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級批評或指責,雖然應該誠懇而虛心地聽取,但并非說你一定要忍氣吞聲,不管他說是對還是不對都要一古腦兒接受,必要時應該勇于辯護,并且要作積極的辯護。
晉文公一次用餐是,廚官讓你獻上烤肉,肉上卻纏著頭發。文公叫來廚官,在聲責罵他說:“你存心想讓我噎死嗎?為什么用頭發纏著烤肉?”
廚官叩著響頭,拜了兩拜,裝著認罪,說:“小的有死罪三條:我找來細磨刀石磨刀,刀磨得像寶刀那樣鋒利,切肉肉就斷了,可是粘在肉上的頭發卻沒有切斷,這是小的的一條罪狀;拿木棍穿上肉塊卻沒有發現頭發,這是小的的第二條罪狀;捧著熾熱的爐子,炭為都燒得通紅,烤肉烘熟了,可是頭發竟沒有燒焦,這是小的的第三條罪狀。君王在廳堂里莫非有懷恨小的侍臣么?”
文公說:“你說得有道理。”就叫來廳堂外的侍臣責問,果然有人想誣陷廚官,文公就將此人殺了。
這明顯是個冤案,如果正面辯解,有可能使晉文公火上澆油,怒氣更盛而獲罪。因此,廚官采用正意反說的方式為自己辯解。他裝著認罪的態度供認三條罪狀,其實是為了澄清事實:切肉的刀如此鋒利,肉切碎了頭發居然還繞在上面;肉放在為上烤,肉烤焦了而毛發猶存。這明顯不合乎事理。至此,廚官已證明自己無罪,同時提醒晉文公,是否有人陷害自己?廚官的辯解順其意,卻能揭其誣,可謂靈活機巧。這種做法也是非常必要和適當的。
有些人面臨麻煩的事常用辯護來逃避責任,這就走到另一個極端了。這種推卸責任的辯護,偶一為之,無傷大雅,尚可原諒。倘一犯再犯,肯定會失去別人對你的信任。
有時候,做錯了事責任不會在下級,大部分卻是由于上級的緣故,這是應大膽辯解,只能使上級對你的印象更惡化,而絲毫不會考慮到也有自己的責任。
所以,工作中,同事之間,尤其是下級與上級之間,由于地位不同,而發生意見不同的情況時,不要害怕會被認為是頂撞,應積極地說明理由,沉默不語只能使問題更加復雜而難以化解。
辯解的困難點在于雙方都意氣用事,頭腦失去冷靜。所以過于緊張和自責,反而會使場面場更僵。因此越到這類棘手的對立狀態時,更應該積極辯明,明確責任。其要點大概有以下幾點:
1.不要畏懼。不必要怕聲色俱厲的上級,越是嚷得兇的上級,往往心越軟。
2.把握時機。尋找一個恰當的機會進行辯解也很重要。辯明應該越早越好,辯明越早,則越容易采取補救措施。否則,因為害怕上級責罵而遲遲不說明,越拖越誤事,上級會更生氣。
3.錯誤已經有了足夠的認識。
4.辯護音別忘了站在對方的場上講話。上級責下級,當然是出于自己的觀點。如果下級不了解這一點,一味認為自己受了冤枉,因此站在自身立場上拼命替自己辯解,這樣只能越辯越使上級生氣。應該把眼光放高一點,站在對方的立場上來解釋這件事,則容易接受。
5.辯解時不管是何種情況,都不要加上“居然你這么說、、、、、、”任何人都有保護自己的本事,做錯事或旁人意見不同時,便會積極地說明經過、背景、原因等。但在上級看來,這種人頑固不化,只是找理由為自己辯護罷了。
6.道歉是不要加上“但是、、、、、、”
千萬不要說“雖然那樣、、、、、、但是、、、、、、”這種道歉的話,讓人聽起來覺得你好像在在強詞奪理,無理爭三分。道歉時,只要說“對不起!”不必要再加上“但是、、、、、、”如果對的是性格坦率的上級,或許可以化解彼此的距離。當然該說明的時候仍要勇氣據力爭,好讓上級了解自己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