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筆記|我所記得的芝加哥

城市對于人的意義是特別的。看過一篇文章寫,二十幾歲住過的城市會影響你的一生。我覺得這話一點兒沒錯。每個城市都有它與生俱來的氣質,在你年輕的時候,悄無聲息地浸潤你,影響你,改變你。

曾經和一個美國的朋友閑聊,我說如果不是因為芝加哥冬天那么長那么冷,我或許會很喜歡它。他說,我如此地喜歡LA,也常常想,如果LA不是那么堵車,我會更愛她。但其實,如果LA不堵車,那就不是LA。就是這些城市的downside和缺點,把一座城市變得獨一無二,你不能把它們去除掉。

我去過很多國家和城市,但在我看來如果只是幾日的觀光旅行,即便再深度游,都無法真正地和一座城市建立深層次的connection。旅游仿佛一個美好的濾鏡,讓你看到的大多數是這個城市精心準備、想要展現給游客的最美好的一面。而只有住在一個地方,在那里生活,看過它的美麗與友好,也看過它卸下妝容的另一面,才能真真切切地愛上它。就好像愛情一樣,需要把缺點也一并包容。

所以想寫這個城市系列,送給我曾經住過,影響過我,留下過我青春的城市們。


想到城市系列,第一個想寫的便是芝加哥。


在去到芝加哥之前,我或許從來沒想過我有一天會去這個城市生活。大學的時候參加音樂劇社,出演了一部經典的音樂劇《芝加哥》。這部曾獲得六項奧斯卡獎的歌舞大片大概是第一個讓我和芝加哥這座城市建立起connection的東西。除開讀書時被耳提面命的“芝加哥學派”,我對芝加哥的印象一直是old fashioned和禁酒令時期的黑幫與動亂,好像一個曾經紅極一時的落寞歌女,燈紅酒綠是上個世紀的,卻已沒有那么多人感興趣。

的確,美國最為世界所知的城市大部分集中在東西兩岸,紐約、洛杉磯、舊金山、西雅圖、波士頓……夾在中間的芝加哥相比之下在名氣上低調很多。在芝加哥生活的時候,曾經不止一次地跟朋友抱怨過:東岸有摩登大都市吃喝玩樂,西岸有各種自然風光適合短途,只有咱們中部什么都沒有,方圓百里沒有任何一個其它大城市,也沒有任何景點。然而當離開之后,回想起來芝加哥糟糕的天氣,居高不下的犯罪率,高得流淚的稅,和它美好的夏日,巧奪天工的建筑群,以及在我心中沒有任何其它城市可以媲美的skyline和夜景,這些我當年熟視無睹的一切,在我腦海里留下了最深的記憶。

好像《了不起的蓋茨比》里所說:他不知道那個夢已經丟在他背后了,丟在這個城市那邊那一片無垠的混飩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 那里合眾國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

走遍美國很多城市,每個城市都有專屬的代名詞。紐約是冷峻,舊金山是海風,洛杉磯是陽光,邁阿密是海灘,維加斯是瘋狂,西雅圖是古老,華盛頓是磅礴,波士頓是龍蝦和灰冷的天空。可是說起芝加哥,我卻無法用一個詞來描述。或許帶了太多的個人情緒,因為在這座城市,我遇到了最好的愛情,度過了最美的夏天,經歷了百年不遇的暴風雪,認識了那么多可愛的人,學會了擁抱這個世界。

有一句話說,Living is like tearing through amuseum. Not until later do you really start absorbing what you saw, thinking about it, looking it up in a book, and remembering - because you can't take iti n all at once. 生活就好像是逛博物館,沒有辦法一下子把看到的東西全都吸收,而需要事后再慢慢地回想,閱讀相關的書,才能去記住它。

城市也一樣。

芝加哥最著名的地標,千禧公園的Cloud Gate。

關于芝加哥,它有鱗次櫛比卻并不像紐約那般壓抑的摩天樓,有牽動世界經濟的金融交易,有被人熱于被人談論的風城天氣,有那些法外之徒橫行的黑暗歲月,還有這座城市所依托的密歇根湖。前一陣看了一篇短文印象很深刻,叫《牡蠣給芝加哥帶來了海》。文章大意是說一個科學家從海邊帶了一批牡蠣回到芝加哥,不久發現牡蠣的起伏規律不再符合原棲息地的潮汐時間,甚至也不符合科學所知的任何一張潮汐表。之后他意識到這是芝加哥的漲潮,而芝加哥并沒有海,是牡蠣在這里想象出了一片海,一片不存在于地球上任何角落的海。文章最后說,芝加哥沒有海,但牡蠣帶來了海。

是的,芝加哥并沒有海。但密歇根湖如此之大,簡直讓人忽略了這一點。我有朋友曾經說,我愿意為了密歇根湖,努力留在美國。密歇根湖實在是美,湖水像海水一樣碧藍,湖邊有細軟的沙灘,你能聽到水波起伏,卻又不像潮水那么喧鬧。

就好像這座城市本身一樣,低調,包容,凜冽,厚重。

芝加哥還有盤繞芝城的芝加哥河。有河水的城市總是有歷史的。流淌的河水見證過19世紀末就開始拔地而起的摩天大樓,見證過一百多年前那場大火帶來的毀滅與重生,見證了新一代的建筑大師和先鋒者重新打造的理想完美建筑,見證一座座藝術館和博物館的建造,見證這座城市從繁華走向繁盛,從落魄走向倜儻。有著妙趣橫生故事的大樓和歷史意義的地標俯拾皆是,他們和芝加哥河一起看著這里的車水馬龍,也已經看了一百多年了。

夏天的密歇根湖。

第一次到芝加哥是12年夏末,也是我第一次到美國。從奧黑爾機場出來,朋友開車來接我,把行李放到車上,一路往城里開。從郊區蕭條荒涼的景色,到逐漸看到密集的摩天大樓。在芝加哥的第一個周末,天氣還未轉涼,我和朋友在街上游走,走到千禧公園,有小小的音樂燈光噴泉,有爵士樂隊在演奏,我們也跟著人群情不自禁地扭動起來。看到一個碩大的燈牌,像極了音樂劇《芝加哥》里的情景。我給音樂劇組的小伙伴們發了這張照片:我真的來到了芝加哥,這就是芝加哥。

我真的來到了芝加哥。

我在芝加哥一共生活了近兩年,離開的時候是積雪還未融化的初春,我幾乎用逃離的姿勢徹底離開了芝加哥,奔向了溫暖的加州。翻看那時候發的朋友圈,里面滿滿都是興奮:中西部人民總算逃離了冬天,迎來了春天!那之后,我再沒有回去過芝加哥,而對芝加哥的想念,也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逐日增長。當加州四季如春的宜人天氣讓我感到過于舒適,甚至有點懈怠的時候,我總是想念起芝加哥一年七八個月的漫長冬天,凜冽的大風,和沒過膝蓋的積雪。

我也曾經歷過芝加哥百年不遇的暴風雪。13年冬天芝加哥格外的冷,到處都是“下樓去超市,發現找不到自己的車了-被雪埋住了” “在芝加哥必須人手一個鏟子,開車前要先把車從雪里鏟出來” “芝城警察友好提醒市民,不要呆在室外超過15分鐘”這樣段子一般的真實情景。我逃去了溫暖的北卡羅來納州,在親戚家過了一個溫馨的圣誕。回程降落在芝加哥的時候,從機窗外看到機場都是冰雪,飛機晃晃悠悠地在冰上漫漫滑行著,像一個步履蹣跚的老太太。機長告訴我們氣溫太低,下機通道被凍住結冰了,需要先融化才能打開讓我們下機,于是所有人在飛機上安靜地等待了兩個小時。一出機場,發現整個城市已經進入了戰備狀態,全城警報大響,所有交通徹底癱瘓。當然比這些先向我襲來的是體感零下40度的氣溫。而我要回到車程三小時的郊區學校已經是不可能,迅速打電話后發現機場周邊所有的旅館都已被訂滿。于是我在冷冰冰、響著警報、擠滿了被困住人的機場坐了一晚上。

后來每當別人試圖跟我形容一個地方的冷,我總會說,我懂,我在芝加哥住過。

或許是因為漫長的冬天氣候過于嚴寒,這座城市的人們格外懂得珍惜短暫而美好的夏天。13年的夏天我在芝加哥實習,每天坐地鐵上下班,穿梭在芝加哥中心的loop區,川流在西裝筆挺的上班族中,享受著這座城市最好的一切。每一天,芝城都有各種各樣的活動進行,有演唱會,音樂會,草地yoga,啤酒節,美食節,吃披薩大賽,游行……整個夏天加起來有八十多天,相比于其它城市平均分布于一年的活動,反而可能更多。

這也是芝加哥,和芝加哥人的迷人之處吧。這座城市不需要和別的城市攀比,不用去查看生產值的高下,這就是一座中西部的城市,歷經繁華,卻仍然帶著中西部的底色。

夏日街邊的爵士音樂會。

而芝加哥于我,是天馬行空的想象,是無窮無盡的自由。沒有捆綁,沒有規則,讓我在最好的年紀,放肆地奔跑,放肆地大笑。無論是在Navy Pier看July 4th 煙火的我,在游輪上欣賞芝城天際線的我,哼著歌兒走在密歇根大道上的我,去Whole Foods的路上停下看長老會教堂的漂亮高窗的我,在John Hancock 95層俯瞰夜景心中無限感慨的我,在Lincoln Park的小酒館坐著看窗外螢火蟲的我,微醺走在酷寒冬天雪地里的我,面試完后坐錯地鐵站,站在風里不停哆嗦的我……都是最真實的我,是那一刻最好的我。


從John Hancock's 95層俯瞰芝加哥。

芝加哥真不愧是windy city,風可真大,吹得人腦仁疼,才十月份已經非常冷。

芝加哥的晚上挺危險,尤其是黑人多的區域,千萬別晚上一個人出去。

芝加哥物價很高,稅也高,但是對比紐約和加州灣區的房租還是美好的。

一定要去吃芝加哥最有特色的Deep Dish Pizza 深盤披薩!

要上一次Willis Tower的透明玻璃Sky Deck,挑戰一下恐高。

芝加哥最好吃的川菜不是老四川,而是藏在China Town舊城小路盡頭的一家店。

……

這些都會是在芝加哥生活過的人告訴你的關于這座城市的tips,而如果你問我?

For me, there’s no place like Chic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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