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寧波虎吃人事件看如何規避最壞決策(你不可不知的兩大決策陷阱)

寧波動物園虎吃人事件爭論不斷,但清一色糾結于遵守規則與道德自律。本文將背“道”而馳,純粹從策略選擇角度探討:如果事前能夠理性規避決策陷阱,這個悲劇是否可以避免?(道德噴子請自覺繞道,以免妄動肝火。)

關于如何決策,決策論和博弈論均有論述,大多針對最優決策或次優選擇而設,目的在于盡量使收益最大化。可是,避險如避雷,一次糟糕的決策足以讓人失去任何翻盤的機會,一失足成千古恨。就像這次的虎吃人事件。

畢竟,人生沒有后悔藥。在不斷試錯的過程中,如何規避最壞的決策,其重要性一點也不比如何做出最優選擇來得低。

話休絮煩,直接上菜。

經濟學認為,我們都是尋求最大價值的經濟人。反過來說,經濟理性也一定會告訴我們什么事不能做。那就是,付出大于所得。

所以,我們通常規避最壞決策的策略出發點就是:當可能付出大于可能所得時,這種事絕壁不能干。

據此得出,一個有正常思考力的經濟人,判斷最壞決策的初級公式:損失額*失敗率+投入成本收益額*成功率。

公式說明:任何決策都具有不確定性,其最大不確定性來自于成功率和失敗率(二者總和為100%),正如俗話說,光看見賊吃肉,沒看見賊挨打,這鐵定不是做決策的理性態度。在盤算損失和收益大小的同時,還必須參考失敗率和成功率,所計算的可能損失額(損失額*失敗率)和可能收益額(收益額*成功率),才有決策價值。所以,在寧波虎吃人事件中,有人認為張某把自己的生命價值等同于一張門票,這是沒有考慮逃票成功的概率,顯然失之武斷。

有正常理性的經濟人,對于此事件的決策模型如下:

損失額:生命無價,為便于計算,我們忽略其他因素僅計算薪資損失。假定死者還能再活40年,網傳其月薪約2千,則年薪2萬4千左右,考慮其未來職業發展可能,一年算3萬,則40年為120萬。

失敗率:雅戈爾動物園成立于2004年,至今已有12年多,除2006年報道過一起四名游客為逃票誤入獅山,后被成功解救事件外,并未有其他相關報道。我們據此保守估計,如平均每三天發生一起逃票事件,一年一百多起,十二年則有一千多起,失敗僅一例,為便于計算,失敗率取千分之一。

投入成本:逃票除付出一定體力外,所投入的經濟成本為0。

收益額:逃票成功可節省個人門票130元。

成功率:1-失敗率1‰=999‰

故,張某可能付出=損失額*失敗率+投入成本=120萬元×1‰+0元=1200元。

張某可能所得=收益額*成功率=130元×999‰=129.87元

可能付出與可能所得的倍數約為9.24倍。

所謂富貴險中求,就是對高收益和高風險的綜合評判。在付出與所得相差近10倍的情況下,顯然不應該選擇逃票這種極度欠缺理性的行為。所以,無怪乎眾多網友噴張某“作死”,雖有失厚道,也言之成理。但如果這就是所謂的決策陷阱,此事對我們的警示作用就微不足道了。

深入思考可知,以上可能損失額和可能收益額的計算,并未考慮到個人心理因素。同樣是收益130元,對于窮人和富人的意義是不同的。對于月薪約2千的張某相當于2天的薪資,而對于月薪一萬元的白領來說,就只相當于不到半天的薪資。對于年收入上百萬的文化精英們來說,只相當于約半小時的收入(按一天工作8小時計)。

因此,給出判斷最壞決策的優化公式:心理損失額×失敗率+心理成本>心理收益額×成功率。

仍以此事為例說明。

心理損失額:扣除法定假日和雙休,一年工作日為250天,仍假定張某能再活40年,即還能再拿1萬天薪資。

心理成本:窮人的時間不值錢,此項值也仍假定為0。

心理收益額:130元門票=2天薪資。

故,張某可能付出=損失額*失敗率+投入成本=10000天薪資×1‰+0=10天薪資。

張某可能所得=收益額*成功率=2天薪資×999‰=1.999天薪資

付出與所得的倍數約為5倍。

你看,考慮心理因素,可能付出與可能所得二者的差距由近10倍縮小到了5倍,差不多是前者的一半。雖然仍然是不理性的決策,但至少看起來沒那么差勁了。

也就是說,上文提到的月入萬元的白領們,要考慮一下,如果能省下2 天薪資約650元時,你還會不會這么堅定地不逃票。年入百萬元的文化精英們要考慮,如果能省下五六千元時,你們堅守規則的芳心又會不會動搖?

可見,決策陷阱之一:心理因素的干擾可能導致你的決策失去理性。

盡量排除心理因素的干擾,才能提高決策的理性與客觀性。130元就是130元,在面臨巨大風險時,不要過多地糾結于收益或損失對你有什么具體意義。窮人最可悲之處在于,本該理性、客觀的決策,卻因為經濟原因受到太多心理因素的制約,這大概就是所謂窮人思維的根本所在。

但此事件還有更為深刻的鏡鑒意義。

按照這一模型,什么情況下才會覺得逃票是可行的呢?

很簡單,降低成敗率,提高成功率,比如,當逃票失敗被虎咬的機率降低10倍,變成萬分之一時,我們再來看看。

初級模型下的可能付出1200元和可能所得129.87元,就變成了可能付出120元和可能所得129.99元,所得大于付出。

優化模型下的可能付出10天薪資和可能所得1.999天薪資,就變成了可能付出1天薪資和可能所得1.9999天薪資。

以上無論哪種情況,都已是所得超過損失了,似乎已經具備了可行性。

所以,決策陷阱之二(也是真正最需提防的陷阱):高估自己的能力,或者低估失敗的可能,由此做出錯誤決策。

也就是說,在做最優選擇時,我們要樂觀,要按最大能力和最好結果來判斷。而在規避最壞選擇時,我們要悲觀,要盡量按最低能力和最壞可能來估算和決策。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知道,什么風險是值得冒的,什么錯誤是必須規避的,從而避免一招不慎,滿盤皆輸。

曾經有一個成功的企業家對我說,如果你想創業,只要想清楚了最壞的結果是你可以承受的,就可以去做了。我視這話為防范此陷阱的極端辦法:最壞的結果,即在最大失敗機率(百分之百)下會出現的可能付出,如果你還能接受,你就不用擔心這是最糟糕的決策了。否則,還是老老實實打工吧。

經濟人,每個人都想做出最優選擇,也會常自以為是在做最優選擇,卻往往一不小心跌入各種決策陷阱。在規避糟糕決策這件事情上,樂觀主義者的悲劇就在于,現實比你更帶種。

還是俗語說得好: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

最后編輯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推薦閱讀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