諸本第一回第一段基本相同。
這首詩至今仍有人把它當(dāng)作曹雪芹的作品,我們的看法不同,認(rèn)為它出于批書人之手,是對全書的總評。這方面的理由已有人談過,現(xiàn)摘引兩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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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rèn)為這首七律是曹雪芹本人自題《紅樓夢》的詩,但甲戌本上這首詩并無一字批語,而曹雪芹所寫的詩在前幾回莫不有批。如第一回中三首詩都有批語,“滿紙荒唐言”一首有兩條批,其一作“此是第一首標(biāo)題詩”,另一作“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未卜三生愿”一首有一條批,作“這是第一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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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文香奩閨情,皆不落空。余謂雪芹撰此書中,亦為傳詩之意。”“時(shí)逢三五便團(tuán)圓”一首有四條批。第二回前的“一局輸贏料不真”一詩也有兩條批,其一作“只此一詩便妙極。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長……”,對之大加贊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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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浮生著甚苦奔忙”這首七律真是雪芹所寫,其中又有“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的警句,并且放在全書的最前面,脂硯齋豈有不加批點(diǎn)之理?他又何至于說在它后面的“滿紙荒唐言”一首是“第一首標(biāo)題詩”呢?事實(shí)很清楚:它是脂硯齋所作,脂硯齋當(dāng)然不好對自己的作品也來稱頌一番。由于這首七律是和《凡例》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的,這也間接地證明了《凡例》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脂硯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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