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書,久久不能釋懷,結局太意外:芮小丹在增援警察趕到現場時選擇自殺;樂圣總裁林雨峰在訴格律詩公司敗訴后選擇方向盤一斜跌向懸崖;劉冰因‘’聰明反被聰明誤“拿著所謂的內幕證據要挾歐陽雪時擊潰了他所有的貪婪和欲望選擇跳樓;丁元英遠走隱居了幾年的古城……
縱觀全文,既有做人的道理“自性自在,不昧因果”,也有做事的原則“隨緣惜緣不攀緣”,更有對宗教的理解“不昧因果者無住而住,無欲無不欲,無戒無不戒,如是涅槃”和經商的剖析“能致人而不致于人,知戰之時,知戰之地”。更有貫穿全文的“”神即道,道法自然,如來“將基督、佛教和道教聯系,讀來深受觸動。
丁元英其人開篇就從他助理那里給出了評價:三分靜氣,三分貴氣,三分殺氣。還有一氣往于胸中,游離心外——痞氣,開始不能理解,慢慢通過全書詮釋了這個評價恰如其分。
他——一個私募基金受托方以“個人心理狀態”為由在私募基金業績最好的狀態下中止了合并被被投資方凍結資金且限制五年內不能從事同一行業的背景下,輾轉來到國內一個偏僻的古城開始隱居生活。既能掌管得住四億歐元,也能用區區幾千元就打發一年的生活。
芮小丹一個從小在法蘭克福長大的中國女子,有著傲人的家世背景和不可方物的身材卻從事自己喜歡的古城公安局刑警工作,明明可以靠顏值或家庭背景吃飯但卻選擇靠自己的奮斗吃飯的人。每天忙碌于捉賊緝兇、保國衛民的槍火戰線中,活的灑脫自在。
兩個沒有任何交集的人因芮小丹無意中聽到了丁元英的音響播放的一曲“天國的女兒”,她被那種純美的音樂打動進而開展一系列追求,于是一場看似平淡卻注定要轟轟烈烈的“天國之戀”就這樣拉開帷幕。‘
作為愛的禮物,芮小丹想讓丁元英給自己創造一個神話,通透如丁元英,卻告訴小丹“這世上原本就沒什么神話,所謂的神話不過是常人的思維所不易理解的平常事”,而“神話的實質就是強力作用的殺富濟貧”。但還是為了愛的人丁元英選擇了幾個發燒友的貧困縣的貧困村王廟村迎來了發家致富的新希望,異軍突起的格律詩在中國音響界掀起了一番軒然大波。
文中對文化屬性、強勢文化、救主文化、傳統文化和神、主、道的思考與探討自己才疏學淺,不敢妄斷;對于談佛論道,實在是不甚了了,在此就不多做評論;只是對其中幾個片段印象深刻。
歐陽雪一個出身貧寒,獨立經營餐廳卻睿智、高情商、活的通透明白的人,知道自己擅長什么,擁有什么,懂得取舍。在丁元英小試牛刀給她指明投資股票時,她很謹慎,根據自己能承受的籌碼投資,遏制住了心中的貪戀,遵循的丁元英的及時賣出的指令,適時抽身。
在丁元英因“格律詩”公司找她,要用歐陽雪一個空頭名字做控股股東取得合法程序的控制權時,她非常聰明,了解丁元英做事很有把握,明確不需要偷偷摸摸的利潤,“要做就實打實地干”的作風直接做實自己真實控股股東的身份,也為扶貧出了力。
當格律詩面臨官司時葉曉明、馮世杰、劉冰拒絕承擔風險,關鍵時刻捅一刀合謀要求歐陽雪退股時,歐陽雪反常的同意了,評估了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圍,很豁達的考慮到最壞結局就是依然開酒店,退的很干脆。依然選擇相信,相信丁元英,忠誠的扮演自己的角色。
此刻文化的差異也表現出來了:弱勢文化或弱勢群體,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只在乎眼前利益,看不到長遠利益,這就是規律,及時止損和不履行責任是文化決定的,他們三人僅僅是跟著文化的步伐摩擦而已。
而在格律詩官司進行前,根據丁元英的指引歐陽雪去北京找丁元英前助手肖亞文幫忙代理,準備付給肖亞文20萬的代理費時。兩人一拍即合,毫不猶豫的轉讓股份,把公司交給真正能打理的能人。同時自己可以專心經營自己的飯館,踏踏實實專注于自己擅長的領域;還有第二大股東的股份,成了肖亞文幕后的老板,靜待坐收盈利,這已經是人生贏家了。
文中對歐陽雪的形象定位和描寫都很切合實際,她是所有底層人物的一個榜樣。經過劇中她的一些經歷,清晰的知道自己的定位,“了解一個人很難,但是了解自己更難”。
最后用作者的一句話共勉:“生存法則很簡單,就是忍人所不忍,能人所不能。忍是一條線,能是一條線,兩者的間距就是生存機會。市場的生存競爭非常殘酷,勝負往往就在毫厘之間,兩敗俱傷你比他多一口氣,你就是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