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見過我,千山萬水,百般劫難,我來到這里,在我每一次人生,找到你;金風玉露一相逢,勝卻人間無數。
一
與秦朗相識于網上的一個文學論壇。
“頭像是你本人嗎?”這是秦朗跟我說的第一句話。
“當然。”我回答。
“昵稱和你很搭。”
我對于一般性的無聊搭訕提不起興趣,沒再回復。
半晌他發過來一個鏈接,是文學論壇地址。打開后,里面是他的文集:散文,小說,詩歌,不同載體。
我好奇心起,便點開一一讀來。實話實說,他文筆流暢,技巧精妙,內容奇特,算是一個可以為之欣賞的人。
我對他肅然起敬,便主動聯系他,與他探討寫作技巧,他沒藏私,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讓我受益非淺。
“我們見面吧?” 這是我們相識的第二天,他突然發過來一句話。
“什么?”這么快,讓我與剛認識兩天的的網友見面,我不太能接受這樣的事情,哪怕我喜歡他的作品,哪怕他學識淵博,我內心依然生起了防備。
不多時,他又發來一段話。“我的父母準備送我到墨爾本留學,就這幾天的事,認識你挺好,至少要結起一面之緣,所以,見一面吧。”
我猶豫了,冥冥中似乎有神秘的力量牽扯著我,在這力量鬼使神差地推動下,我不得不讓自己同意。
二
當我們站在霓虹閃爍的商場前,高大的音樂噴泉隨著樂聲,此起彼伏地跳動,在夜燈的照耀下閃著奇異的光,像天上的星星碎落而下。又有不知名的小蟲在斑駁的草地里飛舞,伴隨著車流的燥雜聲,人嘲的喧鬧聲。不過這些都在我見到他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他站在那里,蒼白的臉在不斷變幻的霓虹燈下明暗不定。
我愣了一下,有些羞澀地伸出手:“你好,我叫慕容。”
他笑了,說:“果真是你!”
在商場的一家餐廳,我們相對而坐。杯子里冒出的熱氣混合著昏暗的燈光,視線不甚清楚。當我明確的感覺到灼熱的目光,耳邊響起“你幾歲了?”的聲音。
“19”。
“其實我見過你。”
“什么?”我抬起頭,看著他的眼睛,他很認真,不像說謊。
“確切地說是見過你兩次。”他說著堅起兩根手指,在燈光下他的手指纖細蒼白。
“什么時候?”
“這座城市幾年前的一個冬天。”
我一時心驚,我來這座城市不過兩年。“你一定是認錯人了。”我肯定地說。
“真的是你,第一次你站在人群中看著我,透過影影綽綽的暗影,你顯得很驚訝。第二次你拔開了人群沖到我面前,你問我記不記得你,其實我根本不認識你,我搖了搖頭,你就莫名其妙地走了。”
我聽得膽戰心驚,會有這種事情嗎。“那她長得和我也太像了。”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我帶你去一個地方。”
我沒反應過來,他已拉著我走出了咖啡廳,走過擁擠的人潮,走過落葉滿地的林蔭道。
“這里”他指著不遠處的廣場。
深秋的廣場空空蕩蕩,孤零零的路燈泛著微弱的光。
我不記得來過這里,我看到微弱的燈光后無邊無際的黑暗,我不敢去想象黑暗后面是否藏著什么東西。
一陣風吹過,我抖了一下,頭腦瞬間清醒了不少。突然覺得對面的他好不真實,他手冰涼,他臉色蒼白,在這深秋的夜顯得鬼氣森森。我一下抽回了手。
他盯著空了的手發呆,再抬起臉時,臉頰滑過兩道淚痕。
我不由心里一陣揪痛,鼻子酸澀,眼淚蓄滿了眼眶。
他說:“我找了你好久,這個城市不大,但人山人海很難相遇,我試過很多方法,幸好,幸好那次你走時留下。”
我害怕,捂著耳朵轉身就跑,我覺得我撞到了鬼,他出現的匪夷所思,世上怎么會有如此完美的人?機緣巧合地認識我,然后見面。這是錯誤,或者他是鬼混,神經病,更甚者是我的幻覺。直到我奔回學校,沖進宿舍,坐在床上,那絲不安仍沒有好轉,心臟驚慌失措地跳動,震得胸腔發麻。一陣又一陣痙攣過后,似乎是丟了東西,心口空落落的。我倒在床上,眼角卻濕了。
恐懼從四面八方涌來,一口咬上我。我立刻從床上跳下來,打開電腦,刪除所有上網記錄,注銷帳號,把他從好友中拉黑。我丟掉手機卡,把所有關于他的一切都付之一炬。我決定了,再也不上那個論壇,再也不去那家商場,再也不走那條林蔭道,再也不去那個廣場。
三
自此后,我再也沒見過他。
時間是治愈的良藥。
轉眼,三年過去了,我的大學生活即將結束。幾年前發生的事,好的壞的都隨著歲月流逝埋藏在時間的洪流里,遙遠的我忘了所有。
那天,同學們相約去外面拍畢業照,順便再好好逛逛這座城市。我們走過了城市的每個角落,吃遍了周邊的所有小吃。最后齊聚在中心廣場上,拍集體照留做紀念。
就在準備拍照的時候,有一半人被什么吸引了過去,都圍在一起。我們越走越近,未見其人先聞其聲,原來有個吉他手正在彈唱,歌聲嘹亮,曲調優美。我好奇地擠了過去。
我呆住了,驚訝地望著他。我從沒有想過還會見到他,冬日的陽光金燦燦地灑了下來,照耀著他棱角分明的臉。圍在他身邊的女孩兒尖叫著,鼓掌著。
我膽怯了,有點無地自容,如今的場面就像是對多年前我的表現,反應赤裸裸地嘲諷。有些事情過去了,就再也回不去了。好像我沒必要再去與他糾纏。我退出了人群,決然地走了。
幾天后,同寢室的朋友邀我同她一起去郵局。路過廣場的時候,她硬拉著我說再去那塊看一看,說不定能碰到那個帥哥。上次的事件,早已傳遍校園了,女生們為此趨之若鶩。
我沒有拒絕,甚至有點期盼,我心里隱隱地希望與他相見。
果然,他就在那,和上一次一樣。好多姑娘圍在他身邊,他笑容燦爛。
我忽然有點生氣,莫名其妙地拔開人群沖到他的面前。
他的歌聲停住了。他朝我笑了笑:“姑娘,有事?”
他竟然沒認出我來!
我凝視著他的眼睛,那漆黑的瞳仁像璀璨的星,我鼓起勇氣地說:“你不記得我了?”
他收斂了笑容,一臉茫然,搖了搖頭。
“在那個XX文學論壇,你說你叫秦朗,你主動與我說話。你真的不記得了?”
他看了我一會兒,笑了:“姑娘,我想你認錯人了。”
我臉騰地紅了,因為無地自容,心底的陣酸楚化作眼淚止不住地撲籟而下。我拼命地忍住淚水,拔開人群,落荒而逃。我真他媽的太賤了!
一路狂奔,擠上了車,看著不斷倒退的樹影,光影交錯的畫面像輪翻播放的電影殘片,記憶的閘門驀然而開,思緒如同潮水從腦海深處奔涌而出,有一個詭異的秘密在我面前顯露出來。
我記得他曾經跟我說過,他見過我兩次,第一次,我在人群中看著他。第二次我擠進人群,和他說話。我問他,你還記得我嗎?
這像是一場本末倒置的電影殘片,我好像觸碰了宇宙中不可觸摸的地帶,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牽引著我,像是有什么呼之欲出,又掩埋于無形。
四
在之后,我還去過那個廣場,但再也沒有見到過他。他的出現與消失,像那些未解的科幻迷團,有人說是莫比烏斯環,我不知道,我不清楚是時間洪流節外生枝,還是空間錯落,讓我們相遇。
畢業后,我選擇留在這座城市,每天下班我會路過那個廣場,我期盼著也許他會忽然出現,然后伸出手對我說:“果真是你!”
五
在這個世上,緣分總是來回兜轉,我們終會于千萬人之中,遇見我們所遇見的人。
亦終會于千萬年之中,在時間的無涯的荒野中,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遇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