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 ,是一件簡單的事。就好像用杯子裝滿了一杯水,清清涼涼地喝下。你的身體需要它,感覺自己健康的愉悅。從此認定它是一個好習慣。所以愿意日日夜夜重復。愛一個人,沒有成為一件簡單的事,那一定是因為感情深度不夠,若要懷疑,從價值觀到皮膚的毛孔,都會存在分歧,一條一條的揪出來,彼此挑剔和要求。恨不能讓對方高舉雙手臣服。但或許臣服也并沒有用。
因為你就是愛這個人不夠,所以連他多說一句話都會有錯。
年少的愛情,務必要血肉橫飛才算快意。玩具已經不是所需要的款型,但習慣抓在手里,依舊丟不下。一邊抱怨一邊絕對不離不棄,置身感情之中并不懂的。除了需索還是需索,開口質問必是,你為什么不再愛我。仿佛愛是所有企圖的終極。
要過很久才會明白,哎,并不是一個事件,一種追尋。也不針對任何一個確定的對方,不是拿來滿足自己自私自大內心的工具,也不是用來對抗虛無本質的武器,它只是一種思方士。它是一種信仰。
一定不能想要在對方身上獲取你所缺失的東西,不管是物質還是感情。原諒對方也是脆弱的有缺失的人,又怎能夠去奢求他的保護及成全。即使你需要一個偶像。但那一定不會是你的愛人。不要希望互相拯救。
他應該更像是你獨自走過漫漫長路,覺得日子寂寞又溫情跌宕。互相邀約在山谷的梨花樹下,擺一壺酒,長夜傾談。
它是愿意在某段時間里,以一個人互相交換歷史,記憶及時間的信任。交換各自生命中重要而隱秘的部分,卻對各自無所求。
當它存在的是哦后,就已經失去所謂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