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社會一直在歌頌這樣一種價值觀:做完好事之后悄然離開,不留名。
在各種新聞媒體上我們經常可以見到相關的報道。近日,就有《蘭州晨報》報道了這樣一則新聞:33路公交司機疑發心臟病,忍痛踩剎車保住全車人,好心乘客護送至醫院不留名。誠然,這樣的好人好事值得我們頌揚。但是,這種頌揚往往有悖于人的自私心理。
話說在春秋時期,魯國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看見同胞被賣為奴隸,只要他們肯出錢把人贖回來,那么回到魯國后,國家就會給他們賠償和獎勵。孔子的弟子子貢曾花錢贖回了一個淪為奴隸的魯國人,但事后并沒有去報賬,以顯示自己的高尚。孔子知道此事后,對子貢說:“我知道你追求高尚,也不缺錢花,可是這個補償你一定要去領。因為你自己掏錢救人,會受到社會的贊揚,但今后,當別人在國外再遇見淪為奴隸的魯國人時,他就會想要不要墊錢去救人?如果墊錢救了人,回國后要不要去報賬?不去報賬,豈不是白白丟了一大筆錢;如果去報賬,豈不是在行為上要遭旁人譏笑,顯得自己品格不高?于是就會裝作沒看見。這樣一來,你的高尚豈不是阻礙了對至今仍淪為奴隸的魯國人的解救?”
在此,我們不否認品德高尚的人的存在,但是這種人很少,力量還是很有限的。要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和組織,還得依靠普通大眾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們不能用在某些方面有一定能力的人的行為,而宣揚普通大眾也要向他們看齊。否則也會陷入上述孔子所說的兩難境地,而選擇置若罔聞。
從人性的自私來說,人都是求名逐利的。如果一個自私者不能從做好事中獲得回報,那么,以后該自私者做好事的行為就會減少,甚至不再去做好人好事。
從人與人之間的聯系來說,彼此都是相互影響的,一個人的行為會影響其他人的行為。從博弈論的角度來講,就是當一個人在做出決定時,要考慮其他人的相應決定,以實現自己的效用最大化。
總的來說,現代社會提倡人性化管理,這就要求不管是社會管理還是企業管理,在制定管理制度方面要從人性出發,因勢利導,盡量避免被管理者和人性的弱點形成嚴重對抗。從而在管理上實現以點帶面,實現管理的協同效應,獲得最大收益。
試想一下,如果子貢申報了補償,同時魯國在國內做了如下宣傳:孔子的弟子子貢懷揣仁愛之心,路遇淪為奴隸的同胞時,及時施以援手,讓同胞獲得了自由,國家承擔一切贖回費用的同時還對子貢進行了獎勵,對子貢而言,可謂是名利雙收。那么,此事經傳播后,會有更多的人效法子貢,好人好事多了,受難的同胞也就少了。
同樣的道理,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又該如何面對和處理類似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