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周,陜西榆林孕婦跳樓自殺事件幾乎每天都霸在新聞頭條的版面之上。圍繞著醫院和死者家屬互相指責對方不讓剖腹產一事,到現在官方也沒有給出一個真正的結論,但網上數十萬條的評論卻已經呈現了一面倒的定論:“肯定是死者家屬不讓剖腹產的”。
那么事情真的是這樣的嗎?或者說,讓不讓剖腹產真的是造成孕婦跳樓的原因嗎?
狀狀為了理清線索,邀請了好朋友媒體人黃飛玨和律師方正宇就目前媒體曝光的證據進行探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兩位嘉賓竟然差點“撕逼”。
分歧點一:跪???
事發后,醫院和家屬各執一詞,互相推諉說,自己同意要剖腹產,對方卻堅持要順產。為此,醫院拿出了當時的監控視頻,說孕婦當時痛的不行,多次出來和家屬溝通,希望能夠剖腹產,甚至跪在家屬面前,希望家屬同意。
方正宇律師認為,如果醫生不讓剖腹產,那孕婦在和家屬商量后,家屬應該會三番四次的強調要求醫生進行剖腹產。可是視頻中或者其他地方都看不到家屬的這種作為。因此,家屬說的話不可信。
黃飛玨則覺得,視頻中的跪并不是為了要求家屬,而是實在疼的不行了,在蹲下后的一種自然的前傾動作。因此,醫院現在把這個拿出來說是“跪求家屬”,這種很有“誘導性”的話語,就是為了引導輿論,撇清關系。因此,醫院的這個做法,很“齷蹉”。
分歧點二:醫鬧???
撇開這份監控視頻,事發后家屬一方實際上也接受過不少媒體的專訪。包括死者的丈夫、生母、婆婆在內,家屬從頭到尾都一口咬定醫院方面不同意做剖腹產才是造成這一惡果的主要原因。
方律師認為,這樣的死咬實際上有“醫鬧”的嫌疑。醫鬧有一個共通的特點:患者死在醫院了,醫院必須承擔全部的責任。現在,家屬一口咬定醫院的醫生不肯剖腹產,但在細節方面卻含糊其辭。到底是李醫生還是張醫生不同意的?如果多次和醫生溝通的話,起碼醫生姓什么,是負責什么的,應該可以說出個一二。
但黃飛玨仍然持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我們國家特別是農村里,老百姓敢于和機構、公司、特別是帶有官方背景的醫院去對抗是為數極少的。特別是對方已經出示了很多證據,還敢死咬不放的,那是少之又少了。因此,能夠促使一個家庭這么做的,很可能是真相就是那么回事,他們只是缺少了一種讓大家接受的表達方式罷了。
剖腹與順產只是真正問題中的一小部分
當然,兩位嘉賓在分歧的背后也有立場一致的地方:醫院在監護上存在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眾所周知,產房區是不讓男士(醫護人員除外)包括孕產婦的丈夫入內,除非有個別醫院同意實行丈夫陪孕產婦分娩的規定,而榆林第一醫院沒有開展這個服務舉動。
當家屬把孕產婦交給醫院方、而醫院方又不許產婦丈夫陪護分娩的時候,醫院方就有了看護的責任。不管孕產婦出于什么樣的動機而跳樓自殺,醫院方肯定就要負相應的責任,這是毫無疑問的。最起碼,醫院沒有做到應對這種意外事故的舉措。
榆林官方也在近日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表態,認定了存有醫院監護不到位的問題。
另一方面,孕婦在產前簽署的《授權書》又是另一個值得深究的問題。根據授權書的內容,孕婦剖腹與否,最終的決定權似乎不在孕婦的手上,而是落在了被授權人也就是他丈夫的手上了。
一個孕婦,連自己肚子里的孩子生下來與否、要怎么生都無法自己決定,這份《授權書》真的有這么大的力量嗎?其法律依據真的足夠嗎?
黃飛玨就提出了一個我們耳熟能詳但很少有人提出質疑的話題:保大還是保小,真的只能讓產房外的人決定嗎?
那么,有關《授權書》的法律問題到底如何,狀狀這里賣個關子。大家不妨上我們的官方節目《大嘴說事》愛奇藝上可觀看。
榆林的事把孕婦生產的問題拋向了大家的視野中,無論是分析線索還是解析法律問題,這都是狀狀對逝者孕婦的一種緬懷方式。狀狀也希望這樣的悲劇以后盡量不要再發生了,每一個孕婦都能得到醫院和家庭共同的照顧。