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麥肯錫傳奇》里面提到馬文·鮑爾在開除一個業務最多但理念與公司不相符的員工時,只用了5秒鐘就做出了決定,非常果敢。但對我來說,第二天再做決定,是一個更好的選擇。
? ? ? ?特意翻看了一下讀書筆記,還是在余世維的《領袖性格》里關于“沉穩”的章節中學到的:“重要決定盡量與人磋商,至少隔夜發布”。
? ? ? ?有的時候是刻意這樣做。做出了一個決定,雖然很想馬上公布實行,恨不得馬上有所改觀,但還是按捺住自己。第二天回頭看一看,往往能發現一些考慮不周全的地方,往往能找出一些疏漏做一些修訂。寫材料也是這樣,寫完后不在當天修改,第二天再看,至少能發現一些錯別字。
? ? ? ?有的時候是無可奈何這樣做。碰到棘手的事,想來想去、或是與人反復討論,都只是在鉆牛角尖,得不到一個好的辦法,只能擱置起來。第二天醒來,對問題的看法會不一樣,考慮問題的角度也會有變化,不少的時候都能靈光一閃,得到新的解決辦法。很神奇,似乎真的只有用虛無縹緲的靈感才能解釋。
? ? ? ?對于有點急性子的我來說,第二天再做決定,已經成為一種原則了。古人說“三思而后行”,誠不我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