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廣州公布《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方案中指出將出臺16條措施全力推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下稱“租賃16條”)。其中租房者子女可就近讀書最令人關注,該條例進一步落實租購同權,以后想讀學區房不一定要買房,租房也可以!租房無小事,特別是要租上一間學位房必定希望在近幾年內不要與房東發生什么糾紛,安穩過渡孩子的求學期,在這方面律師有什么好的建議呢?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告訴你。
租到學位房,長期租約更有利
不管在房屋買賣市場還是租賃市場上,學位房都是稀缺房源,想要租到價格合理、生活交通便利、屋內環境不錯的房子可真要下一番苦工。特別是孩子的求學期少則3年多則6至9年,期間若要搬遷必定會給孩子帶來一定的影響。
所以,一旦遇上合適的學位房盡量與房東簽訂長期租約。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了合同的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這樣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在短期內房東不再續約,或在續約時無故漲房租。
想安安穩穩住學位房切記在租賃合同中明確這些內容
1.明確房東的義務和責任承擔方式
租學位房當然是為了能就讀學區內的學校了,但是辦理入學等手續的時候難免會需要一些所租住房屋的資料,根據“租賃16條”方案中“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的要求,即使租住了學位房,但假若房東不協助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則會失去就讀附近學校的資格。
因此,在租賃合同中除了明確一些房東關于房屋安全、維修等義務外,還需要補充一點就是要求房東在某個期限內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及入學事宜等,內容盡量細節化,有需要的可以咨詢專業律師,以免出現疏漏影響孩子入學。
2.明確違約責任
除了明確房東的義務和責任承擔方式外,還需要特別注意關于違約責任的細則。過輕的違約責任因違約成本太低對房東起不了阻嚇作用,但過重的違約責任房東不一定愿意承擔,且超出法律規定范圍內的違約金不受法律保護,即使雙方簽訂了合同,將來發生糾紛了這部分的違約責任還是無效的。
3.明確解除合同的情況
租賃房屋最不能放心的就是一旦出現房屋被征收、被破壞等情況下,租房者不能繼續租住該房屋,但房東又認為不是自己故意違約的,拒絕退還押金及承擔違約責任。所以,在合同上就需要注明由于第三方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如何解除合同。
比如由于政府規劃的變化,導致商鋪被拆除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房東自然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但租房者卻不能直接得到這種補償。所以需要在合同里約定在雙方都沒有過失的情況下,須解除合同的,租房者應得到一定的補償。
或者當初房東以“學位房能讀名校”為亮點,承諾租房者租房后一定有就讀附近名校的資格的,租房者可以要求房東在租賃合同中注明,并列明學校名稱,以此作為承租該房屋的一個附帶條件,當該條件不能履行時,返還押金或給予租房者一些補償。這樣,在日后萬一不能獲取就讀資格時,也能順利解除合同。
律師建議
在學位房租賃中,由于租賃的時間較長,所以在簽訂合同時,租房者既要考慮自己喝房東怎樣履行合同,又要考慮怎樣保證自己在特殊情形下解約退租的權利。否則,當你由于某種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時,就會產生糾紛和損失。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作些特殊的約定,事先做好準備,那么真退租時就比較容易解決,也避免了發生糾紛時有口莫辯,耽誤了時間及精力,也對孩子造成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