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媽媽問我,“寫文章掙錢嗎?”
我一時語塞,心里忐忑不安。說真的,我其實不想讓她知道我在做一件沒有絲毫收益的事情。
寫一篇文章,從構思、撰寫、修改到最后排版發布,大概1500—2000字,平均需要三到四個鐘頭,也就是看兩部電影的時間。
寫啊寫啊,不知不覺,已經寫了一二百篇。基本上每個清晨都在寫作中度過,中午也極少午休,統統都用在了寫作上。
很多人說我寫文章很輕松,感覺特別容易。其實不然,寫作的過程中,除了占用了大量時間不算,而且我經常會有寫不下去的沖動,好像是夢魘一般,整個人特別痛苦,可又不得不寫下去。
然而,每每完成一篇文章,那種神清氣爽的感覺令我如釋重負,于是,緊接著就會進入到下一個循環,痛并快樂著。
02
寫作,于我而言,不是為了掙錢,我只是想給自己一個交待。
可是媽媽不明白,為什么早起晚睡的去寫一些沒有任何收入的文字,在她看來,還不如去睡覺看電視來得實在。
我沒有解釋,因為我知道,無論怎么解釋也掩蓋不了自己不能靠文字掙錢的謊言。我只是告訴自己,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在反對,我還是會寫下去,我手寫我心,不寫下去會瘋掉。
因為沒有抱著靠文字掙錢的念想,所以在寫作的過程中,可以隨心所欲地搞創作,想寫什么寫什么,酣暢淋漓的感覺爽極了。
但是,如果有一天突然就爆發了,比如說,我的公眾號積累了幾萬乃至幾十萬的粉絲,依靠廣告費每個月也不少掙錢。
若真是那樣的話,我自然會興奮,不僅僅是掙到了錢,同時也意味著有更多的人看到了我的文字,就好像精心烹飪的一道道飯菜得到了食客的贊賞,內心的滿足感溢于言表。
03
靠著一部部走紅的電視劇,小說家六六迎來了人生中的輝煌時刻,在此之前,她默默無聞,在此之后,她收入劇增,名氣紅遍大江南北,一個寫手想要的一切她盡收囊中。
可是,六六卻認為,作家是個不靠譜的職業。有人問她什么職業不靠譜,她覺得像畫畫啊、搞音樂啊,這些職業就是不靠譜的,不是說它們不好,而是因為沒有固定收入,要靠運氣。也可能兢兢業業寫了一輩子,仍然默默無聞,兩袖清風,但六六覺得自己要算幸運的。起碼還有寫作收入,可以作為生活的來源。
寫作對她來說,是一種力量。因為喜愛,所以不會輕易放棄。她只寫自己想寫并愿意寫的東西,她寫作是來娛樂自己的,能出名只是在寫著玩兒的時候,一不小心娛樂了別人而已。
我現在的狀態,很像六六寫作時候的狀態那樣,因為沒想過靠寫作掙錢,所以可以一直寫自己想寫并愿意寫的東西,那是一種發自肺腑的喜歡,無論出名與否都不得不寫。
對于寫作的喜愛,用馬克吐溫的一句話來說就是“如果你為了俯瞰大地上的各個王國而登上了雄偉的馬特峰,竟在山頂上發現了草莓,這也許是令人愉快的事.但是......你不是為了草莓才去攀登上山峰的。”
寫作過程的愉快,恰如馬克吐溫描寫的登山過程,每一篇文章的完成,就像是成功爬上了一座山峰,一覽眾山小的感覺成就感十足。
但是,如果寫作的同時不小心帶來了名利,那自然也是極好的,就像是登上峰頂的時候發現了草莓,意外的收獲著實令人欣喜萬分。
只是,登山者不是為了草莓去攀登山峰的。
04
從來沒有人給我期限字數的要求,我若是愿意可以一天一篇,一周一篇,一個月一篇,甚至不寫也沒有關系,誰也不會申飭我半句。
只是,寫作就像是穿上了紅舞鞋,既然選擇了,就不得不寫下去。
每天800字,無論寫什么,一定要堅持練筆。人都有惰性,唯有定下目標,自己給自己下軍令狀,才能夠一直進行下去。
夜闌人靜的時候,我常常會問自己,這輩子若是沒有做過一件令自己自豪的事情,那么這輩子就太不值得了。
思來想去,沒有比寫作更有意義的事情了。
寫作,終極的目的是對自己的人生有個交待,不是為了掙錢。
試想一下,每天平均兩個小時,堅持50年,也就是千萬字的文章,想想就覺得自己了不起。
因為寫作,我會覺得這輩子沒白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