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首發,文責自負。
在我寫拒稿信的時候發現,有一種情況是難以區分的,作者到底是矛盾沖突設置不合理,導致了故事性不強,還是故意消解故事性,來讓小說更加絲滑。這就像禪宗的公案一樣: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還是山。第一個看山是山和第三個看山還是山是有區別的,雖然看山都是山。
在二十世紀之前,小說家都熱衷于制造更加劇烈的矛盾沖突,巧妙地運用懸念吊足讀者的胃口,但是后來小說家們發現了一個問題,讀者好像只關心結局是什么,而且一旦讓讀者知道了小說的最后結果,小說的那種吸引人的魔力就會消失。于是,他們想方設法把對故事性的依賴一點一點拿掉,讓讀者更多地去關心小說的細節,而非只看故事的結果。
然而,這是一把雙刃劍,小說的故事性被削弱之后,如果情節不能建立起來,讀者大概就想跳讀了,甚至會棄讀。沉浸在情節中無法自拔的作者,有時會陷入到自嗨中去,玩一個鼻子泡泡都能寫八千字,故事性當然是消解掉了,但可讀性也沒有多少了。其實,這是一種自欺欺人。表達是自由的,但好的作品是克制的。字數不應成為衡量成敗的標準,畢竟我們是創作者,而非打字員。
好的小說要有一個精彩的故事,但又不能太過依賴這個故事。感覺這個要求有點過分了,又當又立的。那有什么辦法呢?小說就是這么難。如有人問老周有什么建議的話,我會說:封筆吧,求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