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工作過的工作,從未有過散伙飯的說法。來到現在的單位,才知道還有這操作。仿佛成了一個規則,又是人與人之間的禮儀。去年十二月來的我們這批“新人”,五月考走兩個,于是五月和局全體同事吃了散伙飯。既然他們開了頭,八月我們這批人里又走兩個,我在其中,自然也要例行其事。約了今晚七人的小群體吃個便飯,從此各奔東西。雖然談不上情深義重,以后未必后會有期,也算是好聚好散,完成人生一個階段的任務吧。
晚飯后,本尋思散了,一人提議唱唱歌吧,不好拒絕,遂到K房。大概是上了大學之后,被迫承認自己五音不全,越來越少唱歌了。以至于不開原唱的唱不下去。忘了是誰給我灌輸的話:你不會唱歌,開原唱,不逞強也是對聽眾耳朵的一種尊重。好吧。雖然大學時也有人語重心長對我說要有三五首歌拿得出手的,可以防身,社交必需品。但還是算了,偶爾聽,但不再學著唱。
早上下樓準備加班時,見到出租屋老板娘,跟她說了15號這樣走。然后找到摩托車,怎么也打不著火,仔細一檢查,才發現電池被偷走了。百來塊錢的東西,也躲不過偷盜,還猜測是不是上一家住宿的店家的報復。畢竟投訴結果反饋說限期整改了,也不知道真假。于是去等公交,等不到公交,折回房間趕了個稿。也就算結束戰斗吧。
用幾天告別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