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會這樣其實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喜歡你,喜歡而后滋生占有欲,我想陪你聊天哄你開心送你禮物,想你只屬于我一個人;可同時由于自卑作祟,我不敢表露心跡,我沒房沒車沒錢沒有物質基礎,這種情況下我能對你的未來對我們的未來許下的承諾恐怕都是空中樓閣不堪一擊,誠然你可能不在乎這些,但我怎么能理直氣壯的說沒有。我還會說我會對你好的,是的,我會對你好,可其他人對你就不好嗎?你身邊的人在我聽來也都對你盡心盡力鞍前馬后,我有比他們對你更好嗎?好像也沒有!那我又憑什么去要求你放棄這些看上去離幸福更近的選擇而守候著我呢?我希望你能開心,我喜歡你,我不敢表露心際,我有些自卑,我不想給你帶來困擾,愿世事都能劃出最美的軌跡。
這些年一直沒有再談戀愛,有個問題越來越搞不清楚,究竟什么樣的喜歡才能到在一起甚至是共度一生的程度呢?
在我們的世界里,異性之間的關系可以分為“朋友”、“情侶”和“夫妻”三種狀態。每種狀態又可以細分為很多種不同的情況,“朋友”包括我們通常理解的陌生朋友、酒肉朋友、單戀暗戀、炮友驢友、前夫前妻前男友等等;“情侶”是最簡單也是心里活動最復雜的一種狀態,簡單是因為兩個人互相承認在一起就可以“情侶”自稱,復雜是因為“情侶”其實是一種過度狀態,中間必然伴隨著不斷的心理變化且這種變化不受控制;“夫妻”是通過法律和道德進行強制約束的一種“情侶”。
接下來我們仔細探討一下從“朋友”到“情侶”的轉換流程:
- 雙方通過接觸互有好感;
- 其中一方(后文稱之為A)對另一方(B)的感情由于某些因素(大多外部環境因素)由好感轉變為喜歡;
- A喜歡B并向B傳達出愛意;
- B接收到A的表達,理解并給出試探性回應;
- A接收到B的回應;
- 雙方經過上述“三次握手”的試探性接觸,開始默契的向“在一起”的方向發展,根據其已知的知識互相展開愛情攻勢;
- 這種攻勢持續一段時間后,雙方都開始接受對方的存在,主動的一方經過短時的醞釀向對方發起“在一起”的請求,或者通過各種手段要求對方向自己發起“在一起”的請求;
- 被請求方接受到請求方的請求,經過短時間的思考同意請求;
- 雙方達到“在一起”的狀態,我們稱為“情侶”;
當然,“情侶”并不是終點,只是中途的某一種狀態,這種狀態會持續相當一段時間,具有不穩定性。從“情侶”向“夫妻”的轉變過程看似復雜其實更加簡單,因為“情侶”雙方此時都有一種莫名的自信,那就是自以為已經足夠了解對方,基于此,在“情侶”到“夫妻”的轉變過程就會變得更加的直接,不再有“朋友”到“情侶”的不斷小心翼翼的試探過程。
- 雙方認為“情侶”狀態已經足夠穩定,沒有更多的不可控因素或者不可控因素在一定的可承受范圍內,所以開始向外界及其家庭宣告對方的存在;
- 受外部環境(如年齡、朋友的婚戀狀況、父母的心愿等等)的影響開始考慮婚姻的問題;
- 更為迫切的一方開始費盡心機的向對方滲透成婚意愿,一旦接收到正向反饋或者他所理解的正向反饋,就開始著手準備各項事宜;
- 雙方選擇性的摒棄心中的顧慮以及外界的干擾,本著先結了再說的心態成婚,完成“情侶”到“夫妻”的轉換過程;
以上就是兩個發展性的轉變過程,我們拋卻了所有主觀因素,只冷冰冰的從獨立客觀第三方的角度觀察這些變化,從中不難發現要成為“情侶”的基礎是互有好感,成為“夫妻”的基礎是風險可控,而兩者都需要的就是一定的外部刺激;
好了,分析完這些,我們再拐回頭來看文首的那段文字,我發現我寫的這段話還是很有道理,那么問題來了,既然我費了這么大功夫寫了這么多“鞭辟入里”的東西出來,為什么無法說服自己?
我們互有好感,這點毋庸置疑,那么為什么沒有勇氣去做主動的一方?是“外部刺激”!她有更好的選擇!所以稱為“情侶”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們并不滿足,我們缺少了正向了“外部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