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我是不會經常閱讀的人,看的書也不是很多,但是偶爾興起,還是喜歡拿一本書來裝模作樣。《人生》這本書我買了很久,在書架上,都生灰了,我也是打掃清潔的時候,覺得實在有看一看的必要了。
高加林,這個人在現在依然還在,沒有老去,也不會老去,代表著每個時代渴望成功,渴望改變自己命運的年輕人;劉巧珍,一個對愛情執著的女人,沒有文化,單純,平凡;其他的人物不列舉了,因為我太懶了。
我其實也看不了那么高,看不到那么遠,就我個人看這部小說,覺得里面的故事情節真實,而且結局也是美好的!加林學會了生活,巧珍懂得了愛情,這不是對他們一個美好的結局嗎?加林為了拜托艱難的農民生活,巧珍為了追尋令人向往的愛情,但是生活最后還是給了他們答案,教會了他們該怎么去接受一些東西。不是你想要的,你就可以得到的,生活會給你意外的驚喜,給加林一個更真實自己,給巧珍一個愛她的丈夫馬栓。
就我個人而言,我也是來自農村,我也和加林有過類似的想法,但是后來我也意識到,從土地里面長大的孩子,是沒有辦法擺脫土地的。所以,讀了這本書,讓我更加堅實的相信生活,面對生活。一個人面對生活給你的改變,才可能在生活的道路上,靠近生活,而不能遠離生活。
我不知道別人有沒有更好的感悟,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