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相親這種事情,也不限于這一次,男方回絕女方倒也無妨,而女方的回絕不論言辭多么委婉,都會使男方感到屈辱。
在今天繼續讀《細雪》這部小說的時候,我看到了這樣的一句話,令我十分在意。因為試圖去理解這一句話的邏輯,我不由得進行了一些發散性的思維,在這里寫下來,且不論對與不對,權當記錄而已。
從《細雪》中的這句描寫來看,在該小說的故事背景中應該是符合“相親中女方拒絕男方會使男方感到屈辱”這一命題的,同時它也符合“相親中男方回絕女方是無妨的”這一命題。從社會交換論的觀點上來看,趨利避害是人類行為的基本原則。因此,在男女雙方的相親過程中,男女雙方的互動過程中應該都傾向于擴大滿意度,減小不滿意度,以及避免利益沖突的情況。
基于以上社會交換論的觀點,在“相親”這一社會互動行為中,如果“女方回絕男方”會導致“使男方感到屈辱”這一不屬于“利”的范疇的結果,那么,從整體社會行為上說“女方回絕男方”就是需要被避免的“有害行為”。因為當“女方回絕男方”這一行為發生時,男女雙方會產生利益沖突,而其中則主要是男方感到利益受到損害。
相對來說,假如“男方回絕女方”這一行為也同樣會導致“使女方感到屈辱”這一不屬于“利”的范疇的結果,那么“男方回絕女方”同樣也會成為需要被避免的“有害行為”。然而,在《細雪》這部小說的世界觀中,“男方回絕女方”的這一行為是不會招致有害結果的,也就是說,當“男方回絕女方”這一行為發生時,男女雙方并不會產生利益沖突,自然就不需要去刻意避免該行為的發生。
當然,以上的推理過程,同樣不能證明“男方回絕女方”這一行為發生時會產生任何有利的結果。因此,基于趨利避害的基本原則,也就不能夠得出“男方回絕女方”是值得贊許和提倡的有利行為。不過,以上分析僅是基于概括地單從男女性別方面考慮,而暫且將與個人有關的學識地位等社會關系因素擱置一旁,從而得出的較為片面的結論。
從以上分析中能夠看出,《細雪》故事背景中,如果僅從男女性別上考慮,雙方在“相親”這一社會互動活動中并不是十分對等的關系,男性顯然在相親中,甚至整個社會關系中,都占據著更為有利的地位。然而,據書中描寫,雪子所經歷的基本上所有的相親活動,都是由女方拒絕男方所結束。這是因為在“蒔岡雪子”這個人物身上,她的家族曾經的名望以及社會地位上的優勢,能夠稍稍彌補一些她單純作為女性而言的不利因素。
但是最終,雪子勢必要從眾多的求親者中擇一人而嫁,除此之外,她并沒有其他路可走。家族雖然給予她在相親對象中作選擇的權利,但是“嫁為人婦”卻是必然的結果。這才是從根本上體現了男女雙方在某些社會活動與社會關系上的不對等,而這種不對等,不僅僅存在于近一百年前的《細雪》誕生的時代,而當今社會中也仍可見其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