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以來,中國的結婚率持續走低,而離婚率卻持續走高。為什么越來越多的女性不愿意結婚,甚至結了婚的女性想要放棄婚姻呢!
一、婚姻不再是必需品。在四五十年代,也就是我們的父母那輩,女性到了結婚年齡,如果還沒出嫁,會被娘家人嫌棄,甚至被周圍的人嘲笑,在背后指指點點。那個時代的女性接受教育的概率遠低于男性,外出工作的概率更小,所以找個男人結婚是唯一的選擇。不像現在,改革開放以后,中國經濟突飛猛進,加上國家實行獨生子女制度這么多年,一個家庭里孩子越來越少,父母也越加的疼愛。男女受教育和獲得工作的機會趨于平等,女性除了結婚有了更多的選擇。
二、現在社會大部分已婚女性處于焦慮之中,她們感受不到婚姻的美好,更多的是現實的殘酷和不公平。
現在社會女生的思想早已改變,而男生的思維卻還沒有跟上,或者更直接一點說,中國大多數婆婆的思維太過落后,進而直接影響了男人的思想。婆婆們還停留在以前的老思想,她們認為女人結完婚就應該以男方的家庭為主,女人應該圍著男人轉,圍著孩子轉。女生結完婚后,不但要工作,還要承擔起生育的義務,照顧小孩兒和做家務更像是家常便飯。這都還是次要的,要命的是,你付出了很多,卻不被理解,沒人感恩你的犧牲與付出,到覺得這都是理所當然的事。反觀男人,太懶惰太自私,他們除了工作回到家就像大爺,什么都不幫忙,還一天到晚嫌棄妻子這不好那不好。女生嫁錯人到底有多可怕,一件件一樁樁,女子抑郁自殺、帶孩子自殺的新聞層出不窮,以生命為代價警告世人,婚姻有風險,結婚需謹慎!
三、婚姻法對女性并不友好。沒走到離婚這一步,你永遠不知道,法律永遠偏向強者。對于弱勢群體,除了被迫的接受現實,一點辦法都沒有。女性婚后犧牲自己,生兒育女,放棄工作機會,處于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生活方式還很多。家里的經濟來源主要來自男人,女人雖然付出了更多,但是實際產生的價值卻不被認可,進而家庭地位并不高,被婆家人欺負也是常有的事。如果女性沒有掌握家里的經濟大權,一旦請求離婚,將是非常被動的事。大部分地方法院在接受離婚訴訟的時候都會先進行調節,也不支持一方調查另一方的財產情況,沒有法院的支持,弱勢一方想要維權很難。一旦法院調節,另一方在得知被起訴的事情后,惱羞成怒,轉移婚內財產,弱勢的一方一點辦法都沒有。法律沒有給女性更多的保障,婚姻也沒什么安全感可言。
四、人性的墮落,能共患難的太少,想共富貴的太多。這里既有男人也有女人,我們先說女人。越來越多的女人選擇現實,因為生活由不得她們不現實,沒有物質保障的生活是不會幸福的。從丈母娘的角度出發,婚前要房要彩禮并不過分,畢竟人性是不可靠的,誰也不想婚后自己的女兒受苦受委屈。如果沒有物質保障,光憑男人的一句我愛你,一旦日后男人變心了,那女人不要太慘。再說男人,有多少男人會珍惜那個不要彩禮,不要房子,不顧家人反對也要嫁給愛情的傻女人。一旦男人有錢了內心就開始膨脹,誰還會記得當初的海誓山盟,那個陪他一起吃苦,一起創業的糟糠之妻。人性是貪婪的,你弱的時候你會覺得別人對你好,一旦你強大了,再多的好也會變成討好。
愛情是美好的,但是婚姻卻是殘酷的,愿更多的人能夠珍惜真心愛你的人,不要讓那個愛你的人成為受傷最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