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互相虧欠,要不然憑何懷緬!
“塵緣從來都如水,罕須淚,何盡一生情?莫多情,情傷己。”
這是曾讀過的古文中的一句,記不清原作者了,大概是李煜,也恐難有人像李后主般如此在字句里隱溢永不結痂的傷了。
這句話是勸人不要再去多情留戀懷念已逝去的情緣。
只是,談何容易!
這鼎鼎如此的大唐后主不也是在勸慰不能放下過去的自己嘛!
人這種生物,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他比低級動物多了那么一點點感情,他留戀的,顧念的,隱在心里無法放手的,都為這個情字。
甚至,明知即將或已經遠去的東西,你會那么希望他可以留給你一點點懷念,哪怕是傷害,以后的日子里你才不至于會慨嘆:哦,曾經那份驚天動地、銘心刻骨竟然沒留下一點印記。大概那樣會抱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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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有一個箱子,收藏了很多年,里面是和曾經那個愛的人的鴻雁傳書。
她說,現在提及他的時候內心再無波瀾,剛戀愛的時候那些書信往來,現在讀來也僅僅只是覺得曾有過一段快樂時光,卻唯獨那封分手信,哪怕分手二十年后的今天,讀到它依然覺得自己曾經真實的、刻骨銘心的愛過,會流淚,會傷心。
她言:我是喜歡受虐的人,在感情里。我永遠懷念曾有人給過的傷害,卻忘了同時我也快樂過!甚至于覺得,他曾給過我傷害真好,我一直會想起他。
其實世人不都是如此嘛!就像看劇,喜劇里嘻嘻哈哈,捧腹大笑,看過就結束了,一笑而過,誰也很難記住里面的細節。而悲劇卻不一樣,你會為主角經歷的種種扼腕嘆息或沉浸在劇情里默默流淚,結束了也許還會為那悲慘的命運感嘆上天不公。
人心,就是這么奇怪而又脆弱敏感的東西。一顆甜棗你會快樂一陣子,而一個巴掌,卻會傷心一輩子。
恰恰因為快樂幸福的東西總是一閃而過,所以當你覺得你想銘記一輩子的時候,你會主動去索一個巴掌,讓對方也讓你永遠都記住這一刻的痛苦。
同時你也覺得,不管是什么哪怕是傷害,只要能讓你和那個在乎的人一直聯系在一起,心里才會安心。
怕的是,杳無音訊,再也沒有任何關系,甚至連能讓你想起他的東西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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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先生是我的朋友,一個極感性的男人,不管是家人、朋友還是愛人,他都在用一顆真心在愛在付出。
他的小手臂上有幾個互相交疊的圓形的傷疤,能看出那是煙頭燙的。貌似又是一個故事。
好先生的初戀發生在上學時,用他自己的話形容,那是個處處都是美好,你喜歡她、她也喜歡你,在一起就是快樂,卻無半點欲念的時光。
大概誰也沒有想過一輩子這個詞,也許還沒來得及想,什么也都還沒來得及,就結束了。
她不知道他為什么要走,他也再沒有機會去跟她說緣由。只是他親自燙在手臂上的疤時時刻刻都在提醒他,這輩子她都是那個心結。
誰也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但其實也不重要了。初戀原本就是生命里最美好、最熠熠發光的記憶,除了因為那是一份純純的愛戀,更因為總有一些不明所以的痛苦和傷害。
沒有這些,何為初戀?
那些年的光陰,一直有你。現在,我們再也不是我們,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歲月。感謝那場結束、那些傷害。
就像王菲歌里的一句:我們要互相虧欠,要不然憑何懷緬!
虧欠,也許是感情的虧欠,也許是心靈上的抱憾,也或許是一言一事的傷害,總之,這些都會讓我一直記得你。
你的影子一直都在我生命里,這樣真好!
如果相逢一笑泯恩仇,是不是就再無閑事掛心頭 ??誰甘心就這樣彼此無掛也無牽!
大概,此生無憾,本身就是一件憾事。
碼字的時候是在火車上,說話間,車頂音響里的音樂換成了熟悉的《匆匆那年》,心頭突然涌起悲意,人心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