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

時值六月,雨夜不能寐,信手翻書,復見孔雀,再讀之,慨而生悲。欲提筆書前人所未語,錄今人所未查。孔雀東南飛,凡字千七百余,述夫婦生離死別之事,而其由竟未可知。余才非精于考證,然有感于摯愛之人不得善終,心中義憤自是不書不暢耳。之中紕漏,有鑒于方家。

孔雀東南飛,這個故事的悲劇定義我們從學童時代便早已知曉,那時也許出于羞澀,對于夫婦間的生離死別囿于年少無知,不得甚解。隨著年齡的增長,對社會不斷加深的認識,如今再次重讀其中滋味恐非幼年所得。還記得當初語文課上老師在講解焦、劉二人殉情的原因時,僅僅以一句封建禮教的束縛和家長制的壓迫帶過。當時覺得似乎無可厚非,畢竟凡是古時候不好的東西用封建禮教來解釋已然成了教授古文課的一種堅不可破的定理。只是出于好奇,在高度自由的當下,這種焦劉式的愛情悲劇似乎并未消失。古代的婚姻悲劇我們歸罪于封建禮教,那么現代的婚姻悲劇我們又如何去解釋呢?是不是我們現在所自恃的自由社會也會成為千百年后后人教科書中的“封建禮教”呢?我才學淺陋不能回答。


關于孔雀東南飛最讓人疑惑不解的地方就是劉蘭芝出走之謎。畢竟按照原文的敘述我們找不到任何劉蘭芝“不守婦道”(應和下封建禮教)的描述。而原文呈現在我們眼前的怎么看都是一位溫柔賢淑,勤勞能干的良婦(這里我就不再爰例了)。那么面對如此完美的兒媳婦,身為婆婆的焦母到底還有什么不滿意的地方,從而非要將蘭芝趕出家門呢?別急,我們慢慢看。

首先我覺得有必要挖掘下兩個家庭的家庭條件,畢竟不論是古人還是今人都強調門當戶對,不得不承認“門當戶對”確實是影響婚姻的一個潛在因素。所以我們就先來看看這兩家是否門當戶對。詩中并沒有關于兩人是如何結合的做出具體描述,但對于焦家,我們似乎可以肯定其家庭條件并不是很好。雖然焦仲卿身居官職,但根據詩前序和詩中焦仲卿自謂來看(兒已薄祿相),焦仲卿只是一個普通小吏,結合時代背景東漢末年,焦家的條件并不比尋常百姓強上多少。而反觀劉家呢,似乎文中也沒有直接的描述,但只要稍加挖掘可能真相會令我們大吃一驚。我們先看蘭芝被休時離別的場景,離別之日,蘭芝早起,第一件事就是化妝打扮,“著我繡夾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躡絲履,頭上玳瑁光。腰若流紈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蔥根,口如含朱丹。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作為一個被休棄的女人,蘭芝并沒有自暴自棄,因此而蓬頭垢面,而是將自己打扮的干干凈凈,漂漂亮亮,這實在是不得不教人敬佩其自尊自愛。“既然你嫌棄我,那我就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讓你后悔。”事實上焦母在看到這樣的蘭芝時確實是不太好受的“上堂拜阿母,阿母怒不止”。這說明劉蘭芝是一位極其自尊要強的女性,而這顯然是古代婦女所缺少的。在歸家之前,劉蘭芝曾和焦仲卿有過一次私話,劉蘭芝說:“妾有繡腰襦,葳蕤自生光;紅羅復斗帳,四角垂香囊;箱簾六七十,綠碧青絲繩,物物各自異,種種在其中。人賤物亦鄙,不足迎后人,留待作遺施。”從談話內容來看,這些很有可能是蘭芝的嫁妝,作為一個被拋棄的女人竟然把自己的嫁妝留在了夫家,這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古時女方嫁妝是女方的私有財產,婆家不得擅動,即使日后被休回家嫁妝也是一并隨女方帶回的),雖然我們無法得知這些東西具體是什么,但從蘭芝離家時的打扮看,無論是鞋,還是首飾,都是很名貴的東西,由此可見這些嫁妝也很有可能價值不菲。而且劉蘭芝歸家僅僅十余日就有縣令遣媒前來求親,沒過幾天太守又派縣丞來求親,而且第二次已經不是通過媒人而是通過政府人員來向劉家求親,如果這不是作者刻意用夸張的手法來表現劉蘭芝對愛情的忠貞的話,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竟然讓堂堂的縣令甚至是太守都希望能夠再娶到這位已經被休棄的民婦呢?雖然在宋朝之前婦女再嫁并未被禮教制約,但顯然在門閥盛行的時代一位尋常女子竟然如此受歡迎是有悖常理的,詩中有這樣兩句話很值得注意,就是縣丞在向太守推薦劉蘭芝的時候所說的“說有蘭家女,丞籍有宦官”,這說明劉蘭芝至少是出身于官宦家庭,這點很重要。而且在劉蘭芝被迫答應太守的親事時,我們注意到當時的迎娶場面是十分熱鬧的,詩中是如此描述的:“青雀白鵠舫,四角龍子幡。婀娜隨風轉,金車玉作輪。躑躅青驄馬,流蘇金鏤鞍。赍錢三百萬,皆用青絲穿。雜彩三百匹,交廣市鮭珍。從人四五百,郁郁登郡門”。我們可以想象如果是個尋常女子,又何至于有如此盛大的場面呢。這也說明了劉蘭芝的家庭背景不一般,而且劉蘭芝恰好姓劉,雖然在詩中并沒有提及劉蘭芝的祖父輩,但是十有八九劉蘭芝的祖上很可能是皇室血脈。皇族血統加上官宦出身,如此的家庭背景成為縣令、太守熱衷的求親對象也就可以解釋了。可能有人會問,如果前面的假設是真,那么為什么劉蘭芝還會被休棄呢?我們要知道當時的時代背景,就算你有皇室血統但不代表你就有皇室的待遇,且不說漢獻帝尚且朝不保夕,就算是那個后來叱咤風云的劉皇叔不照樣是販履出身么。而且文中始終沒有提到劉蘭芝的父親,替劉蘭芝拿定主意的只是她的兄長,那么可以肯定,劉蘭芝的父親已經過世。一個顯赫的官宦家族隨著家族核心人物的過世或者失勢而家道中落甚至被族滅的事實屢見不鮮,比如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曾出過四世三公的袁氏家族。所以隨著劉蘭芝父輩的逝世,劉家能夠繼承的也無非就只有一個看似光鮮的姓氏和外強中干的家族門望了,甚至我們不得不懷疑,當初焦、劉二人的結合很有可能焦家貪圖劉家的政治資本,而劉蘭芝之所以被拋棄也很有可能與其家道中落有關系,當然這只是一種猜測。

有人說劉蘭芝被拋棄的最大原因就是因為嫁來三年沒有子嗣,這在古時候是為婦大忌,這里提一點,如果真是因為劉蘭芝沒有子嗣,那么焦家大可再娶一房,何必把如此賢惠能干的劉蘭芝休掉呢?而且把沒有子嗣的罪名強加給劉蘭芝也是不公平的,詩中有云“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賤妾留空房,相見常日稀”,而且本詩直接以婆媳矛盾作為開篇,具體的情節簡言之就是媳婦向丈夫訴苦,丈夫跟婆婆求情,媳婦和丈夫話別。簡簡單單的三個人物,三組對話,末了焦仲卿也就是留下了一句“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不久當歸還,還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違吾語”又匆匆離去了。這就說明一個問題,就是自打焦劉二人成婚以來一直是聚少離多,那么根據這種情況來推測焦、劉無子的情況并不能歸咎于劉蘭芝。況且,就算劉蘭芝真的無法生育,且不說這三年里焦母什么也沒做,如果說焦母盼孫子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那為什么會等三年才逼焦仲卿休妻?為什么在休掉劉蘭芝之后焦母也沒有給焦仲卿尋得佳偶呢?

從詩中的描述來看,劉蘭芝與婆婆的關系似乎并不融洽,可以說是勢同水火,但是我們又有疑問,既然焦母如此不喜歡劉蘭芝,當初又怎么會同意這門婚事,又如何一起生活了三年之久呢?下面來分析一下詩中的人物形象。作為全詩的主角,劉蘭芝的形象已然成為中國文學史中最經典最優秀的婦女形象之一,其在文學史上的地位和意義已經無需多言。作為焦家的兒媳,她勤于勞作,賢惠持家,她忠于丈夫,奉養父母,卻莫名糟棄,其悲劇命運不得不讓人唏噓。按照詩中的描述劉蘭芝自小就被教育成為一位有涵養,有才藝,精于家務的淑德善婦。按照古時婦女“七出”(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口多言,竊盜)的根據看,理論上來說劉蘭芝被休的原因只有“不順父母”和“無子”兩個。“無子”前面已經分析過了,可能性較小。“不順父母”則成為了劉蘭芝被休的最合理解釋,而且詩中焦母也明明確確地說道“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小子無所畏,何敢助婦語!吾已失恩義,會不相從許”。古代“七出”中“不順父母”不僅僅是指兒媳不孝順公婆被休棄,還指兒媳得不到公婆的歡心,也就是說只要公婆不喜歡媳婦,那么不管媳婦表現得有多好照樣是可以被休的。可能現在看來這更像是強加在女方的霸王條款,但仔細考究這其實正是中國崇尚孝道的體現,雖然在現在看來這是不合理的,但是放在古代這就是天經地義的,所以我們不能從根本上推翻“不順父母”這個假設,假使“不順父母”是劉蘭芝被休的真因,那么我們不禁要問到底為什么焦母會對劉蘭芝有如此大的不滿呢?按照文中的描述是“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也就是說在焦母看來,劉蘭芝可能存在一些禮節禮儀上的瑕疵,簡而言之就是有些“任性”,這點其實從后面劉蘭芝的一些行為舉止上來看確實可能存在,因為從劉蘭芝的行為心理來看她是一個具有獨立意志的古代婦女。首先我們知道雖然焦母對劉蘭芝不滿逼著焦仲卿休妻,但是事實上是劉蘭芝主動向焦仲卿提出“妾不堪驅使,徒留無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時相遣歸”,也就是說是劉蘭芝主動向焦家提出“遣歸”的,如此做法雖然有逼迫焦仲卿為自己向焦母求情的嫌疑,但我們也能看出劉蘭芝是一個極其自尊的人,還有上文闡述的劉蘭芝歸家的場面,毫無被休婦人的狼狽之相。再到被母兄逼迫改嫁,和焦仲卿生人作死別,最后投湖自盡的一系列舉動,我們都能看出來劉蘭芝所具有的“新時代”女性的獨立自尊的美好品質,只是這樣的品質是當時社會文化背景所不允許的。除此之外,我們也能感受到劉蘭芝雖然獨立自尊,有自己的想法,但從心里來說她還是個賢婦,因為她時刻在替別人著想,就拿她主動向焦仲卿提出“遣歸”來說,我們往壞里說這可能是劉蘭芝耍的心機,給丈夫來個欲擒故縱,但是我們同樣也可以認為這是劉蘭芝在替自己的丈夫解憂,焦母不喜歡自己已經是明擺的事情了,那么夾在妻母之間的焦仲卿我們可以想象一定是處在一種進退維谷的窘迫情景,一邊是自己深愛的妻子,一邊是養育自己的生母,這樣的人物關系即使放到現在也是難以妥善處理的棘手事情,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而劉蘭芝可能出于成全丈夫孝道之大義主動提出休掉自己,那么如果是這樣,劉蘭芝的形象豈不是更加高大了嗎?而且劉蘭芝與焦仲卿話別之時那略帶嗔怨的語言“人賤物亦鄙,不足迎后人,留待作遺施”(人既然低賤東西自然也卑陋,不值得用它們來迎娶后來的新人。你留著等待以后有機會施舍給別人吧)讓人憐愛之余更能感受到劉蘭芝即使是被休棄以后也在為自己深愛的人著想,前文已經論證焦家可能不是很富有,所以劉蘭芝默默地以這樣一種方式再為自己深愛的焦郎分憂,這難道不讓人心生敬佩嗎?再有,當劉蘭芝歸家以后,面對縣令,太守的兩次求親,劉蘭芝從開始的決死不從,到后面的“登即相許和,便可作婚姻”難道是劉蘭芝忘記了與焦仲卿立下的約定了嗎?絕對不是這么簡單,上文已經分析過劉蘭芝的家境有可能是一個中落的官宦家庭,而且劉蘭芝的父親很大可能已經過世,那么如何維護自己的家境呢?只有去和太守聯姻,從而為自己的母親和兄長贏得一個體面的社會地位。由此可見,劉蘭芝也是極重孝道之人,從這點來看,劉蘭芝和焦仲卿都是值得尊敬的又都是令人悲憫的,一邊是自己深愛的人,一邊又是自己的至親,這對于每個人來說都是難以抉擇的事情,為己,則要雙雙背上大逆不道的罵名;為家,又要獨自承受摯愛分離的哀痛,兩個至孝之人同時也是至情之人本是你情我愿、郎才女貌,卻偏偏不得善終,這難道不讓人痛惜嗎?

綜上所述,劉蘭芝確無什么明顯的過失,但焦母又確實給出了“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的罪名,所以我們只得作出以下結論,劉蘭芝之所以為焦母所惡極大可能是出于自身性格的問題,因為她具有一些在當時社會文化對女性所不允許的品格,我們稍稍做個類比,劉蘭芝就像《射雕英雄傳》里的黃蓉,雖然黃蓉聰明能干,但是她卻舉止多有乖張,所以在郭靖第一次把黃蓉介紹給“江南七怪”和丘處機時也是碰了一鼻子灰,甚至一直得不到諸位師傅的承認,不過畢竟是江湖兒女,在一番相處之后奉行傳統婚姻觀念的“江南七怪”和丘處機也承認了二人的愛情。那么我們不妨把劉蘭芝放大或者把黃蓉縮小來看,二人的脾氣秉性是有些類似的,都是自尊自愛,獨立要強的性格,她們雖然深愛著自己的心上人,但是她們也并沒有因此而忽略掉自身的主體意識,用舒婷《致橡樹》里的話來說就是“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緊握在地下;葉,相觸在云里。每一陣風過,我們都互相致意”,也就是說在劉蘭芝的內心深處埋藏著一個觀念,這個觀念甚至是她自身也沒有察覺到的,那就是我愛你,但我也愛我自己,我是以一個獨立的人格去愛你,并不是你的附屬品去依附你。這或許就是隱藏在劉蘭芝內心深處的獨白,而這或許也是焦母那句“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的來由吧!


《孔雀東南飛》雖然是一個愛情悲劇,但是如果我們縮小來看,這其實也可以看做是一個簡單的婆媳關系出了問題。由此我們就要分析一下焦母的人物形象了。詩中焦母的出場不多,言辭也很少,我們只能通過詩中焦母的言辭來略加分析。首先我們要明確的是,焦母并非主觀上的絕對的壞人,只是她看待自己兒子兒媳的婚姻的立場不同,但我們可以知道焦母對劉蘭芝的態度由初婚到久婚是不一樣的,比如劉蘭芝歸家時最后拜別焦母時說過“受母錢帛多,不堪母驅使”,這雖有恭敬的成分,但以情理度之,焦母一開始對劉蘭芝也是認同和喜歡的,否則焦劉二人的婚姻不會持續三年這么久的時間。但是隨著相處日久,這一老一少的嫌隙逐漸產生并擴大,以至于鬧到最后一發不可挽回。那么站在焦母的立場上來說她到底是因為什么改變了對劉蘭芝的態度呢?筆者有以下幾個猜想:

一、對劉蘭芝性格的否定。這個猜想就是根據詩中焦母的“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而來。通過前文對劉蘭芝人物的分析,我們認為劉蘭芝是具有獨立人格的女性,她極其自尊自愛,而這是古代傳統婦德所不允許的,那么詩中的焦母所代表的就是傳統的為婦之德。自然而然,這一老一少在三年的朝夕相處中肯定會產生一些矛盾,這是性格使然,并不能說明誰對誰錯。只能說這種情況是時代的悲劇。

二、焦母的戀子情結。我們知道古代的婦女講究的是三從四德,三從中又有夫死,從子的表述。而焦仲卿的父親極有可能早逝,所以在焦母眼中,焦仲卿就成了自己唯一的仰仗,而且從詩中的描述來看,焦母是極為強勢的,她對于焦仲卿的愛是一種霸道的愛。比如她與焦仲卿的對話“何乃太區區!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東家有賢女,自名秦羅敷,可憐體無比,阿母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小子無所畏,何敢助婦語!吾已失恩義,會不相從許!”從這些對話中我們完全可以感受到焦母的威嚴,但是這一切都是源自焦母對兒子的愛,比如之后焦仲卿向焦母表露自絕的心意時,焦母的反應是,阿母得聞之,零淚應聲落:“汝是大家子,仕宦于臺閣。慎勿為婦死,貴賤情何薄!東家有賢女,窈窕艷城郭,阿母為汝求,便復在旦夕。”這時的焦母又是一個脆弱無助的老婦人形象,讓人不由不心生憐意。如果我們說劉蘭芝對焦仲卿的感情是平等的,那么焦母對兒子的感情則可以說是徹底的“全心全意”,對于焦母來說焦仲卿是她的所有,然而焦仲卿對劉蘭芝實在太好了,這對霸道的焦母來說可能就成為一種略帶病態的戀子情結,《禮記》中有言“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悅,出”。所以,在焦劉的悲劇中這一點似乎成為了最有可能的理論依據。

三、另有考量。前面分析劉蘭芝的家庭背景極有可能大有來頭,所以焦、劉結合極有可能是焦母對于劉家的政治資本有所貪圖。而當劉家勢力衰退或者卷入政治風波之時,焦母就選擇撇清關系,另擇良媒。不過這個猜想純屬筆者的陰謀論,所以大家可以視而不見。

其實在家庭關系中,婆媳關系歷來是最難解決的矛盾。這似乎和女人特殊的生理結構分不開,“三個女人一臺戲”女人之間的相處似乎永遠也搞不清楚,她們可以親如姐妹,又可以隙若仇讎,這就遠非筆者所能解釋的了。然而在婆媳問題中還有一個若有若無但卻又至關重要的角色存在,這就是兒子兼丈夫。我們似乎可以說,大多數的婆媳問題說到底可能就是一個簡簡單單的爭寵。婆媳問題總是圍繞著兒子兼丈夫展開或者結束,這是很容易理解的。一方面兩個女人出于親情和愛情都深愛著同一個男人,因此,無論是婆婆還是妻子都渴望能從這個男人身上得到更多的反饋。婆婆希望兒子可以更孝順自己,妻子希望丈夫可以更愛護自己。所以說,在婆媳問題中,兒子兼丈夫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如果導向任何一邊都將激化已有的婆媳矛盾,所以如何調和自己的母親和自己的妻子,這對于每個男人來說都是需要掌握的人際關系的智慧。我們反觀焦仲卿。確實,分開來看,無論是對于妻子還是母親,焦仲卿都是稱職的丈夫和兒子。他對愛情忠貞不二,他對母親孝順百倍。但是一旦將兩個角色合起來,焦仲卿的表現不得不說是讓人失望的。面對妻子的訴苦,他只能好言寬慰,面對母親的逼迫,他只能步步讓退。于是乎,本來美滿的家庭最后成為了家毀人亡的悲劇。那么焦仲卿到底有哪些地方做的不好呢?首先,當劉蘭芝的出走已成定局,焦仲卿采取了極為消極拖延的處理辦法:“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不久當歸還,還必相迎取”。這是什么?完全就是糊弄人嘛,既然劉蘭芝和焦母的矛盾一時已然無法調和,劉蘭芝出走已成定局,那為什么焦仲卿不去劉家親自向岳母和妻兄解釋清楚然后再商議對策,這樣做不是更合理么?還有,在焦仲卿向焦母求情的時候他也有所失言,我們摘取焦仲卿和焦母的對話分析:

府吏得聞之,堂上啟阿母:“兒已薄祿相,幸復得此婦,結發同枕席,黃泉共為友。共事二三年,始爾未為久。女行無偏斜,何意致不厚?”

阿母謂府吏:“何乃太區區!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東家有賢女,自名秦羅敷,可憐體無比,阿母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府吏長跪告:“伏惟啟阿母,今若遣此婦,終老不復取!”

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小子無所畏,何敢助婦語!吾已失恩義,會不相從許!”

我們還記得《禮記》中的話吧:“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悅,出。”通過焦仲卿和焦母的對話我們是不是會覺得焦仲卿這幾句話成為了劉蘭芝出走的直接推手。作為一個府吏至少是讀過點書吧,明明知道《禮記》中已有了戒律,為何說話不加思考?上來就在焦母面前夸自己的妻子還說出“今若遣此婦,終老不復取”的狠話,不僅陷劉蘭芝于不義之地,更讓焦母無從下臺,本來是普通的婆媳矛盾,焦仲卿這些話卻成了火上澆油,徹底地斷絕了解決的可能性。焦仲卿確實不夠聰明,雖然他在焦母和劉蘭芝的婆媳問題中不得其法,但至少他夠忠貞,他沒有辜負了劉蘭芝,同時,他也夠孝順,沒有因為自己深愛劉蘭芝就拋棄母親(最后他自絕也是在得知劉蘭芝殉情之后)。


《孔雀東南飛》確實是一個悲劇,但是至少是一個有著還算喜劇結局的悲劇,“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傍。東西植松柏,左右種梧桐。枝枝相覆蓋,葉葉相交通。中有雙飛鳥,自名為鴛鴦。仰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行人駐足聽,寡婦起彷徨。”這和《羅密歐與朱麗葉》有著類似的結局。不知道莎翁的創作靈感是否也來自于一千多年前古老東方那徘徊的孔雀呢。。。


結語

寫這篇文章算是費了些功夫,雖然并沒有深掘,但總是有些意猶未盡。寫這篇文章的動機是源自于一篇新聞報道,具體的源報道時過久遠我已經找不到了,大意是說一對情侶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然而男方付不起女方父母所要求的彩禮,因而導致情侶雙雙殉情而死。看完這篇新聞我深受震動,于是不禁想起了《孔雀東南飛》,印象中高中時代早戀成為教學的禁忌,于是涉及到有關愛情的課目老師往往一筆帶過。而對于《孔雀東南飛》中劉蘭芝出走之謎也成了學生時代的一個遺憾。其實這篇文章寫了這么多大多都算是廢話,唯一比較令我滿意的就是大概能為劉蘭芝洗脫因“無后”出走的莫須有之罪名。事實上人們對于一篇文章的解讀很大程度上都違背了作者的初衷,作者完成一篇作品,事實上是有很大的偶然性,而我們去解讀一篇作品往往會牽扯到很多東西,例如,劉蘭芝姓劉就說明劉蘭芝家世顯赫嗎?不一定。劉蘭芝出走的時候梳妝打扮就能說明她具有獨立人格嗎?也不一定。《孔雀東南飛》的作者關于這一敘事詩的寫作意圖用詩前小序就能說明白“漢末建安中,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劉氏,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聞之,亦自縊于庭樹。時人傷之,為詩云爾。”《孔雀東南飛》的緣由就是出自于作者對這對殉情的夫婦的感慨嘆息之情。所以原作者可能根本沒有什么贊揚焦劉反抗封建禮教的勇氣和捍衛自主愛情的決心的意圖。我們要知道,在宋明理學興起之前,古代是不反對婦女二婚的,我們往前看,在《詩經》的時代其愛情的自由程度是不亞于現在的,只不過《詩經》中還是一種原始的愛情自由,并沒有涉及到禮儀方面,男女因愛交合甚至野合的描述很多,到了秦漢時期,這種原始的愛情自由被禮儀所規范,但是人們仍不反對女子再嫁,男子再娶。所以什么作者反抗封建禮教的表述都是今人的臆造,翻看古代著作,明確反對封建禮教的大家也要等到明代的李贄了。那么遠在東漢的作家就反抗封建禮教顯然是不合適的。而且,我們常說的封建禮教到底是什么,是如何形成,如何發展,我想我們誰都說不清楚。事實上,中國的禮是一個模糊的概念,在古代,禮不僅僅是道德標準,更是具有法律象征的意義,比如周公制禮,這里的禮就是國家制度,只是它包含了一些相關的禮儀規則,這個時候的禮就相當于國家的法律。而周公制禮并非是說周公是禮的創造者,周公只是對舊有的禮法進行重行編訂和整理。也就是說在周前禮就已經存在了。中國有關“禮”的著作莫過于“三禮”即《周禮》、《儀禮》和《禮記》。這三部著作的成熟時段大概是周至西漢。我們要知道中國的封建禮教并不是一朝而就的,是經過不斷地發展直到宋明理學才最后成熟。中國的封建禮教離不開儒學,在儒家之初的孔子時代,孔子就是以克己復禮為己任的,所以儒家成為了“禮”的代言人。至漢武帝儒學正式被官方承認,成為封建中國的“指導思想”。經過魏晉南北朝、隋、唐的發展,儒學在面臨新的社會形勢沖擊之下,以傳統儒學為骨架,通過與道教、佛教的融合,形成了以“理”為核心的宋明理學。宋明理學成為以后影響封建中國的哲學思想,這就是我們現在所謂的“封建禮教”。

其實,文學作品的作用就是以虛構的文學內容給人以對現實生活的啟迪。人在現實生活中總會遇到諸多困難,無論是情感上還是事業上,心理上還是肉體上。當我們心中的憤懣不得抒發之時,文學作品就為我們提供了另一個選擇,我們可以根據文學中內容來反視現實生活中的自己。《孔雀東南飛》劉蘭芝出走之謎其實對于作者來說根本無關緊要,作者想說的就是給予一對相愛的人更多的寬容,給予一份美好的愛情更多的祝福。而劉蘭芝出走之謎對于我們讀者來說也不應該太過重要,因為那樣就背離了作者的本意,畢竟《孔雀東南飛》是一首抒情敘事詩,而不是懸疑推理詩。但是《孔雀東南飛》對于我們現實生活確實有很多啟迪,我們如何對待自己的愛人,如何對待自己的長輩。回到那篇新聞報道中來說,如今的社會,雖然是一個絕對的戀愛自由的社會,但事實上我們并不是絕對的自由,我們受到了更多的約束,學歷,金錢,名望,每一個都足夠毀滅一份真摯純潔的感情,用略顯俗套的話說,我們所倡導的反抗封建禮教的勇氣,我們真的有么?


“多謝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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